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温泉街道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温泉街道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
实施方案
温泉街道辖区现有独生子女死亡家庭6户9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7户12人,这些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特殊困难。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综合运用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等手段,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关怀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帮助、精神上获得慰藉,提高这一特殊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逐步建立特殊家庭社会关怀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温泉街道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温泉街道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琦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查春来(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保娅玲(办事处副主任)
赵 刚(办事处副主任)
刘栩铭(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金吉良(党工委办公室负责人)
李自华(行政办公室负责人)
王 娟(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单金福(城镇规划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宝林(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巴丽娟(团工委专职副书记)
刘 丽(妇联专职副主席、工会专职副主席)
毕 佳(温泉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成员单位:党工委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镇规划综合服务中心、团工委、妇联、工会、温泉卫生院;联系工作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宝林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处理。
三、 扶助对象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伤、病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家庭(以下简称特殊家庭)。
四、工作措施
(一)生活关怀
1.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
对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计生部门须积极申报特扶补助,村(社区)要做好宣传、摸底、上报工作。利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假日优先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每年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假日,由街道主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牵头,联系村(社区)工作组组长、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宣传员和小组干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走访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不低于2次,并认真填报《温泉街道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走访记录表》。
建立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街道、各村(社区)、小组三级建立特殊家庭联系人网络,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每户特殊家庭确定一名街道领导(工作组联系领导)、一名街道计生干部和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村(居)民小组干部作为帮扶“双岗”联系人,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进行管理。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社区)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应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根据享受低保的类别发放低保金,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应按政策规定分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救助。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
3.优先解决住房困难。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申请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予以申报。对居住危房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城镇规划综合服务中心
4.扶持就业创业。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优先帮扶其就业创业。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
5.给予教育补贴。鼓励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培养,让她们通过学习自立自强。温泉户籍就读专科院校的伤残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2000元,就读本科院校的伤残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3000元;对伤残独生子女就读大专以上院校的优先纳入“金秋助学”和“爱心送我上大学” 资助范围;村(社区)也要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团工委、工会,村、社区
(二)养老关怀
优先安排养老照料。对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选择居家养老的,优先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
(三)健康关怀
1.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按云财社﹝2016﹞321号文件执行;协助市级卫计部门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购买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家庭医生签约覆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年内完成签约率100%;医疗机构设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挂号、就医优先明显标识,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温泉卫生院,村(社区)
2.开展健康体检。街道协调联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辖区医疗机构,每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一次健康体检活动。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温泉卫生院
(四)精神关怀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紧急慰藉、圆梦行动、平安保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提供关怀服务。
责任部门: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团工委、妇联、村、社区
(五)生育关怀
1.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对于有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要免费为夫妻双方开展风险评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再生育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并帮助办理再生育手续。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 温泉卫生院
2.开辟收养绿色通道。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相关部门要简化收养手续,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公室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思想认识,切实开展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工作。
2.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扶助对象信息和配套措施的衔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干部会议、户长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扶助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关怀关爱活动,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2日
解读连接:
《温泉街道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