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5年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公示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
2025年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安宁医保”服务管理和2025年的外宣工作,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提升新闻宣传和舆情正向引导能力,增强群众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安宁市医疗保障局拟对“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选聘并报送服务方案。
一、项目名称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
30000.00元(叁万元整)。
(二)采购内容
以微信公众号“安宁医保”为宣传主阵地,推动安宁市医疗保障系统强化提升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能力。工作要求:
1.“安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后台系统维护:提供微信公众号年度传播总结报告、后台数据分析、粉丝维护、公众号模块建设等服务;
2.“安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内容推送:根据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实际需求,完成“安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内容推送,信息推送条数不多于40条/月;
3.原创内容创作:根据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实际需求,协助开展原创内容撰写工作,数量不多于1篇/月;
4.外采报道:根据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实际需求,组建专业团队,对安宁市医疗保障局重大活动进行外采报道,次数不高于4次/年;
5.主流媒体宣传:根据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实际需求,服务期限内,在中央主流媒体上推送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宣传稿件2篇;在省级主流媒体上推送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宣传稿件10篇(中央级媒体名录参考:人民网、新华网、环球网、中国网、中国日报网、中国新闻网、经济日报网、中新网、北青网等;省市级媒体名录参考:云南网、云南广播电视台、昆明日报、昆明信息港、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都市报、云南经济日报网、云南视窗、云南信息港、云南热线、云南企业新闻网、云南信息网等)。
6.多媒体宣传制作:根据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实际需求,完成原创海报、视频等多媒体宣传素材制作。
(三)项目完成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服务方案、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请各响应供应商安排1名代表参加评审会议)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0:00。
(三)递交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综合办公楼502室。
四、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20分)
1. 满足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20。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所有供应商均满足价格扣除条件的,则不必再扣除)。
3.小型、微型、监狱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虚假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
(二)服务业绩(20分)
近三年,供应商具有政府机关或大型国企以上部门(单位)新媒体运营的经历的,每提供1项运营经验得5分,最多得20分。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备查。)
(三)服务方案及承诺(60分)
现场展示服务承诺、服务目标、服务模式、服务时间、依据及标准、其他要求、服务内容描述及分析方案等服务方案,由内部采购小组对方案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现场打分。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10日上午10点在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大厦501会议室举行。
采购单位:安宁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昆明市安宁市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5楼
联系人及电话:张允 0871-6868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