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
《安宁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10月18日
安宁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2〕3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任务指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任务部署,以开展试点工作为重要抓手,以高质量创新发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高效益运用促进为主线,以安宁“中国工业百强县”特色产业发展为载体,推动重点产业与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为实现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制定《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2022—2035)》,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体系,做好前瞻性制度储备和试点引领,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着力运用。突出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转化运用,积极推动高价值专利支撑产业创新发展,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形成市域知识产权运用“高地”。
坚持服务产业。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强化知识产权的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制机制,发挥中介机构服务作用,助力知识产权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全面发展。夯实整体发展、全面发展的理念,在丰富知识产权类型的同时,注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动能,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坚持突出特色。立足安宁实际,突出云南高原特色产业,在坚持总体提升的同时,抓住优势基础、行业亮点,打造特色产业、特色品牌,全面提升高价值专利创造运用。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安宁市通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工作,实现知识产权全民意识普遍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效明显,基本形成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全面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使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县(市、区)前列。
(二)具体目标
1.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断增长。逐步完善创新驱动工作体系,全面提升专利发展水平,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通过试点期的建设,安宁市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年新增长45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500件以上,外观专利35件以上;软件著作登记量累计达700件以上,商标有效注册量累计达6500件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国际商标注册量及其他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提升,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知识品牌和版权精品等高价值知识产权。
2.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显著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成效明显增长,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明显显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彰显。实现省、昆明市级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企业25家以上,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转化率在30%以上。
3.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强化保障措施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整合全市工作合力,促使知识产权管理效果明显提升。力争5家企业通过贯标审核;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管理及实用人才30人以上;实施一批专利产业化项目,培育产值超千万元的专利产业化项目企业2—3家,产值超亿专利骨干企业1—2家。
4. 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逐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更加突显,行政执法更加便捷,市场监管更加有力,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实现查处假冒专利工作常态化,知识产权行政按期结案率达100%,全民知识产权认知度达85%以上,知识产权权利人满意度超过90%。
5.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趋完善。构建1个集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和融资为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app平台,建设高校知识产权研发端和企业端2个端口;打造以服务机构、银行等若干专业特色明显的N个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端口。
四、工作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 开展专利导航。依托安宁区位优势明显,工业基础雄厚,钢铁、磷化工历史发展悠久,产业聚集度较高,中石油、昆钢、云天化等中央、省属大型企业较多,发展实力强厚,加之基础设施配套成熟,产业承载力强的特点,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围绕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进行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研究,积极开展专利导航,帮助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和专利挖掘,形成专利组合,扩大保护范围,提升专利价值。到2025年,实现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同期本省平均水平的2倍,实现拥有有效商标的企业数量占属地企业数量的30%以上,拥有有效专利的企业数量占属地企业数量的10%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科信局、安宁工业园区、安宁职教园区)
2.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深入开展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培育活动,指导和扶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重点培育5—6家各具特色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科信局、安宁工业园区、安宁职教园区)
3. 加速推进商标和品牌建设工作。加大商标注册力度,提升企业主体自主商标拥有量,持续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 做大做强一批传统、特色、优势商标。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支柱产业、现代农业的著名商标,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精品名牌。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推进国内品牌向国际品牌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科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安宁工业园区、安宁职教园区)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成果转化效益
1. 建立知识产权协同运作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体系。一是支持园区、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二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载体,面向全市产业技术制约瓶颈、未来产业需求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通过专利产品订单式开发、专利技术产业化孵化,提升创新效率,支撑产业发展;三是支持企业构建专利池,聚集有效专利,实施交叉许可,有效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到2025年,全市通过产学研合作引进、创造重大发明专利2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科信局、安宁工业园区、安宁职教园区)
2. 健全知识产权运用激励机制。一是突出对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运用绩效的考量,建立和完善科技进步奖、专利奖、质量奖等知识产权奖项的评选办法, 对荣获国家和省市专利金奖、优秀奖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版权精品、地理标志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给予奖励;二是引导和支持企业和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转让等方式,推动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三是鼓励祥丰实业集团、云天化等重点企业采取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期权等多种形式,建立发明创造奖励和分配制度,激励科技人员创造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知识产权,并将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转化情况作为研发人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形成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鲜明导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科信局、安宁工业园区、安宁职教园区)
3.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渠道。安宁市作为昆明市的下辖县级市,其经济实力位于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和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强县(市、区)前列,产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明显,为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一是组建宣讲讲师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讲及银企对接活动。通过宣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解读金融知识、举办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为广大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银企对接的有效平台;二是建立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积极引导有需求的企业,选取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5大银行以及有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合作经验的银行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合作,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示范项目,打通服务企业最后1公里;三是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助力工作开展。引入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借鉴质押融资业务经验,提供高效的质押融资专业服务,缩短企业融资时间,助力安宁经济社会建设和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适应现代企业服务需求
1.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网格化建设,充实、稳定知识产权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和联络人员,机构、编制和工作职责能适应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服务需求。一是加快构建各街道、工业园区、职教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等相关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网,提高行政指导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工作协调经费确保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运行,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力争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建立一支20人左右的知识产权联络员工作队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安宁工业园区、安宁职教园区)
2. 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打造集商标、专利、版权等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开展个性化需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工作,鼓励推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评议评估、失效专利信息利用、企业和行业专利数据库建设、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专家辅导和专业人才培训等多形式的知识产权服务,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层次的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多元化需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科信局、安宁职教园区)
3. 健全服务机构与企业的对接机制。引进和培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代理、咨询、培训、运营、许可、转让和实施等服务,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针对区域内企业,依托专业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委派特派员等多种方式服务;鼓励创投、银行、保险等市场力量参与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科信局)
4.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鼓励高校增设知识产权课程和知识产权专题讲座,提升在校学生知识产权素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与企业共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合作基地和实训基地。依托春城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等专项人才培养活动,培育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知识产权领军、骨干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安宁职教园区)
(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强化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能力,加强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积极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形成协调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执法机制。通过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等执法形式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积极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打击各种假冒专利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 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为畅通维权和举报投诉渠道,在安宁市各街道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广泛受理,提供涉及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法治宣传、非诉调解、定期走访等服务。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建立专利维权联盟,广泛开展专利维权工作;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专利纠纷应对机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权援助监督。(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安宁工业园区、安宁职教园区)
3. 加强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做好钢铁产业、磷化工产业、绿色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等主导产业在生产、科研、商品流通、技术贸易、作品创作和传播等重点领域,以及大型展会、技术交易等重要环节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执法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4. 开展流通领域和商贸企业知识产权守信维权活动。推进流通领域和商贸企业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提高知识产权法治意识,杜绝知识产权假冒、侵权产品进入各大商场(市场),优化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标准和监督机制,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科信局)
(五)提升知识产权宣传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全民意识
1.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科学制定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计划,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下乡等重要时节,围绕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全民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氛围。全市每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不少于10余场次,受益群众不少于1500多人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工科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2. 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市场、进校园、进网站”等系列活动。以创建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为契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走进课堂启迪学生创新思维、走进企业提高员工创新意识、走进岗位激励创新动能、走进网络拓展创新空间等系列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全民知识产权意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科信局)
3. 加大媒体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借助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普宣传周、知识产权进园区和企业等活动,深入宣传试点工作各阶段成果,全面发挥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战略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科信局)
(六)提升知识产权引领能力,打造特色产业创新基地
把握云南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的大好时机,立足安宁市作为“中国工业百强县”的优势基础,依托现有的磷化工、石油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机遇,抓紧绿色能源产业黄金发展期,在各产业生产工艺的不断创新和优化过程中,促成大批量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在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期内,安宁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运营体系,以色绿色能源、先进制造业、环保产业、新材料以及高端生物医药产业为重点,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分析,形成安宁重点产业专利分析报告,全力打造知识产权运营基地。同时,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促成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规范化发展,逐步实现以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带动研发能力的提升,促进安宁特色产业创新基地的形成。(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科信局、市农业局、安宁工业园区)
五、工作步骤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时限跨度为2022年8月到2025年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优化方案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0月)
工作内容:
1. 宣传动员。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1 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2〕30号)的通知要求,抓好动员部署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任务,营造浓厚的试点工作氛围;
2. 优化工作方案。结合安宁实际,优化《安宁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形成合力;
3. 建立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试点推进工作办公室,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2年10月—2025年4月)
工作内容:在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市、区)考核指标体系,以完善政策配套为抓手,以强化管理服务为保障,突出工作重点和工作实效,形成安宁市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化、项目化、产业化,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目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25年5月—2025年7月)
工作内容:认真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考核指标”要求,做好总结完善、查缺补漏工作,迎接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2025年8月及以后)
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验收意见和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的指示要求,形成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保护有力、运转顺畅、设施配套的知识产权工作长效机制,推进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宁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试点整体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形成试点工作合力。
组 长:浦 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斌宁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王 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彭建军 市工科信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工科信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统计局、市史志办、市政府办(外事办)、人民银行安宁支行、国资运营中心、工业园区、职教园区、连然街道、金方街道、八街街道、县街街道、温泉街道、太平新城街道、青龙街道、草铺街道、禄脿街道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开展行业领域内知识产权宣传、保护等工作,定时不定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严格目标考核。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在政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中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职责,强化尽责意识,强力推进试点工作任务。二是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企业项目申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指标,提高知识产权权重,进一步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
(三)强化政策、经费保障力度。突出市域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科技等政策措施紧密衔接,坚持质量与效益为导向,严格依据上级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科学制定适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发展政策、资助激励办法,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立知识产权经费保障制度,保证年度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占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不低于0.12%。
(四)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宁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考核监督制度等相关工作机制,形成配套完善、重点突出、支撑有力的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运行机制,为安宁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