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职业教育产学研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安宁市职业教育产学研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 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9〕4 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 的通知》(教职成〔2020〕7 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滇中新 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 15 号)
二、目标任务
为深化教产城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积极促进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逐步形成 “以教兴产、以产促教、产教兴城”的教产城良性互动融合发展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1. 鼓励支持各院校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联合创办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2. 鼓励支持各院校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科研院所联合创办国家级、省级实验室或各类研究机构。
3. 鼓励支持各院校办好公平有质量、专业特色突出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以质图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 更好地支撑安宁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涉及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安宁市投资兴办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和研究机构。
五、关键词诠释
奖励资金:安宁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度安排不少于 500万元的 资金,作为安宁市职业教育产学研创新发展奖励资金。
六、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4月25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件:安宁市职业教育产学研扶持奖励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