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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3-10771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27 09:17
名 称: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27 09:1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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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减灾综合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及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并监督组织实施;按照上级相关部署和要求,开展相关领域的区域性交流与合作;

3.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并与国家、省、昆明市应急管理系统相衔接;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4.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防震减灾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6.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抗震救灾应急行动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7.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应对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

8.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9.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0.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1.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职能转变,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政治处

2.应急指挥中心;

3.防震减灾综合管理科;

4.灾害救援管理科;

5.救灾保障科;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7.安全生产基础科;

8.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9.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科;

10.法规宣传教育科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能力提升,着力锻造忠诚担当应急铁军。应急先锋·守护安宁党建品牌为引领制定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技能提升大方案,开展应急管理队伍大练兵,开展交流研讨、实地调研、业务技能竞赛不少于4次,全员参与各类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切实提升应急管理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素养

2.坚守安全底线,拧紧责任链条,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精准化差异化编制年度执法计划2026年度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291家次参考2025年执法检查企业数据,具体数据以昆明市下发任务为准)。紧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不少于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3.坚持高位推进,强化风险防控,持续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不少于4轮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风险提示,编发《安全生产态势及风险研判预警提示报告》不少于4期,向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发送安全风险提示不少于6优化完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制度,动态公示积分结果建立企业一企一档,整合企业隐患排查、风险分级、监测预警等数据,对2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体检评估打分并动态更新,实现风险预警和精准执法。完成60家规模以上企业三个专项(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整治验收工作。打好非煤矿山领域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实现应关尽关、应改尽改,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4.锚定攻坚目标,协同共治筑牢安全根基。2026年聚焦治本攻坚行动收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巩固提升治本成效,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强化对重大风险源的管控措施,全市基本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100.00%完成集中培训,全面实现“1达标、7100.00%”目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实现D级达标,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覆盖率100.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钢铁、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覆盖率100.00%两客一危、建筑工地等智慧监管覆盖率100.00%,冶金企业和规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以上标准化完成率100%,尾矿库及边坡现状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和排土场100.00%建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重点场所数字消防接入率100.00%,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覆盖率100.00%,逐步健全完善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抓实工作举措,提升应急意识,持续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完成安宁市“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举办1场次县级层面应急演练开展护林防火巡山巡查不少于20严格落实1262气象精细化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开展城市淹积水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实地巡查不少于5次,发布或传递防汛、抗旱等灾害预警信息不少于100持续抓好震情跟踪工作,做好地震宏观异常现象观察监视工作。配合云南省地震局完成中国地震科学试验场云南子项目我市辖区内5个站点建设。

6.突出关口前移,强化应急准备,持续提升突发事件应处置能力。健全完善灾害信息报送体系对各街道和村社区开展云视讯视频调度、卫星电话调度不少于12围绕全灾种、大应急要求,构建全市“1+4+N”综合+专业+社会地震救援体系,即1个应急指挥体系,4支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N支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发挥消防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涉地震救援的铁拳作用

7.聚焦安全理念,建设应急文化,持续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普及。开展危化企业安全日活动不少于4期,聚焦危化领域薄弱环节,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与中央级、省级主流媒体密切合作,向《应急管理报》、昆明市应急局公众号、安宁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及APP积极投稿,在中央级媒体刊载信息5篇,在省级媒体刊载信息30篇,扩大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效应。

8.围绕重点任务,主动靠前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保障。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不少于30家次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建立“企业自查+专家核查+政府督查”机制,对辖区3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1轮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开展粉尘涉爆、新能源专家指导服务83(次),派出专家对我市15家以上非煤矿山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指导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11,874.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80,540.00,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31,334.4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512,507.00元,下降3.37%,主要原因分析:较上年减少购买街道应急管理用车巡查服务经费350,000.00万元,购买应急用车巡查服务经费197,40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80,540.00,其中:本年收入14,526,540.00,上年结转收入154,00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26,54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9,337.00元,下降3.42%,主要原因分析:较上年减少购买街道应急管理用车巡查服务经费350,000.00万元,购买应急用车巡查服务经费197,400.00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11,874.4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80,540.00,其中:基本支出12,646,54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563.00元,增长0.4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标,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60,563.00项目支出2,034,0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79,900.00元,下降22.19%,主要原分析:较上年减少购买街道应急管理用车巡查服务经费350,000.00万元,购买应急用车巡查服务经费197,400.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385,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退休职工退休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879,049.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9,90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11,604.00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390,14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72,38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356,16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1,018.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722,004.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9,620,481.00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行政运行支出,保障部门正常履职;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灾害风险防治04150,000.00元,主要用于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防震减灾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组织编制抗震救灾应急行动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和地震预报工作监督。保障地震监测仪器运行所需的房屋设施修缮、网络、电力正常运行。做好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及标识标牌更新维护,定期更换补充应急物资。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专项工作,提高地方地震监测预报水平,改善地震群测群防条件。保障各街道配备的9台卫星电话基本通信资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安全监管(061,057,396.00元,主要用于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专家及专业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及服务。持续深化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改革,保障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委办工作顺利开展,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保障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管理和系统升级改造。保障执法终端通信服务、执法平台业务正常使用,有助于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精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和使用效率,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应急管理事务(01-应急管理(09811,000.00元,主要用于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街道、园区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干培训,发放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保障基层灾害信息员报灾终端正常使用,保障我局及各街道应急管理用车正常使用。广泛开展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工作。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等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地震事务(05-地震预测预报(054,000.00元,主要用于提高地方地震监测预报水平,改善地震群测群防条件,促进地方地震群测群防等工作;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2,2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2,2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540.00,较上年减少56,460.00,下降54.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工作计划,无相关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40.00,较上年减少56,460.00,下降95.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31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00.00,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202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安全监管经费

1.为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保障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为安宁市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切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经营防线,全力保障安宁市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与规范经营,推进落实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保障好安宁市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经营,需保障经费29万元。

2.提升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水平,督促企业安全规范开展生产工作,强化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保持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需保障经费9.5万元。

3.在日常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对查处的非法储存经营的疑似危险化学品按要求进行化验分析鉴定,并委托有保管条件的单位代为储存,对没收的危险废物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置,需保障经费2万元。

4.通过落实安委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运行保障,全力推动安委办“一个平台、两级指导、三项职能、四项机制”的运行机制,着力提升辖区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级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压紧压实,推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见实效。确保实现:一是稳控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二是提升安全治理能力,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更加具体明晰;三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遏制增量,20266月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四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延伸,推动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需保障经费2.5万元。

5.1)持续保障安宁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系统APP信息推送、短信提示服务及云平台租赁服务正常开展。(2)完成2026-2027年系统日常运行的维护、管理、政企对接等全流程工作,保障系统长效稳定运行,提升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监测预警能力,需保障经费23.74万元。

6.按照安宁市工科信局提供的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分批次对当年度安宁市辖区内规模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辅助执法;预计指导服务企业20家(2025年安宁市规上工贸企业数量),邀请专家对辖区企业开展安全培训2期,需保障经费29万元。

7.为保障特殊情况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全监管工作正常运转,需保障经费4.26万元。

(二)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人员岗位补贴经费

经安宁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灾害信息员 村(社区)安全专干乡镇防震减灾宏观信息联络员为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的通知》(安政办〔202123号)要求,着力在我市打造一支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基层应急管理专干(以下简称专干),主要承担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相关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提升各级专干开展安全生产辅助监管、应急管理统计报送等方面的业务工作水平,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政企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全市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1名应急管理专干(兼职),共105人,补助标准350/*月,每年所需经费逐年列入财政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市属有关部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冶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0,66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元,下降0.24%,主要原因分析:公务接待费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0,195,486.28,其中,流动资产495,845.13,固定资产6,585,691.1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3,113,950.00,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900.3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15,647.24。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51,442.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35.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6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4个,资金合计2,065,334.40元。

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5.本单位2026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

6.本单位2026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人员补助补贴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人员补助补贴经费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17号)、《 安宁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安通〔20198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1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灾害信息员村(社区)安全专干、乡镇防震减灾宏观信息联络员为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的通知》(安政办〔202123号)、安宁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02次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775535676A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大厦10

联系电话:68677080

法人代表:郑翔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内设机构中层职数11名。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充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17号)、《 安宁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安通〔20198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1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灾害信息员村(社区)安全专干、乡镇防震减灾宏观信息联络员为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的通知》(安政办〔202123号)、安宁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02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着力在我市打造一支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基层应急管理专干队伍,提升各级专干开展安全生产辅助监管、应急管理统计报送等方面的业务工作水平,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政企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市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1名应急管理专干(兼职),并配备信息终端及救援装备,主要承担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相关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全市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1名应急管理专干(兼职),共105人,补助标准350/*月,每年所需经费逐年列入财政预算。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全市各村(社区)根据所辖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历年来自然灾害灾情实际情况,设置不少于1名村(社区)专职应急管理专干,主要承担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相关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每人每月350元标准核发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6年财政年初预算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全市各村(社区)根据所辖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历年来自然灾害灾情实际情况,设置不少于1名村(社区)专职应急管理专干,主要承担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防灾减灾救灾,以及相关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应急管理专干经市应急管理局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年度期满后,由各街道办事处以听取汇报、检查台账和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每人每月350元标准核发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充分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昆明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安宁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自然灾害防治水平,着力在我市打造一支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基层应急管理专干,提升各级专干开展安全生产辅助监管、应急管理统计报送等方面的业务工作水平,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政企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九、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名称

人员补助补贴经费

(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灾害信息员、 村(社区)安全专干、乡镇防震减灾宏观信息联络员为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的通知》要求,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贴纳入安宁市财政预算,每年由安宁市财政局拨付给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各街道办事处目标考核情况予以拨付。根据《安宁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02次会议纪要》和《安宁市财政局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行政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人员岗位补贴的通知》(安应急〔2021102),安宁市应急专干人员岗位补助自20215月起的补助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当前,安宁市共105个村(社区),涉及105名应急管理专干岗位补助保障。

(三)绩效情况

1.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保障安宁市应急管理专干队伍人数),指标性质(>=),指标值(105),度量单位(人),指标属性(定量指标),指标内容(反映保障安宁市应急管理专干队伍人数情况);

2.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提升应急专干日常工作质量,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使应急专干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指标性质(=),指标值(100),度量单位(%),指标属性(定量指标),指标内容(确保105名应急专干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预警信息传递、报灾等日常工作完成率为100%);

3.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保障2026年完成对安宁市应急管理专干队伍105人的岗位补贴),指标性质(<=),指标值(10),度量单位(月),指标属性(定量指标),指标内容(反映保障2026年完成对安宁市应急管理专干队伍的岗位补贴的具体时限);

4.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三级指标(保障社会经济平稳长远发展),指标性质(>=),指标值(是),度量单位(是/否),指标属性(定性指标),指标内容(不断提升安宁市应急专干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强化应急响应联动,保障社会经济平稳长远发展);

5.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三级指标(提升社会层面整体安全性),指标性质(>=),指标值(是),度量单位(是/否),指标属性(定性指标),指标内容(不断提升安宁市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自然灾害的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质量);

6.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三级指标(推进安宁市综合性应急体系建设),指标性质(>=),指标值(是),度量单位(是/否),指标属性(定性指标),指标内容(推进安宁市综合性应急体系建设,持续筑牢防灾减灾安全堤坝);

7.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群众满意),指标性质(>=),指标值(90),度量单位(%),指标属性(定量指标),指标内容(满意度情况体现);

8.一级指标(成本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保障安宁市应急管理专干队伍105人岗位补贴经费人均发放标准),指标性质(=),指标值(350),度量单位(月/人),指标属性(定量指标),指标内容(反映保障2026年安宁市应急管理专干队伍105人岗位补贴经费每人每月350元,共44.1万元)

附件3: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