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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6-710134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14 16:02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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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16:02 浏览次数:41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安宁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7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工作部署,我市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2022年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为做好评估验收工作,对照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在前期创建方案基础上,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制定安宁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追赶超越”定位,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载体,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加快“昆安融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聚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打造国家综合交通枢纽,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实现农村公路各项指标及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做到农村公路路网更完善,通行更安全,服务更舒适,环境更美丽,体制机制更优化,融合发展更有成效,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达到较高水平。

(二)具体目标。“十四五”期间继续巩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成果,打造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品牌,努力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打造农村公路融合发展品牌,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一是路网更完善。辖区市到街道通三级以上公路,街道到建制村通三、四级公路,建制村至自然村通硬化路,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农村路网结构更加完善,通行能力明显提升。二是通行更安全。消除危桥,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重点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三是服务更舒适。形成城乡一体、有效衔接、协调融合的公交一体服务体系,全市基本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农村物流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四是环境更美丽。全市实现宜绿路段绿化覆盖率100%五是体制机制更优化。主体责任和资金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县、乡(街道)、村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更加完善,养护生产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成农村公路养护信息化系统。六是融合发展更有成效。促进客运、货运、电商、快递、邮政、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好农村公路

1.品质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公路提升改造,改建完善通村公路单改双,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行“七公开”“三同时”制度,严格实行政府监督、行业监管、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设计监控的“六位一体”质量保证体系,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实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100%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各街道

2.生命保障工程。秉承“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等工程。完善优化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县乡道和重点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每年开展农村公路桥梁技术评定工作,积极推进四类、五类桥梁改造,确保农村公路一二三类桥梁占比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桥梁和隧道安全运营水平显著提高。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各街道

3.绿化美化工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工作,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和补植工作,扎实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做好街道道路和村内道路美化。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各街道

4.绿美公路示范路工程。结合农业观光、特色小镇、民俗民宿、美丽乡村、特色产业等工作,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上打造“一县一品牌”。以提档升级“绿美公路”示范路创建为抓手,推进“交通+特色产业”脱贫,建设一批内优外美的旅游观光路、产业致富路、文化特色路。每个街道创建“绿美公路”示范路打造“一路一特色”,逐步“连线成片”,形成“因地制宜,各美其美”的美丽农村公路网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街道

(二)着力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管好农村公路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站和街道农村公路管理所两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确保管养机构正常运行。进一步落实县、乡和村级的公路养护责任,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市有路政员、街道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全覆盖。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运行机制,做到农村公路管理人员、机构、职责、经费、制度、程序、行为、台账“八个到位”。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街道

2.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责任。结合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建立能够独立行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职责的监督机构,做到定员、定编,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政府质量监督责任的落实和“六位一体”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3.全面推行“路长制”。在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设置县、乡(街道)、村三级路长,全面落实三级责任,提升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路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4.加强公路环境治理。全面开展全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勤联动的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公路沿线路域环境达到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高标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确保农村公路沿线做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堆放物、无有碍观瞻物,有绿化、有标志标线、有路田路宅明显分界。按照“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自然景观、田野风光、历史文化及民风民俗,科学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和补植工作。建立联动机制,组织辖区内公安、城管、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经常性地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水平。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要求,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涉及公路的事项及时征求公路管理部门意见,保护路产路权。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各街道

5.化路产路权保护。加大交运部门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农村公路违法超限运输、损坏路产路权等行为,加强货运源头管理,以石安公路、老安宁—晋宁、320国道为试点,逐步推进非现场执法,切实防止各类破坏、损害农村交通设施行为,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护好农村公路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开展重点路段机械化清扫保洁,同时探索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承包到户、到人制度,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进入农村公路养护市场,提高养护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街道

2.推行日常养护规范化。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按公路等级和里程配备养护作业人员,逐步提高交通流量较大的县乡道机械化养护比例。保持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100%。引导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拓宽农村公路修复资金渠道,减轻灾毁公路修复资金筹措压力。落实桥梁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制度,加强桥梁预防性养护。定期开展路况检测评定,逐步提高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比例,保持公路技术状况稳中有进。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市财政局

3.加大养护工程规模。加大养护工程建设力度,逐步提高修复工程比例,消灭次差路,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的周期性良性循环。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4.推广养护信息化和科技化。探索建立“四好农村路”综合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养护”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运用农村公路智能管护系统,实现对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全过程科学监管。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通过多种科技手段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的技术含量和工程品质。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市财政局

5.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信用管理。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农村公路养护市场信用评价机制,试点建设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奖惩的全链条信用治理模式,逐步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信用市场。推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务服务局

(四)不断推进农村交通运输融合发展,运营好农村公路

1.构建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构建城乡一体、有机衔接、协调融合的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在安宁市周边建设改造公交枢纽,由公交枢纽向下覆盖街道并延伸到各行政村,基本实现全乡公交网络一体化。完成城乡公交一张网、一体化线网规划。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广手机APP、非现金支付等方式,创新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门对门”服务模式,精准解决偏远乡村群众出行难题。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运管分局

2.完善农村物流站点。以城乡一体化公交为纽带,串联街道集散中心和村综合服务点,形成街道集散中心的快递、物流、农资等搭载公交车辆下乡到村综合服务点,村综合服务点汇集的快递、物流和农贸产品搭载公交车辆到乡镇(街道)集散中心的网络体系,实现农村物流全覆盖。拓展乡镇(街道)客运站邮政快递中转及收投服务功能,引导和支持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企业入驻乡镇(街道)客运站,实现综合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

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运管分局、市邮政局

3.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鼓励依托农村客运车辆代送已经安检的邮件快件包裹,提高农村客运经营者运营效益。鼓励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企业与农业生产企业、商超、电商、农产品经销商等跨行业联营合作或组建产业联盟,建立“种植基地+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物流运输+邮政金融服务”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实现产、运、销一体化的农村物流服务。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目标和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其在推动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考核,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进展。

(二)压实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凝聚合力,全力推动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市交运局是推动全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考核,并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配合市交运局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本级扶持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市交运局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办理农村公路建设料场及用地审批手续,保障农村公路、农村客货运站场建设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公路绿化补植市住建局负责配合农村公路建设,指导街道、建制村开展街道建设,并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按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及时帮助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环评文件审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水务局负责按规定加快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严格监督建设过程中弃土、弃渣、行洪障碍物清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配合市交运局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工作;市应急局负责配合市交运局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和竣(交)工验收工作;市文旅局负责“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工作;市邮政局负责完善农村快递服务网络;市工科信局负责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建设中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市供销社负责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市交运局、市运管分局、安宁公交公司负责公交车辆购置计划申报和执行、公交线路运营服务保障及公交站牌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市人民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突出单位进行表彰,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加强对街道、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四)加强资金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市级财政支出责任和配套资金;加大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通村公路“单改双”工程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农村公路管理、运营方面的资金保障力度。市交运局和市财政局要深入研究探索项目包装,积极争取社会资本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拓宽融资渠道。

(五)加强宣传引导。创新载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面集中展示“四好农村路”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的突出成果,凝聚全社会知路、爱路、护路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相关解读:

关于《安宁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