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编号:更20250001 )
发布时间:2025-08-2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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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09 月 1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宁市金晖路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871-68699419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丽景嘉园小区25幢1单元301号 | 房屋所有权产权更正为50%继承所得,50%交易所得 | 依据安宁市人民法院(2025)云0181民初303号民事调解书 |
公告单位: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