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安宁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中国西部县级教育强市,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22〕1号)。
二、目标任务
促进安宁市各单位、各行业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实现常态化跨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安宁市教育事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含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确定以“加强对我市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的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保障教育优先发展。”为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是组织领导。成立安宁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各项工作,确保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细落实落到位。
第三部分是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细则》,结合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别对24个成员单位和9个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行明确。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要求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参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汇报制度》制定计划、撰写总结和收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