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组织参与全市重特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置工作。
2.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掌握全市社会治安情况,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工作,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信息。
3.维护全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8.审批和管理市内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和入境出境事务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毒品、易制毒化学物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和查处工作,组织查缉和侦办重特大毒品案件,指导全市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13.承担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通报交流维稳工作并进行维稳工作部署。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安宁公安事业继续保持与时俱进、蓬勃发展的充足动力,整体工作呈现“四升三降”的良好态势,逮捕数(672人)、行政打处数(2458人)、团伙打处数(47个)和破案数(1026起)同比分别上升12%、11.9%、65%和19.3%,两抢警情“零接报”,盗窃(1515起)、黄赌(165起)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8.4%、6.9%,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第3年排名昆明市第一名,全年综合考核再次蝉联第一。各类专题擂台赛均取得了名列前茅的成绩,充分展现了安宁公安队伍“争创一流、跨越发展,创新实干、昂扬向上”的精气神,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以“157体系”为路径,构建跨越发展主轴
明确了安宁公安“157”发展思路和工作体系,即:始终坚定“昆明领先、云南一流”的唯一奋进目标,主动对标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通过“情报驱动、勤务拉动、主业推动、基础撬动、规范带动、民意促动、党建牵动”,努力在“安保维稳、警务实战、主责主业、基层基础、规范执法、民意警务、队伍建设”七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健全完善“五个一流”保障支撑,把全国公安机关教育整顿活动与深化主题实践问题整改、“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有机结合,坚持边查边改边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制度化、常态化,把“建一流制度、造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品牌”作为确保安宁公安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支撑。丰富夯实“七大中心”抓手载体。结合我市社会治安实际状况和安宁公安业务及队伍现状,把重点推动“情报研判中心、勤务指挥中心、反诈中心、市域治理中心、执法办案中心、民意警务中心、党建指挥中心”七大中心建设,作为实现“五个一流”项目化、实体化的具体抓手和安宁公安固本强基、创优争先的最重要载体,为安宁公安高质量发展构筑清晰蓝图。
2.以疫情防控为重点,抓牢安保维稳主线。
一是全面强化完善情报驱动能力。二是全面守住社会安全政治稳定底线。三是全面扛起战疫抗疫政治责任。
3.以风雷行动为抓手,推动打防管控主业
将风雷行动作为贯穿全年业务工作的主要载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主责,毫不动摇的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优化专业手段、完善集群打击体系。一是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全面强化打击违法犯罪主业。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突出犯罪攻坚。
4.以党建队建为统领,压实管党治警主责。
继续做强和依托党建指挥中心,全面深化“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严格“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切实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全面推进安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质增效、提档升级的工作优势。一是深化政治建警,保持对党绝对忠诚。二是抓牢主题实践,齐推共进紧抓落实。三是做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公安队伍。
5.以品牌建设为依托,争当改革创新主角。
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以“安宁公安跨越发展1575战略”为牵引,全面创亮点、全警树品牌,有力推动了安宁公安工作追赶超越,安宁公安品牌的规模效应初步显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安宁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安宁市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0人。其中:行政编制4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8人。
实有车辆编制87辆,在编实有车辆8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安宁市公安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28,63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98.38万元,占总收入的97.7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8.87万元,占总收入的2.23%。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数增加3,151.25万元,增幅12.37%,基本支出收入同比2019年度减少5,036.2万元,项目支出收入同比2019年增加8,187.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度文职辅警勤务辅警经费以及看守所在押人员补助经费从基本支出中列支,而2020年度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并且2020年度增加了看守所医疗卫生专业化经费、看守所在押人员补助经费标准提高以及基建项目投入增加,同时人均公用经费在本级财政足额保障的基础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作为补充保障。
单位名称 | 收入总计(单位: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单位:万元) | ||||
上年 | 本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上年 | 本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 | 25,486 | 28,637.25 | 12.37% | 24,896.24 | 27,998.38 | 12.46%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28,42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33.27万元,占总支出的45.14%;项目支出15,595.85万元,占总支出的54.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30.54万元,增幅12.82%,主要原因分析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同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度增加了看守所医疗卫生专业化经费、看守所在押人员补助经费标准提高以及基建项目投入的增加,同时人均公用经费在本级财政足额保障的基础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作为补充保障。
单位名称 | 支出总计(单位:万元) | ||
上年 | 本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 | 25,198.57 | 28,429.11 | 12.82%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公安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33.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36.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度文职辅警勤务辅警经费以及看守所在押人员补助经费从基本支出中列支,而2020年度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61.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7%。人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38万元,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9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公安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9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66.73万元,增幅112.8%,主要原因分析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同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度增加了看守所医疗卫生专业化经费、看守所在押人员补助经费标准提高以及基建项目投入的增加,同时人均公用经费在本级财政足额保障的基础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作为补充保障。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用于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9,242.34万元,具体项目为:
(1)安财请〔2020〕2号 7号日常运行公用经费477.65万元;
(2)安财请〔2020〕2号 7号信息化建设经费513.78万元;
(3)安财请〔2020〕2号 7号执法办案经费944.34万元;
(4)安财请〔2020〕2号6号7号特别业务经费和扫黑除恶专项经费550万元;
(5)安财请〔2020〕2号7号特勤业务经费60万元;
(6)安财请〔2020〕2号7号移民事务经费10万元;
(7)安财发〔2020〕7号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人员专项保障经费4,916.19万元;
(8)安财发〔2020〕7号村级警务助理及护村队员工作经费282.72万元;
(9)安财发〔2020〕7号看守所和监委留置点医疗卫生专业化经费80万元;
(10)安财发〔2020〕7号看守所在押人员补助经费136.8万元;
(11)昆财行〔2020〕106号省对下公安专项资金9.76万元;
(12)昆财行〔2020〕12号2020年提前下达部分中央公安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专项经费472万元;
(13)昆财行〔2020〕190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84万元;
(14)昆财行〔2020〕190号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经费45万元;
(15)昆财行〔2020〕6号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禁毒补助经费30万元;
(16)昆财行〔2020〕12号2020年提前下达部分中央公安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专项经费202万元;
(17)安财发〔2020〕7号安宁市看守所监区和功能区修缮改造专项经费259.78万元;
(18)昆财行〔2020〕32号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疫情防控和维稳经费45万元;
(19)昆财行〔2020〕36号2019年度省下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22万元;
(20)昆财行〔2020〕190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重点项目专项资金35.56万元;
(21)昆财行〔2020〕80号2020年省下公安机关民警服装经费61.26万元;
(22)昆财行〔2019〕253号下达2019年省下出入境证照及业务补助经费10万元;
(23)昆财行〔2019〕69号下达2019年省对下公安禁毒专项资金15.28万元;
2.用于基建等工程项目方面的支出5,930.05万元,具体项目为:
(1)安财请〔2020〕2号重点工程项目(一般)专项资金800万元;
(2)财政局公文处理笺〔2020〕828号安宁市公安局迁建勤务指挥中心工程项目专项经费350万元;
(3)财政局公文处理笺〔2020〕939号安宁市公安局七大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200万元;
(4)财政局公文处理笺〔2020〕1274号安宁市公安局雪亮工程以租代建项目专项资金1,277.3万元;
(5)财政局公文处理笺〔2020〕1274号安宁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建设专项资金713.72万元;
(6)财政局公文处理笺〔2020〕1274号安宁市公安局禄脿派出所建设专项资金388.38万元;
(7)财政局公文处理笺〔2020〕1274号安宁市公安局金方派出所和机动警务应急处突单元营区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799.68万元;
(8)财政局公文处理笺〔2020〕2345号安宁市公安局新七大中心建设专项经费1,372.31万元;
(9)财政局公文处理笺〔2020〕2185号文明城市复查专项经费24万元;
(10)安财农字〔2020〕28号2020年省级城乡统筹转户补助经费4.66万元;
3.非同级财政拨款到代管账户的各类工作经费支出合计405.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4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8%。与上年对比增加1,119.28万元,增幅5.02%,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度增加了看守所医疗卫生专业化经费、看守所在押人员补助经费标准提高以及建设项目投入增加和人均公用经费在本级财政足额保障的基础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后作为补充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创城复检期间劝导文明养犬宣传制作费以及流浪犬收容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98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8%。主要用于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反恐、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及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重特病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5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民警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6.92万元,支出决算为222.86万元,完成预算的90.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2.72万元,完成预算的9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把经费预算管理与“三公”经费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和开支审核上加强对 “三公”经费的管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3.42万元,下降1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87万元,下降1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79.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开支,在标准范围内有计划的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72万元,占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0.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92万元,购置车辆2辆。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和破案能力,进一步改善装备保障条件,经安宁市人民政府批复(安政复〔2019〕41号)同意安宁市公安局购买执法执勤车辆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5.8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5辆。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指挥通信等警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往来所发生的费用及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63.41万元,下降88.32%,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辅警人员经费和看守所在押人员补助经费纳入项目,在项目支出中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民警工勤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宁市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20,779.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4.79万元,固定资产11,479.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966.87万元,无形资产18.4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8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1.7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购置新建派出所购置家具电脑等办公设备;无形资产增加15.86万元,原因是购置软件等无形资产入账;在建工程增加7,966.87万元,原因是建设项目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74平方米,账面原值138.0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779.98 | 1,314.79 | 11,479.83 | 5,143.94 | 1,519.56 | 0 | 4,816.33 | 0 | 7,966.87 | 18.49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7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00.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其他收入638.87万元,全部是本年度财政代管户拨款,其中非本级财政拨款45.29万元,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593.58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的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五、公共预算: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六、执法办案:反应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消耗性支出和为执法办案活动提供支出服务的执法办案业务用房的购置、租赁及执法办案警用装备设备的购置支出。

安宁市公安局(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