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润仙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权事项的公示(编号:(2025)安字(00013)号)
发布时间:2025-09-1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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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润仙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受理该不动产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所提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陈明
不动产坐落:安宁市金色湖畔--锦苑一期12幢1单元
201号
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房屋建筑面积:69.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宁
市金晖路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0871-68699419
公示单位: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