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文综当罚字〔2025〕002号
当场处罚决定书
(安)文综当罚字〔2025〕002号
当 事 人 | 名称(姓名) | |||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 | 《营业执照》91530181MA6RK6OKL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等) | 杨* | 联系电话 | 13752531*** | |
住所(住址等)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珍泉路金色半岛小区正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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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和证据 | 接安宁市公安局关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MPARTYK(半岛店)KTV存在超时营业的工作联系函;2025年6月17日14时07分,安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杨*(25011499***)、施*(25011421***)、金*(25011499***)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珍泉路金色半岛小区正门口的安宁半岛酒店歌舞厅进行综合检查,现场该场所正在营业,有《营业执照》91530181MA6RK6OKL,有《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539997160***,执法人员重点检查2025年6月11日的经营情况,据现场负责人丁**经理陈述:2025年6月11日安宁半岛酒店歌舞厅正常营业,其中V222中包房消费清单显示开房时间是2025年06月10日22时16分至关房时间是2025年06月11日04时32分,在经营期间消费者与歌舞厅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并报警,2025年6月11日02时38分安宁市公安局连然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进行了相关处理工作。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当事人即时予以整改,执法人员用手机拍照,固定了相关证据。证据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2页,证明安宁半岛酒店歌舞厅超时经营的事实;2.现场检查取证照片8张,证明执法人员程序合法以及当事人的违法情况;3.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4.安宁半岛酒店歌舞厅刻录光盘1张,证明2025年6月11日安宁半岛酒店歌舞厅营业至凌晨04时32分事实。经查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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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理由 和依据 | 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第二项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 |||
处罚时间 | 2025年6月17日 | 处罚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珍泉路金色半岛小区正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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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 | |||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安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或者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 昆明市铁路运输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2025年06月17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