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昆明安宁350MV压缩空气储能临时附属设施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公示
昆明安宁350MV压缩空气储能临时附属设施项目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使用林地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昆明安宁350MV压缩空气储能临时附属设施项目。
三、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施工平台、输水管线、临时施工道路。
四、 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始甸社区居民委员会始甸居民小组、新邑居民小组,桥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高枧槽居民小组、太平老村居民小组境内。
五、 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34′23″-102°34′32″,北纬24°56′24″-24°57′20″(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林地6.6224公顷(其中:已使用0.3807公顷,拟使用6.2417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97.5立方米,主要树种为圣诞树、桉树、香樟等。
七、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始甸社区居民委员会始甸居民小组、新邑居民小组,桥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高枧槽居民小组、太平老村居民小组集体所有,其中涉及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有新邑居民小组李洪兵、李金满、李忠林,始甸居民小组董学、李洪兵,太平老村居民小组张家俊、姜翠英,高枧槽居民小组张家俊。
八、 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始甸社区居民委员会始甸居民小组、新邑居民小组,桥头社区居民委员会高枧槽居民小组、太平老村居民小组及新邑居民小组李洪兵、李金满、李忠林,始甸居民小组董学、李洪兵,太平老村居民小组张家俊、姜翠英,高枧槽居民小组张家俊进行了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5日,若对该项目使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68683717、68699408。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