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预算公开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宁市供销社是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市联社是基层社的联合组织,行使政府授权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搞好农副产品流通、组建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昆明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安宁市决策部署,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2.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建设,巩固提升和创新发展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与联合;
3.负责对基层供销社及社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4.负责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5.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6.代表安宁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
7.负责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合作经济发展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数字供销”建设,探索参股并实体化运行从事农产品电商业态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
2.聚焦基层社管理,落实基层供销合作社规范化达标创建标准,试点创建规范化基层供销合作社1个。
3.加强农、地膜回收利用贮运中心建设,农地膜回收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
4.完成安宁市再生资源综合型绿色分拣中心、烟花爆竹专业经营中心烟花爆竹仓库建设并投入使用。
5.继续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农产品经纪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技能培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04,42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73,838.00元,政府性基金4,730,59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787,689.00元,增长136.14%,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财务总收入包括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30,590.00元,该笔资金为安宁市物资回收总公司安宁市再生资源综合型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资金(2025年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剩余未支付款项,结转结余到2026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04,428.00元,其中:本年收入3,573,838.00元,上年结转收入4,730,59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73,83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87,689.00元,增长136.14%,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财务总收入包括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30,590.00元,该笔资金为安宁市物资回收总公司安宁市再生资源综合型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资金(2025年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剩余未支付款项,结转结余到2026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04,42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04,42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23,83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0,053.00元,增长8.56%,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年中新增退休1人,新增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支出104,954.00元,工资调标,工资福利支出有所上升;项目支出1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2,954.00元,下降58.6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供销社“三社融合”贷款贴息未贴息金额减少,故该项目资金预算减少,减少农地膜回收奖补专项资金项目、秸秆综合利用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以及购买“信创电脑”专项资金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71,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40,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41,22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104,95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纪实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4,000.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129,4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23,84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3,024.0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实物(02)-行政运行(01)2,278,636.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政府目标考核奖等商业流通实物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实物(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126,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30,88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其他支出(229)-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其他支出(98)-其他支出(99)4,730,59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7.00元,较上年减少1,633.00元,下降77.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7.00元,较上年减少1,633.00元,下降77.7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控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不超上年公务接待决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单位属于参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目标:做好困难遗属生活补助资金的按时发放工作。
二是供销社“三社融合”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目标:2026年将已完成信用贷款利息按时完成贴息资金兑付。
三是“两网融合”村级回收点改造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目标:年度预算执行率95%以上,确保资金合规率100%。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
四是安宁市物资回收总公司安宁市再生资源综合型绿色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资金(2025年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目标: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带动作用,支持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4.“三社融合”:是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中间环节,链接农民合作社与农村信用社的“三社”融合平台,通过发挥农民合作社的生产优势、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优势,推动生产、供销、信用三大领域融合发展,形成产、供、销、金融链条,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农业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三社融合”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为促进我市农村持续发展、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1,8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40.00元,增长2.23%,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8月我单位退休党支部书记、支委重新选举,书记选由退休干部担任,比上年多一名人员享受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78,517.28元,其中,流动资产35,295.32元,固定资产43,221.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95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15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6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4个,资金合计4,880,590.00元。
(五)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5.本单位2026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
6.本单位2026年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遗属生活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宁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5〕2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81622688081D
地址:安宁市中华路8幢
联系电话:0871-68697034
法人代表:杨阳
经费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安宁市供销社是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市联社是基层社的联合组织,行使政府授权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搞好农副产品流通、组建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昆明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安宁市决策部署,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2.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建设,巩固提升和创新发展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与联合;
3.负责对基层供销社及社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4.负责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5.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6.代表安宁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
7.负责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遗属生活补助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符合政策规定的死亡人员遗属基本生活的民生保障财政项目,依据国家及地方抚恤、社会救助、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设立,由财政全额保障,专项用于发放符合条件遗属的定期生活补助。项目坚持应保尽保、精准发放、动态管理,切实兜牢困难群体生活底线,体现党和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对象认定与资格审核:按照政策规定对领取遗属补助人员开展资格审查,确认身份等做到对象精准、条件合规。
2.补助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当地统一补助标准,按城乡类别、供养人数、政策口径核定月补助金额,确保标准统一、执行不走样。
3.资金发放与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按季直达个人账户,杜绝截留、挤占、挪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标准,本年度安排24,000.00元资金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七、项目实施计划
前期准备:本年度预算下达、发放对象信息核对。
常态化发放:按季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同步做好资金拨付、凭证归档、数据报送。
年度收尾与绩效自评:完成全年发放统计、资金决算、档案整理、绩效自评与总结提升。
八、项目实施成效
民生保障有力:足额及时发放补助,有效保障遗属基本生活,缓解家庭困难,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政策执行规范:对象认定准确率、资金发放及时率、合规率均达100%,无违规发放、滞留资金等问题。
管理效能提升:实现信息化管理、动态化核查、阳光化发放,台账清晰、流程闭环、监管到位。
社会效应良好:彰显民生温度,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获得群众与社会认可。
九、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保障符合条件遗属基本生活,规范资金管理,提升发放效率与服务水平,实现应保尽保、精准发放、安全高效、群众满意。
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年度符合条件遗属补助发放人数完成率≥100%;按季发放次数达标。
2.质量指标:补助对象资格审核准确率≥100%;补助标准执行合规率 100%;资金发放差错率≤0。
3.时效指标: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100%;新增对象审核办结时限符合规定。
4.成本指标:严格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无超范围、超标准支出。
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有效保障遗属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生活水平稳定;政策知晓度与覆盖面稳步提升。
2.可持续影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动态管理规范,政策执行稳定可持续。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遗属及家属满意度≥95%。
附件3:安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