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邮政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创建方案基础上,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制定安宁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聚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打造国家综合交通枢纽,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 实现农村公路各项指标及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做到农村公路路网更完善,通行更安全,服务更舒适,环境更美丽,体制机制更优化,融合发展更有成效,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达到较高水平。“十四五”期间继续巩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成果,打造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品牌,努力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打造农村公路融合发展品牌,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创建工作方案》提出五方面重点任务,具体为:
(一)扎实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好农村公路;
(二)着力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管好农村公路;
(三)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护好农村公路;
(四)不断推进农村交通运输融合发展,运营好农村公路 。
四、保障措施
为推进各项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创建工作方案》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严格监督考核,加强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