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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6-709727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8-08 14:33
名 称: 关于《安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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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8 14:33 浏览次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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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84日印发《安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安政办〔202256)(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我市《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必要性和重要性

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体系建设,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市民获得中医药服务提供保障,确保我市中医药工作建设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保健服务。

二、主要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昆明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昆卫中医发〔20212号)

《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202218号)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方案》确立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及措施、工作要求。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七类重点工作,38项具体措施:

1组织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梳理制定我市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完善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实施方案,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具体到位。坚持中西医并重,制定我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2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并落实支持引进和培养我市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适当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建立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我市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州(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本市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我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加强我市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退休中医师到基层服务和多地点执业。

3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内涵建设。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的中医药科室要进行标准化建设。市中医医院在医共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中医药服务覆盖人口不低于30%。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在基层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年度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达到国家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本辖区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

4推进产业发展。加强对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把中医药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支持我市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并进行质量监管。

5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提高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市域内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保障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我市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市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区域公立中医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责任落实,促进基层机构中医馆的建设。积极开展对村卫生室的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投入。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6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等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我市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我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组织市域内各街道、村(社区)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

7注重监督考核。市卫健局(中医药管理局)建立对安宁市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市卫健局综合执法局建立中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有专人负责市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内容包括市域上年度中医医疗秩序、中医医疗案件查办、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管情况,落实中医药主管部门相关监督检查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本县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加强市域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对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具体从8个方面对安宁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责任进行细化,明确了安宁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依照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四、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工作方案》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卫健局负责起草。《工作方案》多次反复征求市属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意见,于202284日正式发文。

相关文件:《安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