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安宁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5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25-09-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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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拟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安宁市志远盐业化学有限公司标准化仓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安宁市志远盐业化学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靖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劳务分包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地址: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
二、公示时间
自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昆明市安宁市便民服务中心4楼410室)。
电话:0871-68693836,邮编:650300。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