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的公示(2025年第1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规定,以保函方式替代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已完工,拟返还《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云南众驰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云南众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地址:昆明市安宁市青龙街道。
二、公示时间
自2025年7月2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担保函(正本)。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昆明市安宁市便民服务中心4楼410室)。
电话:0871-68693836,邮编:650300。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