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同久温泉酒店民宿联盟使用林地公示
同久温泉酒店民宿联盟因建设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林地单位:云南同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同久温泉酒店民宿联盟。
三、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酒店民宿套房、休闲娱乐体验区。
四、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羊角社区居民委员会珍泉居民小组境内。
五、 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6′46″-102°26′54″,北纬24°57′11″-24°57′19″(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林地0.4541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23.1立方米,主要树种为马桑、其他阔叶。
七、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羊角社区居民委员会珍泉居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 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对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羊角社区居民委员会珍泉居民小组进行了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1日,若对该项目使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68683717、68699408。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