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摘 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十四五”时期就业领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趋势,存在“就业难”与“招工难”,就业压力大,就业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就业形势仍较严峻。为推动就业发展,《“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采取务实的就业服务举措,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优化整合各类资源,为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基础性服务保障。就业资金是用于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和促进就业工作需要的资金,是各项就业政策、服务举措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
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省级见习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项目目标为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向深度贫困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适度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用以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和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8.88分,评价等级为“良”。
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向深度贫困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适度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保障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在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执行率、制度执行有效性、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目标完成情况、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目标完成情况、补助资金使用的及时性方面存在不足。
在项目决策方面,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要求;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资金分配合理,但存在绩效指标不够明确的情况。
在项目过程方面,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能严格执行项目相关管理规定且档案管理规范;但存在公益性岗位未公开享受补贴时间,未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的情况。
在项目产出方面,项目完整支付了申报的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发放准确、真实,但存在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数量和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未达到预期完成数量;补助资金使用未达到季度支付进度要求的情况。
在项目效益方面,精准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通过职业培训补贴定向提升劳动者技能短板实现“体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型,公益性岗位补贴重点兜底脱贫不稳定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开发社区服务、乡村保洁等岗位解决“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并补充基层治理力量,省级见习补贴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缓解“就业空窗期”促进留乡就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推行“企校双师带徒”模式破解企业“招工难、留工难”问题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支持领军人才“传帮带”推动地方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社会保险补贴按比例为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减负的同时保障劳动者养老医疗权益,全方位向深度困难地区和重点群体倾斜促进公平就业与区域协同发展;保障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就业补助资金成为连接个体福祉、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的纽带,既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重塑信心、减少失业率与社会不安定因素,又在疫情期间为受影响群体提供经济缓冲,更通过提升就业率扩大消费能力、拉动内需、壮大税收基数反哺公共服务,形成“创业带就业、就业促消费”的良性循环;项目超越短期应急功能,以“政策杠杆”撬动“市场力量”,通过技能培训与创业指导提升人力资本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构建“招生—培养—留用—传承”技能生态闭环推动县域产业与就业协同升级,培育企业自主带徒、工作室市场化运营等机制,力求补贴退出后仍能维持就业系统自我运转,最终实现从“依赖输血”到“自我造血”的转变,为当地民生可持续发展注入持久动能,彰显了安宁市政府在促进就业公平、激发经济活力、维护社会和谐中的关键作用与长远眼光。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安宁市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以“精准施策、多元联动、全程护航”为主线,通过构建“摸排—服务—帮扶—带动”全链条就业服务体系,推动重点群体从“就业有门”向“就业有为”升级,主要经验及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底数摸排与动态管理。全面摸排全市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建立实名制就业信息库,实现精准跟踪;针对就业困难群体,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帮扶对象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深化多元服务供给。“线下+线上”双线发力,线下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提供岗位对接、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线上开设“空中课堂”等专栏,常态化推送岗位信息,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覆盖率100%,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0%以上。
三是突出精准帮扶与兜底保障。聚焦就业困难群体,推动惠企稳岗政策精准落地,鼓励企业开发适配岗位吸纳就业;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如网络创业、SYB创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及困难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同步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确保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稳步推进,全市“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
四是优化创业带动生态。依托安宁市大学生创业园等平台,吸引创业团队入驻并提供孵化支持,通过创业培训、资源对接等方式激发创业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增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准确
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数量指标”,未设置“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该项目未能完全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使得部分自评指标缺乏针对性、无法聚焦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无法直观体现项目完成情况。
(二)公益性岗位需公开事项未能完全公开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公开了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未公开享受补贴时间。
上述与《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十二、资金管理与监督 (五)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公益性岗位补贴还应公开公益性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享受补贴时间等”的规定不符。
五、相关建议和措施
(一)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细化各项绩效指标
要依据项目总体目标,结合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二)加强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建议主管部门加强学习《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其规定执行。
昆明正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昆正宇审字〔2026〕第021-6号
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及上级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绩效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和提升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发〔2018〕10号),昆明正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安宁市财政局委托,于2025年11月至12月对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017年10月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规定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管理应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就业领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趋势,存在“就业难”与“招工难”,就业压力大,就业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就业形势仍较严峻。为推动就业发展,《“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采取务实的就业服务举措,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优化整合各类资源,为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基础性服务保障。就业资金是用于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和促进就业工作需要的资金,是各项就业政策、服务举措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主要内容
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省级见习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项目目标为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向深度贫困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适度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用以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和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4〕41号),2024年度下达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4,600,000.00元,收入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资金来源 | 下达文件 | 下达日期 | 接收单位 | 收入金额 |
中央财政资金 |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4〕41号) | 2024年8月20日 |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4,600,000.00 |
(2)支出情况:
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支出合计14,579,850.75元,结余资金20,149.25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公益性岗位补助和社保补助 | 428,823.81 |
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 | 300,000.00 |
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2,564,066.94 |
省级见习补贴 | 188,500.00 |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 9,700,000.00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1,398,460.00 |
总计 | 14,579,850.75 |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向深度贫困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适度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保障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3)具体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次 | >=990人次 | =936人 |
培训补贴人数 | >=500人 | =919人 | ||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 >=500人 | =523人 | ||
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20人 | 0人 | ||
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 | >=9人 | =0人 | ||
质量指标 | 备案企业完成新型学徒制培养任务的时间 | =2年 |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云南祥丰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均在二年内完成新型学徒培养任务。 |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 >95% | >95% | ||
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通过终期评审 | 备案企业均通过终期评审 | 3家备案企业均通过终期评审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5% | <=5%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 >=95% | >=95% | ||
经济效益 | 毕业生合格率 | >70% | >7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85% | >=85% |
学员对培训的满意度 | >90% | >90% | ||
用人单位对毕业学员满意度 | >80% | 100% |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本项目所提供的绩效目标表不能完全体现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根据被评价单位前期资料收集和项目开展调查情况,结合单位项目开展的核心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参考《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对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进行了审慎的调查和分析,针对项目开展的关键工作目标和评价内容进行了重新设定,调整后具体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绩效目标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A1决策 | A11项目立项 | A111立项依据充分性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A112立项程序规范性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
A12绩效目标 | A1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 ,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
A122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 、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
A13资金投入 | A131预算编制科学性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
A132资金分配合理性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
B2过程(25分 ) | B21资金管理 | B211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 ,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B212预算执行率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
B213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
B214会计核算规范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的规范情况。 | ||
B22组织实施 | B221绩效自评 | 是否对项目开展自评工作,用以反映该项目的自我评价情况。 | |
B222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
B223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是否符合《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以反映项目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 ||
B224档案管理规范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指定专人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专门管理,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档案管理的情况。 | ||
C3产出 | C31产出数量 | C311职业培训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 | 项目实际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是否到达目标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完成程度。 |
C312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 | 项目实际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是否到达目标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完成程度。 | ||
C313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 | 项目实际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是否到达目标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完成程度。 | ||
C314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目标完成率 | 项目实际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是否到达目标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完成程度。 | ||
C315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目标完成率 | 项目实际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是否到达目标人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完成程度。 | ||
C316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通过终期评审率 | 项目备案企业是否通过终期评审,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完成程度。 | ||
C32产出质量 | C321补贴发放准确率 | 补助发放准确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补助金额的资金使用质量。 | |
C322补贴真实性 | 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情况,用以反映补贴发放的真实情况。 | ||
C33产出时效 | C332补助资金使用的及时率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
D4效益 | D41项目效益 | D411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D412经济效益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D413可持续影响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D42社会满意度(10分) | D421服务对象满意度 |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相关对象对于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开展的满意度。 |
(三)组织管理情况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享受补贴的各类人员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核实)实名制数据库并发放相关补贴资金,全面掌控资金支出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按计划目标任务及计划进度实施,并分析项目目标任务未完成及进度滞后的原因;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修改相关目标、指标;预测项目能否按期完成,项目所针对的需求是否发生本质性变化。通过各类媒体、部门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就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等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对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分配、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评价。从整体决策层面把握项目支出的目标和规划情况。对项目支出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支出成本控制及项目数量产出结果等进行分析,验证已决策的目标任务是否清晰合理;在实现决策预期成效过程中,是否被有效执行,资源是否得到优化利用,财政支出的受益对象是否满意;确定决策目标任务与现实完成之间的差异,总结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为安宁市财政和被评价部门改善政府管理,纠正决策目标任务与实际工作执行的偏差提供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为项目年终绩效评价,评价范围为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14,600,000.00元。
4.评价时间段
本次绩效评价的时段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即:评价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应当优先使用最具绩效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绩效管理要求的核心指标;应当对同类评价对象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评价对象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等;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4.《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5.《安宁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发〔2018〕10号);
6.《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4〕41号);
7.《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
8.《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82号);
9.本项目内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评价项目实际情况,以100分计,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决策15%、过程25%、产出30%、效益30%。
“决策”指标反映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方面。
“过程”指标反映项目过程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执行率、会计核算规范性、绩效自评、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档案管理规范性。
“产出”指标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预期任务目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产出数量主要考核实际完成率;产出质量主要考核补贴发放准确性和真实性;产出时效主要考核完成及时性。
“效益”指标反映通过项目实施执行,预期可产生的效益情况。包括“项目效益、社会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考核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五)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实地考察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的反映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综合绩效情况。具体评价方式如下:
1.审阅资料
查阅相关资料,分析研究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文件资料,必要时,请相关人员做出说明,并对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检查资金拨付情况,关注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等。
2.分析比较法
依据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管理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通过详细列举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内外因素,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问题调研,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3.实地考察法
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问题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再评价。在实地再评价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资料清单、数据采集表格以收集有关资料数据;选取抽样点发放调查问卷,调查相关人员对项目的满意度、项目实施对相关人员的影响等。
4.公众评判法
通过对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以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调查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感受以及满意度情况。
(六)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七)绩效评价过程
评价小组根据完善后的方案和安宁市财政局的要求,按照评价工作流程,分为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两个步骤具体实施:
1.准备阶段
2025年11月15日前,组建项目绩效评价小组,拟定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2.实施阶段
(1)下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开展绩效评价进行具体部署,分组、分工与各被评价部门、单位和项目部初步接触沟通。
(2)收集整理资料。包括收集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等情况,项目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资金收支情况项目实施目标和年度目标的执行情况等资料,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满意度等资料。
(3)开展实地调查。确认当年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整理总结该项目适用、在用的相关管理制度;分析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确定当年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
(4)绩效评价。按项目决策,目标设定情况;预算下达及项目实施过程情况;项目支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计效益情况四个阶段,构建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8.88分,评价等级为“良”。各类指标权重和实际得分详见下表:
指标 | 项目决策 | 项目过程 | 项目产出 | 项目效益 | 合计 |
权重 | 15 | 25 | 30 | 30 | 100 |
得分 | 14 | 23.99 | 20.89 | 30 | 88.88 |
得分率 | 93.33% | 95.96% | 69.63% | 100.00% | 88.88%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向深度贫困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适度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保障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在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执行率、制度执行有效性、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目标完成情况、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目标完成情况、补助资金使用的及时性方面存在不足。
在项目决策方面,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要求;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资金分配合理,但存在绩效指标不够明确的情况。
在项目过程方面,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规范,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能严格执行项目相关管理规定且档案管理规范;但存在公益性岗位未公开享受补贴时间,未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的情况。
在项目产出方面,项目完整支付了申报的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发放准确、真实,但存在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数量和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未达到预期完成数量;补助资金使用未达到季度支付进度要求的情况。
在项目效益方面,精准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通过职业培训补贴定向提升劳动者技能短板实现“体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型,公益性岗位补贴重点兜底脱贫不稳定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开发社区服务、乡村保洁等岗位解决“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并补充基层治理力量,省级见习补贴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缓解“就业空窗期”促进留乡就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推行“企校双师带徒”模式破解企业“招工难、留工难”问题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支持领军人才“传帮带”推动地方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社会保险补贴按比例为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减负的同时保障劳动者养老医疗权益,全方位向深度困难地区和重点群体倾斜促进公平就业与区域协同发展;保障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就业补助资金成为连接个体福祉、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的纽带,既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重塑信心、减少失业率与社会不安定因素,又在疫情期间为受影响群体提供经济缓冲,更通过提升就业率扩大消费能力、拉动内需、壮大税收基数反哺公共服务,形成“创业带就业、就业促消费”的良性循环;项目超越短期应急功能,以“政策杠杆”撬动“市场力量”,通过技能培训与创业指导提升人力资本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构建“招生—培养—留用—传承”技能生态闭环推动县域产业与就业协同升级,培育企业自主带徒、工作室市场化运营等机制,力求补贴退出后仍能维持就业系统自我运转,最终实现从“依赖输血”到“自我造血”的转变,为当地民生可持续发展注入持久动能,彰显了安宁市政府在促进就业公平、激发经济活力、维护社会和谐中的关键作用与长远眼光。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A1.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15分,实际得分为14分。其中满分三级指标5个,扣分三级指标1个。得分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现情况 | 实际得分 |
A1决策 (20分) | A11项目立项 (5分) | A111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规范 | 2 |
A112项目立项规范性 | 3 | 依据充分 | 3 | ||
A12绩效目标 (6分) | A121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合理 | 3 | |
A122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不够明确 | 2 | ||
A13资金投入 (4分) | A131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比较科学 | 2 | |
A132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合理 | 2 |
A11.项目立项。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A111.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4〕41号),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要求;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12.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指标反映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4〕41号),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且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A12.绩效目标。指标分值6分,实际得5分。
A12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 ,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指标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为按规定将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目标范围内。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A12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反映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该项目的绩效指标设置一级数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其中具体绩效目标为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500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500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990人次;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0人;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9人;零就业家庭帮扶率≥98%。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满意度≥90%,实际大于90%。项目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值与项目年度任务相对应;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该项目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绩效指标值与项目年度任务相对应;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扣分明细如下:
根据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未设置“时效指标”,该项目未能完全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A13.资金投入。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4分。
A131.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4〕41号)和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对照历年补助人数预测当年需补助人数,按照对应的补助标准,测算当年预算。项目预算编制已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项目投入的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A132.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4〕41号)以及《昆明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能与补助项目实际情况相适应;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25分,实际得分为23.99分。其中满分三级指标6个,扣分三级指标2个。各得分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现情况 | 实际得分 |
B2过程 (20分) | B21资金管理 (10分) | B211资金到位率 | 3 | 到位 | 3 |
B212预算执行率 | 4 | 99.86% | 3.99 | ||
B213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合规 | 3 | ||
B214会计核算规范性 | 3 | 规范 | 3 | ||
B22组织实施 (10分) | B221绩效自评 | 2 | 已自评 | 2 | |
B222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健全 | 4 | ||
B223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基本有效 | 3 | ||
B224档案管理规范性 | 2 | 规范 | 2 |
B21.资金管理。指标分值13分,实际得12.98分。
B21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4〕41号),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4,600,000.00元,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14,600,000.00÷14,600,000.00)×100%=100%,资金到位率等于100%;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B212.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3.99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4〕41号)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4,600,000.00元,2024年度实际使用补助资金14,579,850.75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14,579,850.75÷14,600,000.00)×100%=99.86%,预算执行率得分=99.86%×4分=3.99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99分。
B213.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通过检查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规范相关资料,公益性岗位补助和社保补助支出428823.81元,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支出428823.81元,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支出428823.81元,省级见习补贴支出428823.81元,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支出428823.81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出428823.81元。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的用途,未发现资金项目支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B214.会计核算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3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的规范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财务凭证资料,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项目资金建立专账管理;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现虚列支出,未见记账、报账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B22.组织实施。指标分值12分,实际得11分。
B221.绩效自评。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完成的自我评价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按资金下达文件要求的工作程序开展自评工作;评价的基本内容符合相关要求;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22.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4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182号)《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B223.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3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项目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得分明细如下:
通过对项目主管单位管理制度及项目开展工作情况资料的检查,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严格遵守补助发放标准,发放补助资金;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扣分明细如下: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公开了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未公开享受补贴时间。未能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的规定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
B224.档案管理规范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完善。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现场了解情况和文件检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专门管理;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3.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30分,实际得分为20.89分。其中满分三级指标5个,扣分三级指标4个。各得分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现情况 | 实际得分 |
C3产出 | C31产出数量(10分) | C311职业培训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 | 2 | 183.80% | 2.00 |
C312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 | 2 | 104.6% | 2.00 | ||
C313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 | 2 | 94.54% | 1.89 | ||
C314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目标完成率 | 2 | 0 | 0.00 | ||
C315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目标完成率 | 1 | 0 | 0.00 | ||
C316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通过终期评审率 | 1 | 100% | 1 | ||
C32产出质量 | C321补助发放准确率 | 5 | 准确 | 5.00 | |
C323补助真实性 | 5 | 真实 | 5.00 | ||
C33产出时效 | C332补助资金使用的及时率 | 10 | 不够及时 | 4.00 |
C31.产出数量。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6.98分。
C311.职业培训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实际职业培训补贴人员913人,项目目标为500人,职业培训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913人÷500人×100%=183.80%,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312.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人员523人,项目目标为500人,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523人÷500人×100%=104.6%,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313.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目标完成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2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936人次,项目目标为990人次,公益性岗位补贴目标完成率=936人次÷990人次×100%=94.54%,得分=94.54%×2分=1.89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89分。
C314.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目标完成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0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0人,项目目标为20人,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目标完成率=0人÷20人×100%=0%,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315.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目标完成率。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1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0人,项目目标为9人,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人员目标完成率=0人÷9人×100%=0%,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316.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通过终期评审率。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1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根据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终期报告,通过终期评审项目备案企业数量为2家,项目目标为2家,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通过终期评审率得分=2家÷2家×100%=100%,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C32.产出质量。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10分。
C321.补助发放准确率。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补助金额的资金使用质量。得分明细如下:
项目主管单位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通〔2018〕182号)规定的对象和标准金额进行补助,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322.补助真实性。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补贴发放的真实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经检查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相关支付凭证、项目公开公示材料、相关评选材料,该项目补贴发放对象真实存在,确实属于依法依规应享受补贴的对象;未发现欺瞒、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C33.产出时效。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4分。
C331补助资金使用的及时率。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4分。
该项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得分明细如下:
第一季度累计支出0元,第二季度累计支出0元,第三季度累计支出进度0元,第四季度累计支出14,579,850.75元,到达总进度支出的99.86%。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基〔2024〕41 号),项目资金于2024年8月20日下达,暂不扣第一季度分数,第三季度资金已到位,但第三季度未支付。根据评分标准,第一季度支出进度率未达到20%,扣2分;第二季度累计支出进度未到达60%,扣2分;第三季度累计支出进度未到达80%,扣2分;第四季度累计支出进度到达90%,不扣分。综上所述,三个季度未到达支出进度标准,共计扣6分。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为扣分制,补助资金使用的及时率得分=10分-6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分4分。
D4.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构成,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分为20分。其中满分三级指标4个,扣分三级指标0个。各得分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实现情况 | 实际得分 |
D4效益 (30分) | D41项目效益(20分) | D411社会效益(10分) | 10 | 有所提升 | 10 |
D412经济效益(5分) | 5 | 有所增长 | 5 | ||
D413可持续发展(5分) | 5 | 有所提升 | 5 | ||
D42社会满意度(10分) | D421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0.32% | 10 |
D41.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0分,实际得20分。
D41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10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实施对应急保障的影响以及保障粮油的持续供应。得分明细如下:
①促进高质量就业,筑牢民生底线
职业培训补贴:针对劳动力技能短板,定向开展免费或补贴性培训(如家政、护理等技术),提升劳动者与本地岗位需求的匹配度,推动“体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型。可直接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助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公益性岗位补贴:重点兜底安置脱贫不稳定户、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开发社区服务、乡村保洁、养老护理等公益性岗位,既解决“一人就业、全家脱贫”问题,又补充基层治理力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省级见习补贴:针对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支持本地企业提供见习岗位,给予企业每人每月一定标准的补贴。此举既能缓解青年“就业空窗期”,又能帮助企业筛选和培养潜在员工,降低招聘成本,促进青年“留乡就业”,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②赋能产业升级,激活区域经济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鼓励本地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合作,推行“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对企业新招用职工或转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政府按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此举既能解决企业“招工难、留工难”问题,又能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素质产业工人,推动安宁市的产业稳定快速发展。
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支持县域内行业领军人才建立工作室,通过“传帮带”培养技能人才,并开展技术研发、工艺改进。推动地方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评分标准得4分。
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
安宁市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薄弱,补助政策通过“降成本、保权益”,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抗风险能力:
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此举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激励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同时,通过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保障其养老、医疗等基本权益,避免因失业或疾病返贫,促进社会公平,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D412.经济效益。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通过给予就业补助资金,降低了企业的用人成本,促使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提高了就业率。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重塑就业信心,夯实稳岗就业。使得就业人员和用工企业得到良性经济发展。就业补助资金的有效使用,还能够激发潜在的经济动能,当越来越多的人获得稳定工作后,消费能力随之上升,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增长,形成良性循环。同时,随着就业率的提高,税收基数扩大,为政府提供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教育、健康、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进一步提升国民生活质量,推动社会全面发展;根据评分标准共计得5分。详细得分明细如下:
①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比例补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预期效果:企业用工成本显著降低,原本因“社保负担重”而不愿扩招的企业,转为积极吸纳本地劳动力,甚至扩大生产规模。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鼓励企业与院校合作开展“企校双师带徒”培训,政府按标准补贴企业培训成本。预期效果:企业无需全额承担高技能工人的培养费用,解决“技术工种招不来、留不住”问题(如纺织企业因学徒制获得稳定机修工,设备停机时间减少),生产效率提升,产能瓶颈突破,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②提升劳动力技能适配性,推动产业与就业“同频共振”职业培训补贴:针对县域劳动力技能短板,开展免费或补贴性培训。预期效果:劳动者掌握“本地产业急需技能”,与本地企业岗位需求高度匹配,“体力型就业”转向“技能型就业”,就业稳定性提升,同时减少向大城市低技能岗位外流。
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支持非遗传承人、高级技师、农业“土专家”建工作室,通过“传帮带”培养技能人才推动地方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③促进青年与人才留乡,储备县域发展动能
省级见习补贴:支持本地企业为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政府补贴企业见习成本。预期效果:青年获得“低成本试错”机会,企业筛选并培养潜在员工,“青年就业空窗期”转化为“留乡预备期”,避免人才外流至大城市。
公益性岗位补贴:虽以兜底困难群体为主,但开发的社区服务、乡村保洁、养老护理等岗位,可补充基层治理力量。预期效果:基层治理更高效,间接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小微企业在县城落户,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④就业带动收入增长,激活县域消费循环
全链条就业带动:职业培训让劳动者技能提升、收入增加;公益性岗位保障困难群体“月月有收入”;见习补贴让青年“见习期有补贴、转正后有发展”。预期效果: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跑赢区域经济增速,居民从“不敢消费”转向“愿意消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进一步拉动本地商业、服务业扩张。
创业活力激发:技能提升和见习积累的经验,让劳动者具备创业能力。预期效果:返乡入乡创业人数增加,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形成“创业带就业、就业促消费”的小微经济生态,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⑤支撑县域经济韧性
中央就业补助金的最终经济效益,是推动县城从“依赖外部输血”转向“自我造血”,形成可持续的人力资本积累与产业升级机制:
技能生态成型:新型学徒制、技能大师工作室与企业、院校深度合作,形成“招生—培养—留用—传承”闭环,县域劳动力技能持续提升,无需长期依赖补贴即可满足企业需求。
产业与就业协同升级:职业培训、大师工作室紧盯县域主导产业需求,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本土化”,就业岗位从“低端重复”转向“中高端技术岗”,县域产业结构优化,抗风险能力增强,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D413.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5分。
该指标用以反映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得分明细如下:
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市场,通过财政手段支持就业创业,缓解就业压力,就业补助资金不仅是应对短期就业波动的应急手段,更是构建持久稳定、公平正义社会秩序的关键环节,它通过精准施策,实现了个体福祉、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的有机统一。保障当地民生可持续发展。就业补助资金的可持续影响不仅体现在短期内缓解就业压力和稳定就业市场,还在于其长期效应。通过持续的就业支持,劳动力市场能够逐步实现自我调节,提高整体就业质量。同时,稳定的就业环境有助于培养一支技能娴熟的劳动力队伍,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就业补助资金在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市场以及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具有多重积极效应,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重要方向。通过持续投入和优化政策,就业补助资金能够为社会带来长期而深远的正面影响,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就业补助资金的实施,不仅帮助了广大求职者和创业者,还有效地刺激了就业市场的活跃度。通过这种方式,经济得以良性循环,保障了当地民生的可持续发展。这些资金的注入,缓解了就业压力,激发了创业者的热情,推动了创新和创业活动的蓬勃发展。同时,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也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进一步增强了经济的内生动力,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确保了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就业补助资金在促进就业和创业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来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最后,补助资金被用于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帮助求职者提升就业竞争力,帮助创业者掌握市场趋势和商业管理知识。这不仅提升了人力资源的质量,还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经济的长期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中央就业补助金的可持续影响,本质上是以“政策杠杆”撬动“市场力量”,补贴并非最终目的,而是作为“种子资金”,用于为安宁市播撒技能传承的种子、构建政策适配的框架、培育市场用工的良性机制。当这些“种子”在县域土壤中生根发芽,逐步实现企业主动带徒、大师工作室实现盈利、培训按需开展,待政策逐步退出之时,安宁市的就业系统已具备自我运转能力:技能得以传承、岗位有人接续、企业完成效益核算、民众拥有稳定就业的底气。此举并非长期依赖补贴,而是力求在补贴退出后,仍能保持民众生活的改善,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D42.社会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10分。
D42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实际10分。
该指标反映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现效益的满意程度。对项目实际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
本次绩效评价问卷调查实际发放问卷29份,其中:被补助人员7份,问卷占比24.14%;工作人员9份,问卷占比31.03%;其他人员13份,问卷占比44.83%。
根据发放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回复“满意”得分权重100%,“比较满意”得分权重60%,“不满意”得分权重0%,“不了解”将不被统计;评分标准为:综合满意度≥90%,得10分;90%>满意度≥85%,得8分;85%>满意度≥80%,得6分;80%>满意度≥75%,得4分;75%>满意度≥70%,得2分;满意度<70%,不得分。经统计,综合满意度为90.32%,根据评分标准得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安宁市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以“精准施策、多元联动、全程护航”为主线,通过构建“摸排—服务—帮扶—带动”全链条就业服务体系,推动重点群体从“就业有门”向“就业有为”升级,主要经验及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底数摸排与动态管理。全面摸排全市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建立实名制就业信息库,实现精准跟踪;针对就业困难群体,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帮扶对象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深化多元服务供给。“线下+线上”双线发力,线下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提供岗位对接、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线上开设“空中课堂”等专栏,常态化推送岗位信息,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覆盖率100%,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0%以上。
三是突出精准帮扶与兜底保障。聚焦就业困难群体,推动惠企稳岗政策精准落地,鼓励企业开发适配岗位吸纳就业;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如网络创业、SYB创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及困难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同步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提供“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确保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稳步推进,全市“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
四是优化创业带动生态。依托安宁市大学生创业园等平台,吸引创业团队入驻并提供孵化支持,通过创业培训、资源对接等方式激发创业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增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准确
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未设置“时效指标”,该项目未能完全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使得部分自评指标缺乏针对性、无法聚焦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无法直观体现项目完成情况。
2.公益性岗位需公开事项未能完全公开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公开了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未公开享受补贴时间。
上述与《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十二、资金管理与监督 (五)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公益性岗位补贴还应公开公益性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享受补贴时间等”的规定不符。
六、相关建议和措施
(一)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细化各项绩效指标
要依据项目总体目标,结合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二)加强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建议主管部门加强学习《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其规定执行。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评价工作依据
此次评价工作以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评价材料为基础,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总报告,相关数据由被评价单位及项目单位提供,评价过程中并不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审计认定。
(二)评价报告适用范围
此报告仅供安宁市财政局内部使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
1.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
昆明正宇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1.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