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街道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办公楼停车场安保服务)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办公楼停车场安保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
1. 购买服务数量 :
(1) 按岗位足额配置保安员,24小时值守,无缺岗、脱岗。
(2)保安员持证上岗率100%,配齐项目负责人、班组长。
(3)按规定频次开展巡逻,配齐对讲机、防护器材等装备。
(4)覆盖办公楼、停车场、出入口、监控室等全部区域。
2. 购买服务具体内容:
(1)人员值守与秩序维护。负责温泉街道停车场出入口24小时值守、访客管理、车辆引导、停车秩序管控。巡查、疏导拥堵,规范车辆停放,制止乱停、占道、违规出入。
(2)安全防范与巡查。 定时定点巡逻(含夜间)温泉街道办公楼附楼、食堂、主楼及食堂外部停车场区域,排查安全隐患、可疑人员与异常情况。
(3)车辆与设施管理。车辆进出管理,道闸、照明等设施日常看护。
(4)应急处置与联动。对突发事件先期处置、上报、配合公安/消防。
(5)服务保障与合规。着装规范、文明服务、台账记录、信息保密、服从采购人管理与考核。人员持证上岗、保险齐全、符合安保服务相关法规标准。
3. 质量要求
(1)规范执勤、文明服务,车辆与人员管理有序,无重大秩序混乱。
(2)安全巡查到位,隐患及时上报处置,无责任性安全事故。
(3)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配合相关部门联动。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115,200.00元,从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年初预算资金中列支。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3.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前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631598
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