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全市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定额,消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工程质量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科、消防技术服务科、标准定额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增强工程建设领域全体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广大建设工作者的质量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红线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规范计价行为和区域内建材价格信息、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切实稳步推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和定额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30,79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30,796.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79,567.00元,增长3.78%,主要原因分析:事业人员职级晋升工资福利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30,796.00元,其中:本年收入4,930,79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30,79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9,567.00元,增长3.78%,主要原因分析:事业人员职级晋升工资福利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30,79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30,7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10,79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957.00元,增长4.49%,主要原因分析:事业人员职级晋升工资福利费用增加151,307.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390.00元,减少61.08%,主要原因分析:质量、安全及消防项目资金减少31,39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133,8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425,150.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缴纳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30,720.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缴纳医疗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73,760.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5,324.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缴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6.城乡社区支出(212)-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6)-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1)3,589,754.00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372,288.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90.00元,下降8.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单位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故预算支出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1,390.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的原因:本单位坚持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坚持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原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和上一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聚焦建设工程领域质量管控、安全生产及消防专项治理核心工作,通过足额保障项目预算资金,规范开展工程质量巡查抽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宣传培训及监管设备维护等工作,全面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消防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与火灾事故发生,提升辖区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建筑工程使用安全,助力建设工程行业高质量、安全有序发展,同时严格管控项目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专款专用,实现监管效能与资金效益双提升。
产出指标: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不少于2次,覆盖辖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
效益指标:有效降低建设工程质量通病发生率,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隐患,隐患整改闭环率达到既定标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消防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满意度指标:内部工作人员、工程参建企业及社会群众对项目监管服务工作满意度达到预期标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建筑工程质量: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安全监管:是安全管理的一种,是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运用行政力量,对安全进行监督与管制的一种特殊活动。监管,通常情况下为监督与管制之合称;
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属于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424,4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3,667,375.48元,固定资产1,757,024.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7,024.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5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2个,资金合计20,000.00元。
(五)空表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
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此表为空。
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此表为空。
6.新增资产配置表:本单位2025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支出,故此表为空。
7.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本单位2025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故此表为空。
第二部分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质量、安全及消防专项项目
一、项目名称
质量、安全及消防专项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开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814314310058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5楼
联系电话:68698895
法人代表:唐志林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概况: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全市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四、项目基本概况
聚焦建设工程领域质量管控、安全生产及消防专项治理核心工作,通过足额保障项目预算资金,规范开展工程质量巡查抽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宣传培训及监管设备维护等工作,全面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消防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与火灾事故发生,提升辖区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建筑工程使用安全,助力建设工程行业高质量、安全有序发展,同时严格管控项目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专款专用,实现监管效能与资金效益双提升。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计划完成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全部工作任务,实现辖区重点建设工程、民生工程、高危工程监管全覆盖,不留监管盲区。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资金由财政全额拨款,预算资金2万元,资金使用情况以开展的实际支出为准。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二)突出重点,抓企业宣传;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四)强化监督,确保效果。
八、项目实施成效
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及消防管理行为,提升监管队伍专业能力与参建单位责任意识,优化建设工程监管流程,提高消防审查验收、质量安全核查工作效率,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九、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目标
按期完成计划内参与检查(核查)人数大于20人次。
2. 质量目标
施工工程质量检查(核查)覆盖率达到100%。
3. 时效目标
检查(核查)任务及时完成率达到100%。
4. 成本目标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无超预算、无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5. 社会效益目标
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核查)结果公开率100%。
6. 可持续影响目标
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到100%。
7.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检查(核查)人员被投诉次数达到0次。
安宁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