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是主管全市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的市委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定、指示;掌握本市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了解爱国人士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重点政治生活的反映,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市委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
2.开展统战政策的宣传教育,对政府部门执行统战政策的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帮助和指导;
3.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
4.了解、掌握我市台、港、澳和海外人士及其亲友的基本情况,建立有关联系,进行宣传教育;
5.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好各种民族矛盾和纠纷,做好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6.做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领导和管理工作,对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进行正面教育。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
7.做好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一战线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科、综合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分指挥部。
我部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动党外人士各领域工作,健全完善新阶人士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围绕青少年健康、招商引资等课题开展深度调研,策划拍摄“新阶层视角下的安宁故事”5期,打造“村播小院”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激发新阶层人士专业优势与服务效能。
2.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3.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安宁实践。全面排查、防范和化解我市宗教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我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4.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优化规范示范点位话语体系,推动东湖社区、曹溪寺、安宁市人民医院金方院区3个点位提档升级,新增培育安宁一中(太极书院)、楠园、安宁文庙、永安老街、权甫村委会5个示范点。持续改善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升级,壮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常态化举办旅游促“三交”、体育促“三交”品牌活动,加速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与和谐社区环境。
5.持续强化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市、街道两级统战干部政治忠诚教育、党性锤炼与警示教育。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位季度观摩互学及宗教活动场所现场推进会常态化机制,促进基层经验交流与互学互鉴,切实增强干部队伍应对复杂局面、驾驭风险挑战的实战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28,47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28,476.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746,074.00元,下降28.98%,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统战部人员变化,新增两名在职在编人员,故基本支出预算金额增加293,326.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3,039,4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1,020,000.00元、减少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1,800,000.00元、减少统战专项工作经费200,000.00元及其他项目较上年有增减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28,476.00元,其中:本年收入6,618,476.00元,上年结转收入11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18,47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36,074.00元,下降28.91%,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统战部人员变化,新增两名在职在编人员,故基本支出预算金额增加293,326.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3,029,4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1,020,000.00元、减少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1,800,000.00元、减少统战专项工作经费200,000.00元及其他项目较上年有增减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28,47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28,4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38,47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3,326.00元,增长7.08%,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统战部人员变化,新增两名在职在编人员,故基本支出预算金额增加;项目支出2,2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29,400.00元,下降56.95%,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1,020,000.00元、减少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1,800,000.00元、减少统战专项工作经费200,000.00元及其他项目较上年有增减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民族事务(23)-民族工作专项(04)540,0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安宁市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补助、安宁市少数民族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战事务(34)-行政运行(01)2,708,159.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车购置及运维费、公务交通补贴、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行政人员绩效奖励、编外人员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战事务(3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1,640,000.00元,主要用于统战专项工作、困难归侨侨眷补助救助慰问、困难归侨侨眷暖冬慰问、帮扶济困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战事务(34)-事业运行(50)456,942.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一般公用经费、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工会经费、事业人员绩效奖励;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战事务(34)-其他统战事务支出(99)110,000.00元,主要用于统战部其他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325,2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一般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319,301.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140,9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31,02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59,36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4,002.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93,592.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328.00元,较上年减少7,972.00元,下降26.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情况,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328.00元,较上年减少7,972.00元,下降52.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节约措施。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严格执行节约措施。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实施安宁工业与中华民族共同体之路项目1个;开展3项活动:安宁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中心日常运营活动;开展2项主题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工作满意。
(二) 统战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统战干部培训3次以上;完成磨憨帮带共建工作;坚持开展调研活动,结合我市统战、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和建议;加强对民主党派的指导和帮助;开展统战人士培训、购置统战办公用品,加强统战界队伍建设;群众对统战工作满意。
(三)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村项目1个;开展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村项目2个;开展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1个;群众对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工作满意;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推进少数民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形状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7,18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10.00元,增长4.95%,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新增2名在职在编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资产总额2,338,178.11元,其中,流动资产251,246.24元,固定资产1,083,997.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2,934.0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36.9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636.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6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6个,资金合计2,290,000.00元。
(五)空表说明
1.2026年我部门无政府性资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资金预算表为空。
2.2026年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为空。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5.我单位2026年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故此表为空。
6.2026年我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6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昆发〔2023〕6号),中共安宁市委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安发〔2023〕5号),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上,切实铸牢各族干部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是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通过各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开展,力争达到以下的效果:铸牢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高度认同,引导各族群众自觉为国家尽责,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祖国观。铸牢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铸牢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自信心和自豪
感。铸牢各族群众对中国共产党的高度认同,引导各族群众深刻
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定性地位。铸牢各
族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认同,引导各族群众深刻
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实现团结融合、增进一体的目标。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1542A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131号
联系电话:0871-68687851
法人代表:张智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是主管全市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的市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定、指示;掌握本市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了解爱国人士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重点政治生活的反映,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市委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2.开展统战政策的宣传教育,对政府部门执行统战政策的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帮助和指导;3.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4.了解、掌握我市台、港、澳和海外人士及其亲友的基本情况,建立有关联系,进行宣传教育;5.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好各种民族矛盾和纠纷,做好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6.做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领导和管理工作,对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进行正面教育。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昆发〔2023〕6号),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安发〔2023〕5号),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上,切实铸牢各族干部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依托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中心,深入实施“文化润心工程”“三项教育工程”和“互嵌融合工程”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华文化符号和共同体意识课题研究,重点推进工业文化铸牢共同体意识的安宁实践项目,围绕工业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两条轴线,推动示范点位提档升级;
(二)开展安宁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中心日常运营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活动;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宣传氛围营造等工作;
(三)推进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中有关工作要求(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建设、实施“枝繁干壮”工程,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开展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工程、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主题公园、广场、街区费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N”活动。
六、资金安排情况
安宁市财政局全额拨款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6年积极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加强工作进度,力争在2026年12月份以前完成工作任务,年度完成任务是硬性指标。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
(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
(四)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
(五)唱响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六)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七)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
(八)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九)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
(十)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纵深拓展;
(十一)持续推进创建“十进”活动;
(十二)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示范效应;
(十三)持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九、项目绩效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在各民族村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打造民族团结特色品牌,使“四个与共”“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更加深入人心,逐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发展成果共享,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带动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民族村实际,突出各村特色,结合地域特征、历史背景和发展水平,深入挖掘利用各村特有的文化生态资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文化旅游相融合。大力培育特色产业,重点扶持各民族村特色农产品,打造特色品牌,推动“文化+技术+平台”与品牌营销深度融合,有效促进各民族群众增收。
有序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上,切实铸牢各族干部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工作的满意度。
附件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