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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1-10561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13 16:46
名 称: XG集建(IV)字第4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注销公告
文号: 关键字:

XG集建(IV)字第4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6:4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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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艳芬执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云0181执恢382号之一;安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云0181执恢382号之一。陈艳芬申请位于安宁市县街乡三泊路1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张翠英;土地证书颁发号:XG集建(IV)字第41号;土地用途:住宅(农村宅基地);权属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批准拨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面积:154.00平方米。

根据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证书XG集建(IV)字第4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注销。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