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宁市加强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缮印)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
《安宁市加快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安宁市加快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安宁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为核心,加强系统治理,创新利用模式,实施专项行动,促进钢渣实现绿色、高效、高质、高值、规模化利用,提高钢渣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与区域协同相结合。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将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各专项规划协调统一,引导集聚化、规模化利用废弃物,防止乱铺摊子、无序布局。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协同处理相结合。注重把握钢渣产排特点,结合安宁市产业基础、城市布局、交通区位等实际情况,明确基地功能定位和资源化利用重点,提倡跨区域、跨产业协同处理废弃物和相关设施共建共享。
(三)坚持创新驱动与政策激励相结合。鼓励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攻克关键技术,加强平台建设和产业示范推广。研究制定钢渣固废综合利用的产业政策,推进体系建设和关键技术领域重点突破,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坚持消纳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依法依规、科学有序消纳存量钢渣;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有效降低钢渣固废产排强度,加大综合利用力度,严控新增钢渣堆存量。
(五)坚持生态优先,确保环境安全。严格落实环保相关要求,降低钢铁生产企业钢渣排放量。强化钢渣回收利用污染防治,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保护要求相一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成立安宁市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毕绍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武春禄 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宏斌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纪辉 市政府副市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周 亮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忠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查春来 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局长
姚 瑶 市财政局局长
王 群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陶春阳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局长
刘劲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顺华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叶 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苏晓喆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剑锋 市税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 新 金方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晓东 草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鲲 青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 伟 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赵志华 工业园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杨云光 人民银行安宁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督促市级有关部门、所涉及街道和工业园区工作,协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科信局局长查春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工科信局副局长丁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副局长崔晓明担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目标
截至目前,安宁市钢铁生产企业每年产生新增钢渣固废63.69万吨(不包括云南敬业钢铁),新增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34.13%,其余外销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和利用。历史形成的堆存量约165万吨,每年综合利用率达到25%。综上,从2021年起确保新增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达50%;2022年新增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达70%;2023年新增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85%;2024年新增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100%,达到“固废不出厂”,实现钢渣固废全量化利用,历史堆存量全消纳。
五、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基地建设。坚持基地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互衔接协调,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为契机,加快提升钢渣固废综合利用程度。
(二)实施“固废不出厂”模式。按照“谁排渣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冶金生产企业必须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工艺改进、精细化管理等途径,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持续推进生产过程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返生产利用、产品化销售、协同处置,拓宽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探索建立“固废不出厂”模式,实现全量化利用。
(三)加快冶金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冶金行业围绕可资源化废弃物开展工作,循环利用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钢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焦油、氧化铁等废弃物;重点研发和应用精炼钢渣、矿热炉渣生产活化超细微粉技术;重点应用和推广钢渣自解及稳定化技术、钢渣微粉和钢铁渣复合微粉应用技术,推进钢渣在路基材料及建筑材料中的应用。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变废为宝,带动区域相关产业发展。
(四)实现多元化布局与协同处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使更多的钢渣综合利用企业及项目落地。持续推进存量综合利用能力挖潜改造,进一步加强冶炼渣产生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带头消纳中小企业冶炼渣,充分发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协同处理能力。鼓励冶金企业与建材企业间开展横向链接,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六、政策支持
(一)优化项目准入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综合利用项目,在项目立项、用电申请、环评等手续办理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完善项目准入标准、管理实施流程和所需材料等,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企业优化升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草铺街道办事处、青龙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的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条件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规范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可以从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中扣除。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冶金渣固废综合利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由市财政局每年统筹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予以奖补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策及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市工科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信贷支持。通过制定鼓励开展冶金渣固废综合利用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向。各类金融机构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向冶金渣固废处理企业提供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等,给予绿色金融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生态环境分局,人行安宁支行
(五)鼓励技术创新。培育3家以上钢渣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攻克一批钢渣固废综合利用的重大关键技术并尽快实现产业化,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基本形成。鼓励冶金渣综合利用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对获得企业技术中心、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扶持奖励。
牵头单位:市工科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推进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结合各自职能,主动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积极争取上级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合力推进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强化项目落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相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开展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促进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工作力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定期组织督查和指导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相关文件:关于对《关于印发安宁市加强钢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