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和有关部门之间的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监督监察、审查调查工作;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上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法委办公室、综治督导科、维稳指导科、网格化管理科、社会建设指导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2.安宁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组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全面落实、高效推进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三)不断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调解工作,加快市级综治中心建设,持续深入警务助理工作。完善优化综治中心建设,加快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进程;
(四)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五)开展了安宁市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推进安宁市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六)持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汇总)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汇总)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6,117,638.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0,970.31元,占总收入的97.2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66,668.00元,占总收入的2.7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5,658.07元,下降14.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8,166.07元,下降13.99%;其他收入减少27,492.00元,下降14.1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8,166.07元,其他收入减少27,492.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法委综治维稳专项资金324,500.00元、法制教育培训基地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减少247,200.00元、法制教育培训基地管理服务补助经费减少213,700.00元。综治中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56,900.00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8,500.00元。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相比,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经费减少8,000.00元,昆明市政法委拨入护路工作经费及三项排查经费减少19,500.00元,故其他收入较2023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6,235,082.01元。其中:基本支出5,222,529.24元,占总支出的83.76%;项目支出1,012,552.77元,占总支出的16.2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22,938.07元,下降21.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6,461.84元,下降11.62%;项目支出减少1,036,476.23元,下降50.5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86,461.84元,项目支出减少1,036,476.23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法委调出3人调入1人导致2024年人员工资、社保、福利支出等经费较上年减少313,800.00元,政法部门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96,8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15,600.00元;综治中心2023年年底调出1人,调出人员2023年经费在本单位全部列支,2024年1至7月列支7人人员经费,9月调入1人,招考录入1人,导致人员工资津贴、奖金较上年减少101,100.00元,社保、公积金较上年减少28,100.00元,公用经费办公费较上年减少25,200.00元,福利费1,500.00元、体检费减少1,000.00元,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法委安宁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专项资金减少637,700.00元,安宁市法制教育培训基地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减少247,200.00元,安宁市法制教育培训基地管理服务补助经费减少213,700.00元,爱路护路集中宣传暨护路队伍现场交流学习活动工作经费增加30,000.00元,追加磨憨镇第027边境联防所标准化建设所需经费54,800.00元,故2024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22,529.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04,552.86元,占基本支出的93.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7,976.38元,占基本支出的6.09%。人员经费支出人均148,622.81元/年,公用经费人均9,635.65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2,552.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安财发〔2024〕5号信创工作经费项目95,035.00元;
2.安财笺〔2024〕3394号追加磨憨镇第027边境联防所标准化建设所需经费项目54,810.00元;
3.安财笺〔2024〕2274号2023年度考核优秀及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公务员奖励经费项目6,000.00元;
4.安财社〔2024〕22号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嘉奖的经费项目3,000.00元;
5.安宁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专项资金项目83,538.06元;
6.安财代管〔2022〕29号卷烟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0,400.00元;
7.我委因部分项目涉密,不予公开,具体支出为538,517.90元;
8.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嘉奖项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嘉奖2023年度考核为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工勤身份人员;
9.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资金项目经费1,521.81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部分;
10.社会建设工作项目经费18,240.00元,主要用于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设立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街道设立独立办公场所,街道配备3*3或2*2两种规格指挥大屏,2-4个指挥台席。全市各村(社区)配备电视、交换机、操作台、双屏工作站、会议摄像机等设备并进行安装使用,实现全市综治中心全覆盖;
11.网格化管理专项经费2,997.00元,主要用于网格优化、调整、修改完善《安宁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准入制度》及网格化服务管理“三张清单”;
12.信创工作项目经费6,993.00元,主要用于采购1台计算机及计算机基础软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1,143.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5%。与上年相比减少1,037,151.13元,下降14.84%,完成年初预算的79.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4,77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2%,完成年初预算的78.8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和各种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法委调出3人调入1人,综治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是按照8人预算,因2023年年底调出1人,2024年1-8月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按7人列支,2024年8月新招考人员1人,导致基本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5,52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完成年初预算的74.89%。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法委调出3人调入1人,综治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是按照8人预算,因2023年年底调出1人,2024年1-8月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按7人列支,2024年8月新招考人员1人,导致基本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2,81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完成年初预算的83.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重特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法委调出3人调入1人,综治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是按照8人预算,因2023年年底调出1人,2024年1-8月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按7人列支,2024年8月新招考人员1人,导致基本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8,0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完成年初预算的85.9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员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政法委调出3人调入1人,综治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是按照8人预算,因2023年年底调出1人,2024年1-8月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按7人列支,2024年8月新招考人员1人,导致基本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00.00元,决算为12,908.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99.32元,下降25.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9,533.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86%,完成年初预算的63.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00.00元,决算为3,3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14%,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32元,下降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80.00元,下降56.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380.00元,下降56.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08.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99.32元,下降25.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9,533.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00.00元,决算为3,3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9.32元,下降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80.00元,下降56.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380.00元,下降56.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委公务外出较上年减少,故2024年公车过路费、充电费等较上年有所减少;2024年我委接待上级到安宁督查、考察执法监督等工作减少,2024年我委接待禄劝县政法委到安宁市考察学习政法系统执法司法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试点工作、易门县政法委到安宁市交流学习共计接待支出3,400.00元,故2024年我委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故202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政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充电费、过桥过路费、洗车费、车船税以及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禄劝县政法委、易门县政法委到安宁考察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002.88元,比上年减少215,687.99元,下降44.78%,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调出3人调入1人导致2024年政法部门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96,8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15,600.00元,故2024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邮电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5,125,370.59元,其中,流动资产124,315.06元,固定资产555,047.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442,670.00元,无形资产3,337.8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5,750.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486.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924.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32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7.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924.6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924.6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
三、综治维稳:是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维护社会稳定两项工作的简称,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需要依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因此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予社会安宁。
五、社会综合治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惩罚犯罪,改造罪犯,教育挽救失足者,预防犯罪,达到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
六、群防群治:群众性、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动的简称。具体说来,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专责机关指导下,群众自己组织起来,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所在地区,或单位治安的一种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原则。
七、试点工作:指正式或全面进行某项工作之前,在一些部门或地方先做试验,以取得经验。因此,试点工作也可以认为是试验性工作。通过在一些部门或地方先做试验,发现问题,加以完善,然后进行全面推广。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21601111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1020103407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