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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603-10782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31 11:45
名 称: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31 11:4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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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部分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昆明市决策部署,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我市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目标,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研究提出我市中、长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协调、组织和指导规划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督、调查和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4.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昆明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政策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6.组织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指导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和科技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9.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建议

10.组织落实艾滋病防控工作,拟订全市艾滋病防控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2.拟订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贯彻国家爱国卫生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升级;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组织开展履约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市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4.负责全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医政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科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健康促进科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机关;

2.安宁市妇幼保健院;

3.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5.安宁市中医医院;

6.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

7.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

8.安宁市草铺卫生院;

9.安宁市青龙卫生院;

10.安宁市禄脿卫生院;

11.安宁市太平卫生院;

12.安宁市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安宁市连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提升医共体建设成效。加强与昆明理工大学合作,强化重点专科,确保2026年市一院疼痛科、中医院皮肤科、康复科等国家级、省级重点和特色专科通过验收,市中医医院通过三级乙等医院评审,补强妇幼保健科室,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完成太平、八街卫生院建设,推动市级医院技术下沉、人才下沉、设备下沉,为基层提供标准化优质服务,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和卫生室改造工程,探索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优质服务。

2.继续深化医防融合改革。按照《安宁市医防融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融合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公卫慢病管理职能和妇幼健康职能,发挥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在慢病预防、控制、管理和健康教育中的作用;联动各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六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深化重点疾病防控成果。强化传染病预警监测,在巩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部署应用的基础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安装运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现更早期、更精准的监测预警。强化应急指挥体系以及实战化演练,提高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抓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控,巩固艾滋病防治三个95%”成效,确保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顺利通过复审。

4.筑牢母婴安全保障防线。强化母婴安全责任链条,从孕期建档、定期产检到产后随访,实现全周期跟踪服务,确保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9/10万以下。加强产科、新生儿科医疗团队建设,完善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力争将婴幼儿死亡率稳定控制在3‰以内,切实守护母婴健康底线。

5.积极拓展托育服务体系。继续加强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让托育服务规范化,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利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各部门沟通协调,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差额供给单位1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3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1211人。在职实有11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6人,财政差额补助100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5人。

车辆编制45辆,实有车辆45,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24,824,212.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643,188.64,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2,985,709,036.4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上级补助收入471,987.4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

与上年比财务总收入增加67,920,042.60元,增长2.15%,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中包含了部分往来款项,因此预算增加62,488,133.27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各类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共增加6,126,350.67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694,441.34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8,643,188.64,其中:本年收入196,191,044.48,上年结转收入42,452,144.16。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191,044.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26,350.67元,增长2.63%,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变动、工资正常晋级升档、社保基数变动等致人员经费增加4,650,804.26元,各项公用经费减少35,730.00元,计划生育类支出等项目经费增加1,511,276.41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24,824,212.5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8,643,188.64,其中:基本支出150,803,811.50,与上年对比增加4,615,074.26元,增长3.16%,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变动、工资正常晋级升档、社保基数变动等致人员经费增加4,650,804.26元,各项公用经费减少35,730.00元;项目支出87,839,377.14,与上年对比增加1,511,276.41元,增长1.75%,主要原因分析:计划生育类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8,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度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医疗保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9965,000.00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2024年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60,0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委员生活补助;

4.科学技术支出(206-技术研究与开发(04-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9862,098.28元,主要用于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921,4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福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14,233,9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6,710,537.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3,498,544.5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46,50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 死亡抚恤(01183,31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遗嘱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残疾人康复(0435.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专项(对下)补助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7,232,371.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4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专家咨询服务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99310,000.00元,主要用于干部疗养经费等

15.卫生健康支出(210-公立医院(02-综合医院(0152,646,350.00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210-公立医院(02-中医(民族)医院(0211,371,5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210-公立医院(02-其他公立医院支出(99120,0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城市社区卫生机构(018,386,128.00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人员经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乡镇卫生院(0216,270,404.00元,主要用于公立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913,190,616.88元,主要用于公立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补助经费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经费等;

21.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0111,531,554.00元,主要用于疾病中心职工基本支出,部分项目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妇幼保健机构(0310,300,926.00元,要用于妇幼保健院职工基本支出,部分项目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13,944,321.98元,主要用于基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4,361,351.6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

25.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98,963,522.21元,主要用于安宁市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补助资金、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补助资金等;

26.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22,209,571.68元,主要用于各类计划生育项目专项资金;

2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338,900.00元,主要用于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3,338,1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3,12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59,062.0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210-中医药事务(17-中医(民族医)药专项(0442,961.50,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预算补助资金;

32.卫生健康支出(210-育幼服务(19-其他育幼服务支出(9915,829,500.00,主要用于育儿补助资金;

33.卫生健康支出(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1,849,193.01,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补助资金等;

34.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137,0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3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6,360,528.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5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945,181.4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802,992.48、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142,189.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048.60,较上年减少29,951.40,下降16.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上年与本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1,048.60元,较上年减少12,951.40元,下降38.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减少的原因: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年工作安排,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严格审查接待报销范围,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000.00元,下降11.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000.00元,下降11.1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减少的原因:我部分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非必要的公务用车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单位专项经费项目为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项目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着安宁市辖区的疫苗采购、分发及管理等工作,为落实疫苗法、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方针政策,保障疫苗的安全有效接种,做好我市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及防控,保障适龄儿童及相关人群身体健康,预算绩效目标为2026年做好疫苗成本收支管理,及时支付疫苗供应商疫苗款项,保障良好的采供环境。在数量指标上,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数量10万支在质量指标上,保障疫苗质量100%安全;在社会效益指标上,保障健康全市接种人群身体健康;在满意度指标上疫苗供应商资金支付情况满意度大于等于90%;在经济成本指标上,2026年支付疫苗成本等于38,340,749.3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12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2.医防融合:指将预防服务贯穿于临床诊疗的全过程,实现医疗与预防的有机结合。其核心要义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序融合。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0,62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4,140.00,下降5.85%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对比,在职人员减少2各项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资产总额1,767,369,208.79,其中,流动资产450,019,698.29,固定资产1,201,907,137.6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60,281,359.18,无形资产51,910,029.39,其他资产3,250,984.33。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0,403,004.9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4,335,980.46。处置房屋建筑物730.13平方米,账面原值117,790.49;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1,214.13项,账面原值21,298,172.36,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6,647.65;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6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542个,资金合计2,487,946,198.15

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2.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5.本单位2026年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故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关于核定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成本收支专用银行存款账户资金使用管理方案》、《关于印发《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23版)》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814314302805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新城康云路6

联系电话:0871-66391006

法人代表:起德丽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补助编制81人。为全市辖区农村、城市居民,中央、省、市级驻安宁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开展疾病监测、疾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卫生监测与评价,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肺结核、性病麻风病等37种甲、乙、丙类传染病的监测防制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地方病和慢性病的监测与防治,健康教育与促进,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方针政策,有效使用及维护冷链设备,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接种;做好我市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及防控,保障适龄儿童及相关人群身体健康,核算疫苗资金的收支,保障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及成本支付.

五、项目实施内容

采购、分发及管理二类疫苗,保障疫苗质量及效期,做好疫苗资金的收支管理,及时支付厂商疫苗成本,保障良好的疫苗采供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专项资金专项使用,加快疫苗账款的收回,利用疫苗专户资金支付疫苗供应商账款,2026年预算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补助资金2,755,844.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业务科室每月提交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及采购程序进行二类疫苗采购,每月与接种点核对应收账款金额及时与疫苗供应商核对款项,结清欠款。每月末对库存进行盘点,做到账实一致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及时结清疫苗成本,保障疫苗采供,进而保障安宁市接种需求,通过疫苗的接种,有效保障整个安宁市辖区人群身体健康。

九、项目绩效目标

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单位专项经费项目为我中心重点项目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着安宁市辖区的疫苗采购、分发及管理等工作,为落实疫苗法、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方针政策,保障疫苗的安全有效接种,做好我市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及防控,保障适龄儿童及相关人群身体健康,预算绩效目标为2026年做好疫苗成本收支管理,及时支付疫苗供应商疫苗款项,保障良好的采供环境。在数量指标上,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数量10万支,辖区人群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需求≥90%在质量指标上,保障疫苗质量100%安全;在时效指标上,疫苗效期管理100%;在可持续影响指标上,普及疫苗接种,持续提高居民健康;在满意度指标上疫苗供应商资金支付情况满意度大于等于90%;在经济成本指标上,2026年支付疫苗成本等于2,755,844.00元。

附件3: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