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010-326894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28 16:00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安政办〔2020〕63号 关键字: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16:00 浏览次数:807
字号:[ ]


各有关部门:

《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六届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被成功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二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名单。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结合前期制定的《安宁市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政府导向、政策支撑、项目合理、资源整合、循环利用、创新驱动”模式,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新型工业体系。同时,以企业为主体,实行政策激励、机制倒逼,促进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从源头削减固废产生量。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推进工业废固资源综合利用,变“固废包袱”为“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坚决贯彻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通过政策引导、税收优惠、资金资助等途径,积极引导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产业聚集与招商引资相结合。通过规划和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聚集一批磷石膏、冶金炉冶渣综合利用的企业;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技术水平优、资源化利用率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和项目,不断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坚持抓住重点与兼顾其他相结合。以抓好磷石膏、冶金渣资源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云天化天安化工、祥丰集团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推进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公司安宁公司、云南敬业钢铁公司钢渣综合利用。同时,兼顾市域范围内其他化工、冶金等行业企业,统筹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坚持创新驱动与成果应用相结合。坚持创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渠道和方式,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研发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省内外创新成果,进一步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重要领域引进和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项目,突破一批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冶金渣、粉煤灰、工业废弃料(炉渣、废旧耐火材料)、尾矿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技术装备水平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高的规模化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使以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冶金渣、粉煤灰、工业废弃料(炉渣、废旧耐火材料)、尾矿为主体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成为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通过三至五年建设周期,把我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水平先进、规模较大、有一定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绿色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到2022年,基地工业资源年综合利用总量达到1100万吨以上,综合利用率85%以上。化工渣(磷石膏和脱硫石膏)利用量达570万吨、冶金渣利用量达250万吨、粉煤灰利用量达60万吨、尾矿利用量达140万吨、工业废弃料利用量达80万吨。综合利用基地年产值超过11亿元。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毕绍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武春禄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宏斌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孙  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纪辉  市政府副市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周  亮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忠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查春来  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局长

姚  瑶  市财政局局长

杨志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群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陶春阳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局长

刘劲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  方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明波  市水务局局长

陈顺华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叶  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苏晓喆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剑锋  市税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马良兵  连然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晓东  草铺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刚  禄脿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鲲  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苏  伟  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赵志华  工业园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杨云光  人民银行安宁支行行长

丁  红  市工科信局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市级有关部门、所涉及街道和工业园区工作,协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查春来同志兼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 重点任务

(一)建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研究制定有效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搭建相应的平台,形成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工科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税务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实现大宗固体废弃物增量和存量总和负增长

编制安宁市石油化工、钢铁、磷盐化工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及安宁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总体规划,优化产业发展路径和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源头“减量化”。加强磷石膏、钢渣等工业固废处理应用技术研究,及时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拓宽磷石膏、钢渣应用途径,为大规模消纳磷石膏、钢渣创造条件。新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进行资源化利用,逐步实现存量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按照“谁排渣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实施磷石膏“以用定产”,实现磷石膏产销平衡,其中:2020年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10%;2021年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20%;2022年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50%;2023年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70%;2024年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100%,新增堆存量为零。

牵头单位:市工科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实现多元化布局与聚集式发展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使更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项目,特别是以磷石膏和钢渣综合利用为主的项目落地。在磷化工、钢铁及建材等传统制造业间开展横向链接,建立跨行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科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青龙、草铺、禄脿街道办事处

(四)实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新突破

充分发挥好市域范围内现有专家的作用,引进市域外专家来我市开展研究开发、成果推广应用、创新创业,打造起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专家人才高地。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在磷石膏、钢渣等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中试、工业试验和首批次产业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建设4~5个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培育2~3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打造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平台。打破磷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间的技术壁垒,广泛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磷石膏、钢渣等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形成跨行业的技术集成,聚集大量创新人才,形成集政、产、学、研、用于一体的区域性创新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加快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规划建设,加大道路、天然气、电力、水等基地基础配套,及时协调解决基地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达产,不断提高基地内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工科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青龙、草铺、禄脿街道办事处

(六)加大力度推广产品应用

编制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加速推进磷石膏建材在建设工程推广应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工科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 任务分工

市工科信局:负责拟定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研究提出资源综合利用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研究安宁市鼓励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优惠政策。打造工业固体废物大数据库和资源共享开放门户平台,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统计、考核制度,将工业废弃物的排放量、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率等主要指标列入定期综合统计。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培育一批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辖区企业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利用量、处置量数据统计,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监督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利用处置,防止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协调推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招商、立项等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研究和实施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循环再生资源、开展资源节约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再生资源产品、综合利用资源,以税费优惠政策引导循环经济发展;对实施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企业、项目落实相关税费优惠。

市财政局:负责设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项目建设及对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技术研发、工艺技改、磷石膏使用、产品推广进行奖补。

市住建局:负责加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运用,从建筑设计标准、建筑材料标准、建筑节能、施工规范和要求等方面,引导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研究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并积极组织推广使用。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总体规划和建设,引进和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见附件1),做好项目水电路气等基础配套,确保项目顺利投产。

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好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

五、 政策措施

(一)税收优惠。符合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的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条件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可以从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中扣除。销售自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收入减计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总额。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青龙、草铺、禄脿街道办事处

(二)信贷支持。通过制订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向。各类金融机构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向废弃物处理企业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等。对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企业,在项目资本金构成比例上可以适当放宽。将基地内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纳入绿色企业范畴,给予绿色金融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人行安宁支行

(三)鼓励技术创新

鼓励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工业资源相关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奖励300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发明),昆明市级每件给予奖励10000元。

牵头单位:市工科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鼓励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落地实施

《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执行以后,新建的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磷石膏生产企业实施与磷石膏直接相关的重大转型升级工艺改造项目,对磷石膏相关科研成果进行转化的新建或技改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购置费用),按实际投资的1%对企业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重点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企业对传统磷化工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绿色化改造升级,从源头上减少磷石膏产生的项目;使用磷石膏作为主要原料,单线能力在300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单线能力在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石膏砌块生产线建设或者改造项目,单线能力在10万吨及以上粉刷石膏、粘接石膏等石膏干混建材生产线建设或者改造项目,单线生产能力在5万吨及以上的高强石膏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单线生产能力在100万吨及以上的建筑石膏粉生产线建设项目;采用经济适用的化学法处理磷石膏,生产硫酸联产水泥等其他产品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市工科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补助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磷石膏利用企业和磷石膏产品使用企业;在安宁市注册的磷石膏利用企业可连续5年享受市政府的专项补助资金,磷石膏利用企业第一年利用磷石膏每5万吨奖励5万元,第二年利用磷石膏每5万吨奖励4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利用磷石膏每5万吨奖励3万元;磷石膏产品使用企业年使用以安宁市当地磷石膏为主要原料的产品(折合吨)每10万吨产品奖励5万元,每年单个企业单项奖励不得超过50万元。

牵头单位:市工科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青龙、草铺、禄脿街道办事处

(六)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使用补助

1. 对与磷石膏建材(产品中磷石膏占比超过70%)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年购买产品折磷石膏量在1000吨及以上的施工、业主单位或经销企业,按购买产品的磷石膏实际使用量给予5元/吨的补贴。

2. 对使用磷石膏水泥缓凝剂的水泥企业,按磷石膏实际使用量给予3.5元/吨的补贴。

牵头单位:市工科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七)其他支持。将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大对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项目立项、土地、环评、施工许可、生产许可等方面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积极争取上级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合力推进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强化项目落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相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对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项目、产品,并符合享受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应给予税收优惠享受,促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要强化项目落地,在规划、土地等方面对重点项目进行倾斜,在土地、环保指标上优先安排。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奖补磷石膏利用企业和磷石膏产品使用企业。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工作力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于每月25号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定期组织督查和指导工作,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任务目标的企业,扣减直至取消相关补助。

本方案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具体由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 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重点项目

附件

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重点项目


项目1:100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及建筑石膏粉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吉麟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单位: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

年处理磷石膏: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处理磷石膏100万吨。


项目2:90万吨/年高温石膏粉及系列建材项目(一期45万吨/年、二期45万吨/年)

建设单位: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一期)

年处理磷石膏: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处理磷石膏90万吨。


项目3:云南祥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祥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

年处理磷石膏: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处理磷石膏200万吨。


项目4:钢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武钢集团昆明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

年处理钢渣: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处钢渣35万吨。


项目5: 云南省炜鑫实业有限公司50万吨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云南省炜鑫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项目6:综合利用建设年产5万吨高碱玻璃棉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安宁汇德商贸有限公司年产

建设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项目7:环保型矿渣、超细粉及水泥添加剂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清荣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项目8: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园(子项目1: 10万吨/年磷石膏制酸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合作单位:浙江大学云南省化工设计院

建设时间: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

年处理磷石膏: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处理磷石膏10万吨。

项目9:磷石膏产业园项目一期200万吨,二期100万吨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坤炬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一期)


项目10: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干粉砂浆及20万吨磷石膏砂浆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冬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项目11:云南兴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磷石膏循环流化床还原焙烧综合利用项目示范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兴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项目12:工业炉窑废旧高温材料综合回收利用

建设单位:云南濮耐昆钢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

年处理废旧高温材料:设计年处理12万吨。


项目13. 联鑫工贸80万吨钢渣制水泥掺和剂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联鑫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


项目14.龙坤工贸120万吨钢渣制水泥掺和剂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龙坤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相关文件:《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