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十五五”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宁市民政局“十五五”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55
最高限价(万元):55
采购需求:安宁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安宁市“十五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安宁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3项。
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安宁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及安宁市“十五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安宁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编制提供指标研究、信息收集、行业规划与行业发展评估、论证等规划编制的综合性、辅助性服务等。
1.深入调研分析:全面收集与民政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行业等多方面资料,对“十四五”期间的发展情况进行复盘总结,分析发展现状、优势与不足,精准把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深入研究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同类地区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安宁市地域分布及特点,提出调研计划建议,为规划编制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和参考依据。
2.规划编制起草:根据调研分析结果,围绕民政的发展定位、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等方面,编制“十五五”规划草案。明确“十五五”期间的总体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体系(包括定性和定量目标),制定涵盖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社会民生、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等领域的具体发展策略和实施路径。
3.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编制公司要策划多轮次的意见征求活动,广泛听取内部各部门、外部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据此对规划草案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确保规划内容充分反映各方诉求,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编制公司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邀请权威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论证,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内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成果提交与后续服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提交最终的“十五五”规划正式文本及相关研究报告、专题分析资料等成果文件。在规划发布实施后,根据需要提供一定期限的后续服务,包括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提出调整优化建议,协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文件通过审批并正式印发执行之日止(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并提供上报文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资质和业绩,并提供相关资质及业绩的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7.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相关文本成果要求为原创,规划文本要符合国家、省、市重大战略、规划,又要做到因地制宜、体现本地特色,重点突出,具备可操作性,安宁市民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进度和工期建议。
9.本项目费用包含了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10.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安宁市民政局,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向第三方披露。
11.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调研费、资料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报告编制费、评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提交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准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到现场或提交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anmz666@163.com)。
提交时间:2025-08-21 9: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08-26 16:30(北京时间)
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6楼608办公室
四、开启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6楼61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方式:现场磋商
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安宁市人民政府官网
七、咨询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宁市民政局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6楼6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871-68681511
安宁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