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2025年68号)
发布时间:2025-10-0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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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星:
本院已受理了你诉第一被申请人安宁市壹然铂誉商业置业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云南壹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深圳壹然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安劳人仲字〔2025〕119号),因本院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案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决定书,该案件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经过30日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领取裁决书地址:云南省安宁市宁湖大厦5楼513室,联系电话:0871-68692126。
特此公告。
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