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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1-10602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23 09:51
名 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210016)
文号: 关键字: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210016)

发布时间:2026-01-23 09:51 浏览次数:0
字号:[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

D3YN202405210016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6122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3YN202405210016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融创雁来湖小区A1、A2地块之间道路未硬化A2地块背后堆土裸露,尘土飞扬。

办结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扬尘污染问题,切实解决扬尘污染给周边住户造成的影响。

整改措施

1:督促建设单位云南中合融创实业有限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待建道路周边裸土使用遮阴网进行覆盖;对待建道路加装围挡进行围护,实行封闭管理;对入口段已硬化路面进行冲洗保洁;督促施工区域内采取洒水降尘、湿作业等措施,确保扬尘治理效果。

2:督促场地责任方使用遮阴网对该场地裸露堆土进行覆盖,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加大对该场地巡查检查力度,发现扬尘污染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云南中合融创实业有限公司已使用遮阴网对雁来湖小区A1、A2地块之间待建道路周边裸土进行了覆盖;部分未硬化路段已加装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并安排人员对入口段硬化路面进行冲洗保洁;A1地块清风雅苑住宅小区二期施工作业过程中,已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土方回填等易起尘作业区域采取了湿作业方式施工。二是A2地块背后临时堆土场地责任方已按要求对现场裸土进行了覆盖,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20241121日通过自查自验;2025320日通过昆明市级验收。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安宁市政府办(安宁市人民政府608。联系人员及电话:岳立志1898735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