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最低发放标准实施意见》听证会听证报告及审查意见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6-07-1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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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首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安宁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组则》的规走,经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安宁市民政局召开的调整《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最低发放标准实施意见》听证会符合听证的相关规定要求,可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现将听证报告及审查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宁市民政局关于提请对《调整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最低发放标准实施意见决策事项听证会听证报告》进行审查的报告
附件2.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最低发放标准实施意见决策事项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审查意见
安宁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