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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工商登记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7-25 11:22
名 称: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综合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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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综合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11:2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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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上半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数量2024年上半同期相比增长趋缓。其中,实体店类(包括商线下销售体系)的投诉举报仍占据主导地位,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合同纠纷、商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领域。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区域性分布以城区为主,存在着传统维权渠道新业态消费不匹配、监管重点领域不突出和效果有限以及职业索赔滥用投诉机制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2025年上半年,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45热线平台、来信等接收到消费者各类诉求共计3069件,与2024年同期2841件相比增长7.43%。其中,投诉类2466件,占总收到量的80.35%2024年同期2456件相比增长0.41%;举报类603件,占总收到量的19.65%,与2024年同期385件相比增长56.62%。截至2025年6月30日,投诉举报按期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二、消费投诉举报分析

(一)投诉举报对象分析

2025年上半年共计收到诉求3069实体店类(包含网商线下销售体系)投诉举报共计收到2268件,占比73.9%;电商平台线上体系投诉举报共计收到801件,占比26.1%。实体店类(包含电商线下销售体系)仍然是消费投诉举报的重点区域

1

20251-6月份受理消费者诉求客体对象图示)

(二)投诉举报主要特点

1、主要投诉归类。

2025年上半年收到投诉2466件,其中商品类1142,服务类1324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食品安全问题293件、合同问题260件、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421件、售后服务157件。其他需要关注的增长较快的问题:不正当竞争67件、广告56件、计量21件。

商品:食品(380件)、服装、鞋帽(56件)、通讯产品(40件)、房屋(33件);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193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120件),文化、文娱、体育服务(90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47件)。

投诉突出的五大问题投诉突出问题

排名

投诉性质

2024年量(件)

2025年量(件)

增长率(%)

1

商品和服务质量

206

421

104.37%

2

食品安全

481

293

-39.09%

3

合同问题

230

260

13.04%

4

售后服务

119

157

31.93%

5

广告

95

56

-41.05%

2、主要举报归类。

核查举报件603件,举报的主要问题:侵犯消费者权益109食品安全违法108件、不正当竞争61件、价格违法36件、广告违32

举报五大突出问题

排名

举报内容

2024年量(件)

2025年量(件)

增长率(%)

1

侵犯消费者权益

65

109

67.69%

2

食品安全违法

187

108

-42.25%

3

不正当竞争

25

61

144.00%

4

价格违法

31

36

16.13%

5

广告违法

74

32

-56.76%

3、投诉举报分布区域情况。

诉求区域性表现仍为城区集中状态,主要集中在连然、太平、县街金方4个街道,4个街道投诉举报量占受理总量的74.65%。连然辖区投诉举报量均为全市最高,仅该街道投诉举报量就占总量的44.09%。受理投诉举报分布区域如下表所示:

投诉举报区域分布情况

辖区

投诉(件)

举报(件)

总量(件)

备注

连然市场监管所

1086

267

1353


太平市场监管所

336

61

397


县街市场监管所

185

91

276


金方市场监管所

194

71

265


温泉市场监管所

78

11

89


八街市场监管所

34

10

44


草铺市场监管所

45

16

61


禄脿市场监管所

16

4

20


青龙市场监管所

4

2

6


机关各科室(中心)

508

50

558


合计(件)

2486

583

3069


ODR企业情况分析

截至6月30日安宁市辖区内12315平台共有44家在线纠纷调解企业(ODR企业),接收消费者投诉共23和解成功13件,和解成功率56.52%,2024年上半年ODR企业受理投诉27件,和解成功20  和解成功率69.89,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平均处理时长6天,在提高ODR企业自行处理量及处理效能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四、消费维权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资源与能力不足

执法力量有限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编制不足,面对庞大的市场主体(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电商等),难以实现全覆盖监管。监管任务繁重(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价格监督、广告合规等),消费维权仅是其中一部分,导致执法资源分散。专业技术能力不足部分新兴消费领域(如直播带货、跨境代购、AI换脸诈骗等)涉及复杂技术问题,监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检测手段。商品质量鉴定依赖第三方机构,但部分检测费用高、周期长,影响维权效率。跨区域监管协调难电商、直播带货等跨区域交易增多,异地商家监管涉及多地执法协作,容易出现推诿或执行难问题。

法律法规与执行层面的问题

法律滞后于新业态发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对新兴消费模式(如共享经济、虚拟商品、AI服务)的规定不够细化,导致监管依据不足。部分行业标准缺失,如“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等行为缺乏明确界定和处罚标准。处罚力度不足,违法成本低部分商家侵权后仅被责令整改或小额罚款,难以形成震慑。

“职业索赔人”滥用投诉机制,挤占行政资源,影响正常维权处理效率。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畅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与法院的民事赔偿、刑事追责之间缺乏高效衔接。

(三)维权机制运行不畅

调解无强制力,若商家拒绝调解,消费者只能转向诉讼,维权周期拉长。行业自律缺失部分行业协会自律机制薄弱,未能有效约束企业行为(如预付卡跑路、游泳培训机构倒闭等问题频发)。平台经济下,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的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屡禁不止。消费者举证难市场监管执法需依据证据,但消费者往往难以提供完整证据(如电子数据易篡改、商家拒开发票等)。部分领域(如知识产权、医疗美容)专业性较强,普通消费者难以识别侵权行为。

(四)新兴消费形态带来的挑战

网络消费监管难度大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模式隐蔽性强,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问题难以追踪。平台算法操控(如“大数据杀熟”)取证困难,监管部门缺乏有效技术手段。虚拟商品与数字服务维权难如游戏道具、数字藏品、在线课程等虚拟商品,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缺乏标准,监管无据可依。预付式消费风险高健身、教育培训、美容等行业普遍采用预付卡模式,商家跑路后消费者追偿难,市场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事前预防手段。

(五)社会共治体系不完善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部分消费者缺乏保存证据的习惯,或因维权成本高而放弃投诉,导致侵权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查处。信用监管机制不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能完全实现跨部门共享,失信商家仍可换个“马甲”继续经营。媒体与公众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部分消费侵权事件依赖媒体曝光才能引起重视,常态化社会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市场监管改进方向强化科技赋能监管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智能监测(如网络交易异常行为分析、虚假广告识别)。

五、建议及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在昆明”创建工作,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将放心消费创建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责任,不断提升诚信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监管,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立健全维权组织机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紧扣问题导向,重点突出民生监管领域,进一步凝聚监管合力,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完善社会共治体系,优化消费维权服务站、ODR企业效能,延伸基层维权网络。着力加强基层12315消费维权站点建设ODR企业建设、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建设等措施,延伸监管触角,提升维权效能,打造快捷高效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工作。

                        安宁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