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预算公开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省、昆明市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3.拟订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拟订安宁市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的相关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执法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者查处。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5.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6.负责建成区移交管护的城市道路中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管护工作;负责建成区移交管护的主次干道路灯照明设施和城市景观灯饰的设置管理和日常管护工作;负责移交管护建成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建成区城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7.负责建成区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户外招牌设置备案工作。
8.负责全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处置服务审批;负责建成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树木修剪砍伐移植及绿地临时占用审批;负责辖区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建成区内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负责建成区内户外广告审批;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建成区内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负责建成区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9.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统一指挥调度、考核评价等工作。
10.负责对各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容环卫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破解二、三大队与原委托单位行政执法难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提升二、三大队与业务部门工作融合度。
2.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所有案件依法依规办理;年内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法治专题培训,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和实效性。
3.完成《安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4-2035年)》编制,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项目,通过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等方式,着力提升绿地总量、优化布局,确保2026年末绿地率达40.30%、绿化覆盖率达44.45%。
4.对351.86万平方米已纳入管护考核绿化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深化“一路一树、一路一景”建设,梳理设计城区主要道路绿化景观,编制并动态更新道路绿化名录,明确树种、配植及主题,提升景观辨识度与美观度。
5.持续深化“城管进社区”工作,推动城管服务升级,主动将城管力量下沉社区,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城管驿站”作用,前移服务“窗口”,提供“家门口”式服务,分级分类收集处置商户、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构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6.推动城市智慧治理,强化“安e城智通”系统在城市管理各场景中的实战化运行,全面采集市容、环卫、公园、公厕、便民设施等基础数据,依托城市管理基础设施“一张图”可视化平台,推动数据融合与业务协同,切实提升问题发现、响应处置和智能化水平。
7.依托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提升建成区(含太平)老旧小区、重要交通节点、部分城市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解决因道路破损、有路无灯造成安全隐患。
8.积极推广磷石膏运用,利用磷石膏小板铺设中央公园园路,提升路面的耐用性的同时,降低雨天行人滑倒风险;对城区各综合公园进行景观节点微改造。
9.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规范厨余、绿化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推进装修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进展,推进厨余垃圾特许经营事宜。
10.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商业外摆、便民瓜果蔬菜售卖点、“门前五包”星际评定以及“你办事我跑腿”等工作机制,推广吾悦广场、金色时代夜经济模式,继续打造4个试点街区,五星级示范户数量在1000户以上动态平衡,制定安宁市广场、公园创意集市综合运营方案,丰富公园服务业态,激活公园经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2025年9月支付了公园管理站采购的一辆巡逻车属于特种作业用车,该车主要用于公园巡逻工作无车辆编制,故我单位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02,933,72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933,723.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34,743.00元,下降0.42%,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所属两个二级单位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和安宁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独立核算,年末在职人员减少10人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上年结转2025年第三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200,000.00元较2025年上年结转增加47,100.00元,导致财务总收入减少434,743.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02,933,723.00元,其中:本年收入102,733,723.00元,上年结转收入20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733,72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4,743.00元,下降0.42%,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所属两个二级单位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和安宁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独立核算,年末在职人员减少10人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上年结转2025年第三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200,000.00元较2025年上年结转增加47,100.00元,昆明市下达2025年环卫工人生活补助资金剩余412,500.00元,导致财务总收入减少434,743.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单位预算总支出102,933,723.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2,933,72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1,22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4,343.00元,下降4.91%,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所属两个二级单位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和安宁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独立核算,年末在职人员减少10人,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85,612,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9,600.00元,增长5.40%,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转2025年第三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200,000.00元较2025年上年结转增加47,100.00元,昆明市下达2025年环卫工人生活补助资金剩余41,2500.00元,故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189,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退休人员2026年生活补助及福利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163,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退休人员2026年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522,65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2026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104,954.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2026年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9)2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72,6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2026年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4,9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2026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6,55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2026年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15,417,08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2026年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也就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85,412,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2026年城市维护水电费支出、安宁市建成区的环卫保洁、绿化管养、市政设施维护、照明设施管护及执法保障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439,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2026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517,721.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512,771.15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095.00元,较上年减少4,305.00元,下降21.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单位2026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故预算支出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95.00元,较上年减少4,305.00元,下降79.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0人次。
减少的原因: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单位2026年公务用车和公务车保有量无变化,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品质提升工作,打造更高品质的园林绿化体系,实现建成区公园绿地率达到44%以上,公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4%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15平方米以上。
2.推进市政设施管养精细化,建立更加有效的市政设施管养维护体系,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5%。
3.加强环卫作业常态化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道路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98%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区公厕设置密度达到8座/平方公里。
4.持续做好城市照明设施管理。保障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主城区路灯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8%,亮灯率保持在99%。
5.推行“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模式、“721”工作法、“5分钟处置圈”应急处置、“引摊入市”、“首违不罚”、“街长制”等一系列适用的执法机制办法,常态化做好市容顽瘴痼疾治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5,7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390.00元,增长8.45%,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我单位新招录公务员3人,调入1人,导致2026年比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39,39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资产总额389,137,847.74元,其中,流动资产2,963,995.92元,固定资产27,456,230.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1,021,336.53元,无形资产1,191,310.00元,其他资产316,504,974.7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92,730.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6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1个,资金合计85,612,500.00元。
(五)空表说明
1.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7为空表;
2.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08为空表;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11-1为空表;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2为空表;
5.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12为空表;
6.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3为空表。
第二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城市市政绿化环卫公园路灯综合维护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城市市政绿化环卫公园路灯综合维护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一)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
(二)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十五五”规划;
(三)昆明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四)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9版);
(五)安城管〔2020〕14号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养护巡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六)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巡查考评工作方案(试行)8月18日(定稿);
(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环境卫生规范及质量标准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组织机构代码:555114116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8楼
联系电话:0871-68683066
法人代表:于思斯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8月,其前身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0年5月成立,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3月28日机构改革更名为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市容环卫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四个内设机构。下辖安宁市公园管理站、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安宁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安宁市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9个事业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十五五”规划》《昆明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9版)》《安城管〔2020〕14号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养护巡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巡查考评工作方案(试行)8月18日(定稿)》《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环境卫生规范及质量标准的通知》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网格化、智慧化、常态化发展。继续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云南省绿美城市,推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品质提升工作,打造更高品质的园林绿化体系,实现建成区公园绿地率达到44%以上,公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4%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15平方米以上。
2.推进市政设施管养精细化,建立更加有效的市政设施管养维护体系,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5%。
3.加强环卫作业常态化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道路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98%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区公厕设置密度达到8座/平方公里。
4.持续做好城市照明设施管理。保障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主城区路灯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8%,亮灯率保持在99%。
5.推行“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模式、“721”工作法、“5分钟处置圈”应急处置、“引摊入市”、“首违不罚”、“街长制”等一系列适用的执法机制办法,常态化做好市容顽瘴痼疾治理。
六、资金安排情况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城市市政绿化环卫公园路灯综合维护经费2026年财政预算拨款项目资金34,424,312.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下属单位申请资金及管护合同、协议约定的支付资金量,精准测算支付进度,每月向市财政申请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实现建成区公园绿地率达到44.00%以上,公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4.0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15平方米以上。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5.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95.0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98.0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建成区公厕设置密度达到8座/平方公里。保障主次干道装灯率达100.00%,主城区路灯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8.00%,亮灯率保持在99.00%。
九、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名称:城市市政绿化环卫公园路灯综合维护经费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1)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品质提升工作,打造更高品质的园林绿化体系,实现建成区公园绿地率达到44%以上,公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4%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15平方米以上;(2)推进市政设施管养精细化,建立更加有效的市政设施管养维护体系,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5%。;(3)加强环卫作业常态化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道路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98%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区公厕设置密度达到8座/平方公里;(4)持续做好城市照明设施管理。保障主次干道装灯率100%,主城区路灯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8%,亮灯率保持在99%;(5)推行“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模式、“721”工作法、“5分钟处置圈”应急处置、“引摊入市”、“首违不罚”、“街长制”等一系列适用的执法机制办法,常态化做好市容顽瘴痼疾治理。
3.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①道路清扫保洁面积7737000平方米,②市政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管护面积900000平方米,③公园管护数5个,④城市照明设施管护数31611盏,⑤建成区需进行日常管护公共厕所84座。
(2)质量指标:①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5%,②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③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95%以上,④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⑤亮灯率保持在99%,⑥主次干道装灯率97%,⑦建成区公园绿地率达到44%以上,⑧主城区路灯设施完好率98%以上。
4.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①推进垃圾分类,进一步提高城市卫生环境品质,②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消纳场规范化管理,③结合智慧城管建设,建立更加智慧的路灯管理平台和灯光设施数据库,④结合安宁市老旧小区改造、主题街区创建,对门面招牌进行提档升级。
(2)生态效益:有效利用好城市“小微空间”新建改造口袋公园,增加城市绿道,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3)可持续影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商业外摆、便民瓜果蔬菜售卖点、丰富公园服务业态,激活公园经济。
5.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满意度95%以上。
6.成本指标:
(1)经济成本指标:城市市政绿化环卫公园路灯综合维护经费3,442.43万元。
附件3: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