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决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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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拟订安宁市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承担对全市城市管理及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的相关工作。
(四)承担城市管理及园林绿化工作经费管理,编制城市管理及园林绿化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市政照明工程建设等维护管理的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六)负责建成区城市道路中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管护工作。
(七)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路灯照明设施和城市景观灯饰的设置管理和日常管护工作。
(八)负责建成区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成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建成区城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新建和改、扩建绿化工程的备案及验收工作,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十)负责辖区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资质审批;负责建成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树木修剪砍伐移植及绿地临时占用审批;负责辖区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建成区内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负责建成区内户外广告设置、门面(头)装修、招牌设置审批;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建成区内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负责建成区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十一)承担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省、昆明市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承担安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市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综合办公室、所辖各公园管理办公室、温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路灯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车队办公室、有偿服务办公室、市容监督管理组办公室、维修组办公室、办公室、市容市貌管理中队、渣土运输管理中队、规划建设管理中队、市政绿化广告管理中队。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2.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3.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4.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5.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2.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3.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4.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5.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纳入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8人。其中:公务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
年末其他人员17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7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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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转作风、树形象,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堡垒。以党的建设推动全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三会一课”、职工例会以及发放书籍等方式,开展集中交流学、多形式创新学,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把握能力。今年以来,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0次,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7次,主题党日等集中学习30余次,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1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安宁实践重点任务清单,将责任落实到部门。组织主题教育学习班1期,科级领导讲党课6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三是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梳理问题矛盾,研究应对措施,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3份。四是强化日常监督。年初开展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1次;组织召开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分块安排部署党口相关工作;听取2024年度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评议21人次;常态化开展党务工作检查3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召开考核工作会议1次。五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对经费的使用支出严格把关,定期通报研究,非必要不支出;想法设法节省开支,通过减少鲜花摆放点位、路灯亮灯时间精准调控、城市管理功能一体化服务等举措节约经费支出,压减各项管护费用总计1000余万元;积极研究谋划“公园+商业”、与第三方公司合作提升改造城管驿站等举措,千方百计缓解财政负担。
(二)抓改革、促发展,抓好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做好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工作,增设政策法规科,积极推进新组建的所属事业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和市行政指挥调度中心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相关工作。依托安宁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强化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和智慧化建设,探索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执法联动机制,制定实施《安宁市行政执法案件指挥调度工作方案》《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方案》,召开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3次、座谈会2次,召开城市管理领域联席会议2次,组织业务培训2期,收集、整理、调度行政执法案件191件。将数字城管案件纳入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事项,全年转办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派遣案件3830件;受理转办市民电话投诉140件,转办城市管理领域问题收集微信群管理类案件1193件,转办市长热线投诉216件。
(三)重建设、强管理,城市绿化、公园景观更加靓丽。紧扣“精细化”与“提品质”的管理要求,持续开展提质增效行动。一是以“百园建设”为抓手,实施“+公园”和“公园+”行动。结合“后院前置、后绿前移”思路,提升和改造口袋公园30个,目前完成15个。结合“公园+共享、公园+文化、公园+经济”等主题,持续推进5个绿地开放共享试点打造;完成楠园、东湖公园、宁湖公园、百花公园扫码听解说;谋划和推进宁湖公园、百花公园“公园+经济”试点工作;成功打造宁湖公园粉黛谷、花样时空长廊等特色观赏景区,“一园一品”的公园特色场景打造成效提升明显。二是以“绿美城市”为抓手,坚持“建管结合”。有序推进年度增绿工作,新增绿地19.3万平方米。实施城市绿道提升改造工程,充实和完善绿道设施和功能,新增城市绿道7.46公里。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行业指导”的原则,采取签订责任书、定期巡查等举措持续做好城镇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三是以“精细管理”为抓手,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抓好绿化管养管护工作。组织实施城市景观节点提升改造等项目,以及开展街道补绿、摆放立体花架、打造鲜花大道,统一店招店牌、席地而坐等举措实施绿美街区街道打造,已打造绿美街道21.91公里、绿美街区8个。一二季度在昆明“美丽道路建设”考核中成绩保持在前三。
(四)夯基础、精管理,基础设施、城市环境稳步提升。实施网格巡查、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城市市政道路、路灯照明设施等管养维护和城市清扫保洁,城市基础功能显著增强,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落实网格管理机制,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每日早、午全域2次大扫除,应急处理路面泼洒污染事件62起。每日对主次干道洒水降尘、冲洗、洗扫、雾炮抑尘,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95.47%。二是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做好垃圾处置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9次、专题培训活动6次,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7次,积极推进宁湖小区等4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2+2”试点工作。加大生活垃圾收转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无害化焚烧处理102857.92吨,处理率保持100%;选取万达小区、韩文九万里、吾悦华府,吾悦安宁院子做为试点小区,试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厨余垃圾4979.3吨,绿化大件垃圾4786.64吨。三是城市基础设施日常巡查管护工作。完成太平新城核心区照明设施和市政设施移交工作,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重点对普融路、安普路、等38条人行道凹陷、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对移交区路灯灯具损坏、灯杆倾斜、路灯箱变老化有水渍等进行维护和检修。加强全市施工围挡规范化管理,摸排统计127个点位、面积13.93万平米,目前达标108个点位,整改拆除64个点位,整改面积约3万平米。实施“节能降耗行动”,对全城路灯控制时间进行精准调控,同比节电30%。加强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管控,成立6个路灯管理巡查小组,修复、安装井盖28个、人行道封堵桩279棵、人行道小板710.43平方米,维修曹溪寺木栈道42.6平方米,维修、更换路灯1072盏,更换LED电源800只,处理线路故障64起,有效保证城区路灯亮灯率99%以上、市政设施完好率95%以上。
(五)强服务、惠民生,城市服务管理水平成效显著。不断增强服务理念和意识,落实城市管理“721”工作法。一是开展好前置服务。梳理前置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城市管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活动,开展前置服务400余次。做好服务审批备案工作,审批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绿地占用报件27件,完成“绿色图章”审查、绿化工程验收装修垃圾备案备案264件,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8件,备案登记户外招牌设施497起。二是实施系列惠民便民举措。打造“席地而坐”点位16个,增设便民服务点4个,市民群众户外休息更加便捷;4个“潮汐式”就餐街区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就餐环境、景观提升明显,商户得利、市民便利、管理有利的局面正在形成;打造4个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点位,市民游园可以扫码听讲解;便民摊位、拖把晾晒池等城市家具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更有温度。三是抓好市容市貌整治。开展占道经营综合整治18次,开展夜间烧烤、户外广告、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149次,“门前五包”星级评定商户参与数增加至1355户,累计劝导占道经营22472起、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4791起,拆除各类违规广告174块、拆除面积5079㎡,清理小广告约10万条。四是进一步细化渣土运输管理。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共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49处,完成整改142处,剩余7处正在整改。采取定点值守和“两点一线”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在建工地管控力度,共巡查10219次,劝导、整治带泥上路、渣土泼洒469起,查处渣土运输类类案件13起,处罚4.47万元。五是强力推进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多举措推进小区违建专项治理,全面推行住宅小区“一区一策”,全市177个小区已完成131个小区,探索装修企业“红黄蓝榜”制度,对装修企业开展违规装修活动进行分类管控,小区违建治理“安宁模式”和长效管理体系被省住建厅作为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转发学习。截止目前,全市共计治理完成435宗35.04万㎡,违建类立案查处案件42件,已办结37件,罚款金额4107759.23元,正在办理5件。
(六)重考核、强落实,各项考核任务有序推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目标,扎实推进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对涉及大竞赛的工作任务实行分管领导周对接制度,涉及牵头负责的4项工作任务一二季度成绩均靠前。一是新建口袋公园30个,截止目前完成15个,其余预计年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上半年不打分、不排名,自三季度开始考核。二是建设美丽道路5条,选取人民路、大屯路、百花西路、中华路、连然街作为2024年昆明市城市美丽道路考评对象,一季度排名第一,二季度排名第二。三是拆除临违建筑23万平方米,截止2024年10月,安宁市累计上报拆除任务383宗,拆除面积23.65万平方米,完成率102.83%,一二季度考核均排名第一。四是市容市貌提升整治,加大市长热线的投诉处置力度,一季度投诉77件,考评排名第二,二季度投诉63件,排名第三。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2024年度收入合计151,367,261.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269,782.93元,占总收入的95.3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097,479.00元,占总收入的4.6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791,648.20元,下降18.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005,999.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996,229.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990,230.01元,下降19.52%,主要原因是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减少了老城区、温泉核心区、昆安高速绿化管护费8,789,718.88元,昆钢片区管护费10,928,554.72元,主城灯光亮化工程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0元,改造城区绿化景观节点建设工程专项资金3,000,000.00元,老甸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其他工程专项资金4,747,200.00元,2022年5-6月昆钢及九个街道垃圾处理费1,856,691.23元,职教园绿化管护费971,250.05元,其他公用资金152,502.01元;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94,600.00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年初预算时一般公共预算只预算在职职工每人每年40,000.00元人员经费及退休人员每月的生活补助费,2024年减少工资发放37,3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1198,581.81元,增长20.32%,主要原因是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减少安宁市发展与改革局拨入600,000.00元,昆明市园林绿化局150,000.00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2024年收回生活垃圾处理费增加1,948,581.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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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2024年度支出合计151,721,120.20元。其中:基本支出33,058,149.22元,占总支出的21.79%;项目支出118,662,970.98元,占总支出的78.2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682,312.70元,下降19.90%,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本支出增加131,187.56元,项目支出减少37,813,500.26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1,187.56元,增长0.40%,主要原因是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编外人员劳务费增加1,684,524.07元,在职在编人员减少1人,工资基数调整,减少127,302.53元,差旅费、交通费和办公费用减少85,087.10元,其他公用经费减少199,146.88元;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职工福利费及日常办公费用减少794,600.00元;公园管理站2024年减少律师代理费12,000.00元,系统维护费1,200.00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2024年公用经费减少262,000.00元;路灯市政工程处2024年减少办公用品费用5,000.00元,报刊杂志费1,000.00元,系统维护费1,200.00元;项目支出减少37,813,500.26元,下降25.65%,主要原因是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减少了老城区、温泉核心区、昆安高速绿化管护费13,483,776.90元,昆钢片区管护费10,928,554.72元,职教园绿化管护费971,250.05元,2022年5-6月昆钢及九个街道垃圾处理费1,856,691.23元,环卫车辆费用550,000.00元,编外人员劳务费2,595,000.00元,主城灯光亮化工程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0元,改造城区绿化景观节点建设工程专项资金3,000,000.00元,老甸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其他项目资金1,540,769.87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2024年增加垃圾车及垃圾处置费用1,112,542.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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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58,149.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169,297.46元,占基本支出的97.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8,851.76元,占基本支出的2.69%。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02,449.99元/年,公用经费人均3,304.28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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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662,970.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金额(元) |
1 | 安宁市总工会送温暖专项资金 | 支付2024年安宁市总工会节日送温暖费用 | 100,000.00 |
2 | 划拨党费用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经费 | 支付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经费 | 1,200.00 |
3 | 追加2023年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经费 | 支付2024年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经费 | 4,500.00 |
4 | 安财社〔2024〕22号2023年度考核为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嘉奖经费 | 支付2024年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嘉奖经费 | 1,500.00 |
5 | 信创工作经费 | 支付信创电脑相关费用 | 249,694.00 |
6 | 拨付永安广场和吾悦广场剩余地块资金 | 支付永安广场和吾悦广场剩余地块资金 | 1,191,310.00 |
7 | 追加近山面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款的资金 | 支付近山面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款 | 1,000,000.00 |
8 | 追加2022安宁市公厕建设及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 支付安宁市公厕建设及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9 |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下拨2024年环卫工人生活补助资金 | 支付2024年环卫工人生活补助资金 | 1,377,100.00 |
10 | 追加2024年城市日常维护资金 | 支付2024年城市日常维护资金 | 3,888,582.45 |
11 | 追加城市日常维护资金 | 支付2024年城市日常维护资金 | 7,806,376.92 |
12 | 年终指标收回城市维护用水用电资金 | 支付2024年城市维护用水用电资金 | 5,658,872.32 |
13 | 口袋公园补助资金 | 支付口袋公园补助资金 | 150,000.00 |
14 | 年中指标统筹(二)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 | 支付2024年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15 |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拨付清风公园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资金 | 支付清风公园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资金 | 500,000.00 |
16 | 年终指标收回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 | 支付2024年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 | 55,481,611.12 |
17 | 2024年春节节前工程款专项资金 | 支付2024年春节节前工程款专项资金 | 29,320,000.00 |
18 | 追加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经费 | 支付2024年路灯、环卫、公园水电费 | 2,608,585.43 |
19 | 追加部分工程项目前期经费 | 支付工程项目前期经费 | 496,700.00 |
20 | 追加中央环保督察项目—老甸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支付老甸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21 | 购买压缩式垃圾车专项资金 | 支付购买压缩式垃圾车专项资金 | 1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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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环卫日常工作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 环卫日常工作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 409.56 |
23 | 环卫日常工作专项资金 | 环卫日常工作专项资金 | 9.14 |
24 | 遗属生活补助经费 | 遗属生活补助经费 | 3.57 |
25 | 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经费 | 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经费 | 0.45 |
26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 1.16 |
27 | 考核为优秀事业人员嘉奖经费 | 考核为优秀事业人员嘉奖经费 | 1.95 |
28 | 遗嘱生活补助资金 | 遗嘱生活补助资金 | 1.16 |
29 | 事业人员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记功奖励经费 | 事业人员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记功奖励经费 | 3000.00 |
合计 | 118,662,970.98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69,546.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51%。与上年相比增加10,011,946.15元,增长22.83%,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6,55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完成年初预算的80.2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106,400.00元,行政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4,294.88元,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7,416.71元,抚恤金23,256.00元,残疾人就业金45,190.12元,临时救助支出1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制内职工减少1人,社保支出减少,故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1,13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完成年初预算的72.52%。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86,706.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14,423.6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制内职工减少1人,社保支出减少,故导致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7,395,06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8%,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1%。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保缴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1,710,592.89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191,31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8,730,931.69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627,154.87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866,002.4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环卫工人增资607,640.00元,转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缴纳永安广场项目国有土地划拨费用1,191,310.00元,故导致城乡社区(类)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6,7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656,79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制内职工减少1人,公积金支出减少,故导致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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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00.00元,决算为91,367.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025.11元,下降14.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89,516.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97%,完成年初预算的8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0.00元,决算为1,851.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3%,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790.71元,下降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34.40元,下降73.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51.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2.34.40元,下降73.8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00元,支出决算为91,367.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025.11元,下降14.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91,367.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00.00元,决算为1,85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预算适度从紧从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全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安宁市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减少办公室公务车辆云A-0MN10维修费,接待人次减少,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790.71元,下降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34.40元,下降73.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51.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234.40元,下降73.8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减少办公室公务车辆云A-0MN10维修费5,319.75元,接待人次减少,导致接待费减少3,014.4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开展2023年“口袋公园”现场考核考评4人;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一行赴安宁市考察学习城市建设管理运营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238.45元,比上年减少85,087.10元,下降28.43%,主要原因是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减少办公室公务车辆云A-0MN10维修费5,319.75元,办公费减少57,511.38元,差旅费减少3,536.22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014.40元,福利费减少3,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7,425.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资产总额391,973,269.61元,其中,流动资产5,825,035.42元,固定资产21,352,130.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4,402,353.50元,无形资产2,726,347.80元(净值),其他资产287,667,402.7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573,921.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8,960.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1项,账面原值92,23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61.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4,035.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5,41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24.9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24,035.9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2,52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概念、范畴阐述入手,针对市容管理各环节——包括灯光、户外广告、违章建筑、高层建筑、生活垃圾与粪便管理、公共厕所管理,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投融资渠道、手段等具体内容;
三、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
四、公园管理:对公园内环境卫生、园林植物、水面、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园容园貌等进行维护管理,并做好安全生产及综治维稳工作,为各单位在公园内举行的公益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五、水质管理:指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科学技术手段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水质保护的关系,控制污染物质进入水体,维持水质良好状态和生态平衡。并做好水体打捞、水质治理及水质检测工作;
六、公共设施:公共设施是公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满足人们公共需求和公共空间选择的设施如: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港口、市政设施抢险维修、城市广场、城市路灯、路标路牌、城市防空设施、城市绿化、城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
七、市政:是指城市政府根据法律和通过与市民个体、群体的互动,为实现城市自身和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城市运行规则和公共政策,并主要通过行政手段保障城市公共事务运行的管理、监督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46701111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审核版20251020020019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