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井湾片区(地块一)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井湾片区(地块一)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林地单位: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井湾片区(地块一)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
三、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标注化厂房、配套道路。
四、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青龙哨村民委员会水井湾村民小组境内。
五、 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19′38″-102°20′1″,北纬24°57′49″-24°58′5″(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林地3.1439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36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核桃、香樟、其他竹等。
七、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青龙哨村民委员会水井湾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 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青龙哨村民委员会水井湾村民小组进行了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若对该项目使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68683717、68699408。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