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第0704021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雅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安宁市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7040219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的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安排部署,强化政策支持,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构建亲商安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安宁市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办理工作情况
(一)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打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
推行“极简审批”模式,印发《安宁市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创新推出分阶段并联审批机制,目标实现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不超过50个工作日。以“无证明办事”为目标,按照“取消一批”“协同一批”“承诺一批”“共享一批”的方式,梳理公布了涵盖市场准入、社会保障、工程建设等领域共68个事项的“无证明办事”事项清单。梳理三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涉及164个政务服务事项。让企业群众办事“白跑一趟”变“只跑一趟”。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材料缺少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窗口先行受理,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所缺材料后即可办结审批事项。
构建“5D店小二+首席政务官”的联动服务机制,做好项目投资前、中、后期服务,围绕从企业开办和注销、项目备案、用地保障、许可证核发、项目开工竣工等全流程,提供优质高效“帮代办”服务,做到“5D店小二”与“首席政务官”“一对一”对应,实现服务企业零距离。
(二)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安宁市于2021年就将营商环境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制定《安宁市2021年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制,对领导不力、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及评先评优。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59号)、《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62号)要求,县(市)区坚决杜绝开展测评工作,安宁市落实到位。
出台《安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安宁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每届聘任20位营商环境监督员,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也有商会代表,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开通投诉直通车,完成诉求反馈,为安宁营商环境“挑刺”“揭短”“亮丑”;发挥“眼睛”“探头”和“外脑”作用。截至目前,第二届聘任期限已经结束,目前正筹备第三届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深化研究先进发达地区营商环境“他山之石”,精准赋能可取经验,优化提升创新举措。并按上级要求,官方渠道进行收集整理申报。2024年安宁市:“四大行动+四大环境”助力安宁打造工业经济特色示范区入选昆明市营商环境创新案例。
(三)建设园区政务中心,打造惠企服务新阵地
结合企业分布现状和重点发展区域,按照“园区事园区办”要求,选址在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楼,建设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依托云南省政务平台,全面实施“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窗办结”服务模式,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政务服务,包括办事咨询、指引、受理、审批等服务。中心配备管理人员(含导办)2名,设置8个综合窗口:备案核准类综合窗口1个,负责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核;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个,负责工程建设类投资项目的业务办理,包括建设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节能、环评、水保、及水、电、气、通信等业务办理;帮办代办综合窗口1个,负责重点项目审批前置服务,解决项目落地前遇到的疑难问题。增设自助服务专区,提供政策查询、预约查询、在线办理、在线支付以及证照寄送等自助服务。
三、办理结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在建议办理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接下来,市政务局将继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建设,拓展自助服务功能,努力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助力安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安宁市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