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的解读
《关于印发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安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及滇中新区管委会工作规则,结合安宁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二、形成过程
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作规则》的起草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成了工作专班。起草小组在认真阅研云南省、昆明市政府工作规则后,形成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讨论稿)》。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讨论稿进行了研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安排,起草小组根据修改要求,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分别书面征求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司法局的相关意见建议后,再次对《工作规则(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此稿。
三、工作目标
《工作规则》以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的准则,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上级及市委决策部署,规范政府工作规则,力求促进政府高效运作。
四、主要内容
《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分为十三章,七十六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主要为规则的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工作准则。
第二章为组成人员及职责,共7条。规定了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任、局长组成,规定了人员职责和部门职责。
第三章为政府职能,共8条。主要为贯彻新发展理念,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8个方面职能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为依法行政,共4条。主要从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设法治政府角度,对市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为科学民主决策,共5条。对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了说明。
第六章为政务公开,共5条。明确了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公开方式、政策解读、健全公开制度等内容。
第七章为健全监督制度,共6条,规定了市政府要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公职人员要接受监察机关监督,接受公众舆论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视信访工作等6方面内容。
第八章为会议制度,共9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安宁市委对市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参会人员、开会频次、会议主要任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其中对市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和政府常务会议出席人数等内容做了进一步细化。
第九章为公文处理,共6条。比照省市对各乡(镇)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公文内容、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县政府发文的签发程序,规定了市政府及各部门精简文件简报及限时办结要求。其中对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定事项、县政府交办乡(镇)、部门办理件作了明确时限要求。
第十章为政务信息和督促检查工作,共5条。进一步规范了向上级报送的信息内容范围及政府各部门向市人民政府反映工作的重点。比照市上对政务督查责任、督查形式和内容以及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的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检查考核频次、考核结果运用作了明确。
第十一章为工作纪律,共7条。主要是对政府领导代表政府发言、出访等方面规范了流程,同时也对保密和外事纪律、外出学习、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做出了要求。
第十二章为廉政和作风建设,共9条。主要是对市政府及各部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坚决执行市政府决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作了说明。同时对举办、出席各类活动、学习、调研等方面也作了要求。
第十三章为附则,共2条。对本规则的适用部门做出了规定,对2013年2月27日印发的《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稿)》(安政发〔2013〕1号)进行废止。
五、创新举措
1、结合本市实际,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增加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主动联合约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
2、结合本市实际,明确工作纪律增加领导工作岗位AB角制度,并加强工作计划性及邀请市领导参加各镇、部门公务活动的程序。
3、增加督促检查制度,同时明确从严治政并对有关失职、渎职追究责任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明确各部门贯彻效能建设制度,建设效能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