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 政策解读
《关于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
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及重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昆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工作意见》(昆教体办发〔2019〕237号)《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云教规〔2019〕5号)《安宁市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安教体通〔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在2020年秋季学期已在各小学和有小学段的学校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公办学校由市级财政按照生均66元/月、每学期按照4个月计算的补助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予以保障,民办学校自筹。为使用好课后服务专项资金制定《安宁市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二、目标任务
切实加强我市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真正使这份经费惠及于千万学生和家庭,促进各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
三、主要内容
《安宁市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起草的总体考虑是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统一核算,分期拨付的总原则。在使用原则方面对经费开支、使用各项及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要求。同时,在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严格考核本着奖勤奖优的原则使用好课后服务经费。最后在罚则项中,对取消该学校本年度课后服务经费的情况也进行详细说明。
四、重要事项
关于适用时间问题。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0年参照执行)。
相关文件:安教体通〔2020〕43号 关于印发《安宁市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