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和有关部门之间的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检查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8.落实中央和地方上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加强国家政治安全部署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总体规划、重大方案、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负责对社会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成员单位、各街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市委政法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完成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督导科、维稳指导科、执法监督室、网格化管理科、社会建设指导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精准防控。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深化“3+N”机制实体化运行,压实街道、行业主管及政法信访部门责任,做好房地产、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投融资、企业经营、教育领域等突出问题风险隐患排查,全年通过“3+N”机制下发维稳任务单100余份。圆满完成全国两会、九三阅兵、澜湄合作第十次外长会、南博会等安保维稳工作。二是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对全市各类矛盾纠纷、重点群体和风险隐患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基本实现70%的纠纷在接处警过程中实质性化解、5.00%的纠纷到派出所后通过派出所与司法所联调化解,15.00%的纠纷在街道一级化解,10%的纠纷通过市级层面联动街道和部门化解。全年排查矛盾纠纷12379起,化解12156起,化解率98.21%。三是强化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设。扎实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面巡逻防控。紧盯“两卡”治理源头,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全年破获电诈案件239起,打掉电信网络诈骗团伙15个,返还受害人资金593.91万元。今年全市接报治安警情1849起,同比下降20.7%;接报刑事警情1673起,同比下降23.08%;刑事案件立案1109起,同比下降18.87%;破获刑事案件617起,破案率55.64%,同比上升2.17%;挽回群众损失84.15万元,追赃挽损率44.38%,同比上升2.87%,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2.深化“枫桥经验”安宁实践,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和昆明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通过规范场所设置、联动整合资源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打通信息系统闭环,搭建“常驻+轮驻+随驻”的多元共治模式,全面强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全市9个街道105个村(社区)建立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小区物业等2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人民调解员797名,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3.强化护航发展,全面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一是强化执法司法监督。深入开展执法司法案件(事项)当事人监督评价回访,全年共收集群众评价 97917条,回访不满意评价249起,推动整改个性问题132个,共性问题4类62个,开展提醒谈话29人次,约谈2人,制定出台整改措施23项,推动解决实际问题102个。二是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今年7月,政法委牵头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通过实施政务服务+法治保障“双轮”驱动,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团”,引领政法各部门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打造重点产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网络,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三是推进执行司法办案提速增效。牵头市法院深入开展执源治理,完善执行案款精细化管理机制,杜绝案款超期滞留。优化强制措施,推动降低调解申请执行率、生效裁判申请执行率。全年平均结案时长、执行完结率、终本率、执行到位率较同期分别减少18.5天、提升4.91%、下降4.72%、提升4.91%。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169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办理。
4.强化队伍建设,以铁的纪律锻造安宁政法铁军。一是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牵头政法各部门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8次1200余人,汇编政法干部政治轮训学习材料4期,教育引导全市政法干警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并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二是扎实开展政治督察“回头看”。针对去年对市检察院进行的政治督察开展“回头看”,重点围绕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新发现的问题开展督察“回头看”,把“回头看”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抓手,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并通过总结经验,提炼做法,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政法部门履职尽责的政治站位和工作效能。三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相关规定,深化纠治“四风”。全年共组织政法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0次,参加“阳光法庭”庭审活动2次,选取本系统违纪案例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抓实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研究制定安宁市政法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数据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纪律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党纪的教育约束和保障激励作用,引导全市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守牢红线底线。
5.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中心按照2025年中共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10号文件要求,结合安宁市大型社区拆分及管辖实际,主动对接昆明市网格监督指挥中心及相关县区,了解各县区主要做法和经验并听取昆明网格中心建议。同时,主动沟通与此项工作相关联部门,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商讨工作方法、工作步骤、注意事项等,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明确职责任务。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共同拟定《关于优化调整安宁市城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三是优化网格设置。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昆明市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攻坚七大行动的通知》(昆社通〔2025〕25号)文件要求,中心依据《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网格体系的函》(昆网格中心函〔2025〕1号)的划分标准本着“规模适度、界限清晰、无缝覆盖、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安宁市人口分布、地域特征、管理难度及资源配置等因素,对原有网格进行系统性优化调整。例如:将服务半径过大、覆盖户数过多的网格进行拆分,合并规模过小、资源分散的网格。调整后,全市共科学划分为1010个网格(其中一般网格607个,专属网格403个)并进一步在划分网格的基础上细化出微网格,实现了治理单元从粗放到精细的转变。四是健全组织体系,建强网格队伍。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共同统筹下,采用“1+X+N”标准化模式,健全网格组织架构,择优选派网格员。“1”即一个党组织。在一个网格内设立一个党支部或一个党小组,党组织充分发挥红色堡垒作用,为后期网格的运行打下基础;“X”即专职网格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由社区工作者担任,农村地区专职网格员由村组干部担任,专属网格的网格员由各行业领域职能部门选配人员担任;“N”即多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发动网格内居民代表、退休人员、志愿者和新兴就业群体担任兼职网格员。预计2025年12月完成全市网格优化调整工作,并按要求配齐专兼职网格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80,412.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85,31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5,097.94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354,484.60元,增长5.5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6年年初预算时,2026年预算是按照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增资以后进行预算,故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转移支付2025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85,315.00元,其中:本年收入5,923,255.00元,上年结转收入762,06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23,25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2,516.60元,增长5.9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6年年初预算时,2026年预算是按照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增资以后进行预算,故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转移支付2025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80,412.9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85,315.00元,其中:基本支出5,163,25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345.00元,增长0.69%,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年初预算时,2026年预算是按照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增资以后进行预算,故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522,0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7,171.60元,增长28.46%,主要原因分析:转移支付2025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行政运行(01)2,340,1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946,170.00元,主要用于各种项目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事业运行(50)1,505,245.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1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下转移支付“关爱之家”补助资金、省下拨维稳补助经费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462,06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转移支付2025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135,5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374,168.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104,95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13,830.00元,主要用于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预算资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95,7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103,4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49,28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4,68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350,064.00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24,500.00元,下降62.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安排,202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24,500.00元,下降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的原因:我单位2025年度公务接待支出费用为0.00元的实际情况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我部门需要公务接待的事宜相对较少,故2026年度不再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与车辆实有数均为1辆,与上年无变化,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名称:综治维稳专项资金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不断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调解工作,加快市级综治中心建设,持续深入警务助理工作。完善优化综治中心建设,加快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进程。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是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社会安宁。
4.国家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司法救助是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0,1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140.00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人员变动,办公费、培训费及福利费增加,故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5,100,232.97元,其中,流动资产106,905.54元,固定资产545,363.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442,670.00元,无形资产5,293.7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137.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83.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6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8个,资金合计1,617,157.94元。
(五)空表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7: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表。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08: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此表为空表。
3.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11-1: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此表为空。
4.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2: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此表为空。
5.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3:我单位2026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为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6年综治维稳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综治维稳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云政法通〔2014〕1号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15505
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131号
联系电话:0871-8699244
法人代表:李挺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安排
单位概况:本级财政安排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是市委主管政法方面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及安宁市委、市政府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不断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调解工作,加快市级综治中心建设,持续深入警务助理工作。完善优化综治中心建设,加快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进程。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快市级综治中心建设,持续深入警务助理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按时完成2026年各项工作任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安排356,17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综治维稳工作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组织开展全市综治、维稳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九、项目绩效目标
综治维稳专项资金项目目标是组织开展全市综治、维稳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指导督促街道个数,指标值9个;扫黑除恶宣传次数,指标值510000人。
2.时效指标。项目开展时间,指标值1年。
(二)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高效推进安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开展,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标值确保全市社会和
谐稳定。
(三) 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市民满意度,指标值为95%。
附件3:2026年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