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6006)
发布时间:2026-03-0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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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云(2023)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820号 |
李彦霖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181001020GB00008F00230013 | 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锦芳苑23幢306号 | |||
2 | 云(2023)安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201号 | 李彦霖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181001020GB00008F00230013 | 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锦芳苑23幢306号 | |||
公告单位: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