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防震减灾专篇
安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防震减灾专篇
2023年3月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1
(一)“十三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取得的成效………………1
(二)“十三五”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不足……………………5
(三)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8
(一)指导思想……………………………………………………9
(二)基本原则……………………………………………………9
(三)规划目标……………………………………………………10
三、主要任务………………………………………………………12
(一)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12
(二)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水平…………………………………13
(三)加强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建设…………………………15
(四)加强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16
(五)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专业人才培养………………………18
(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教………………………………20
(七)加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管理………………………………21
四、重点建设项目…………………………………………………22
(一)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22
(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改造工程………………………23
(三)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25
(四)防震减灾文化建设工程……………………………………26
(五)地震应急装备提升工程……………………………………27
五、保障措施………………………………………………………27
(一)加强组织领导………………………………………………27
(二)强化人才支撑………………………………………………27
(三)完善资金保障………………………………………………28
(四)科技创新引领………………………………………………28
前 言
随着党政机构改革不断深入,党的十九大后逐步构建了包括防震减灾在内的大应急格局,制定了《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2019—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十四五”时期是纲要跨越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基本实现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安宁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的重要保障。为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不断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2019—2035年)》《昆明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安宁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中央、省、昆明市关于防震减灾的工作要求及安宁市实际,编制《安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防震减灾专篇》,同时作为安宁市制定2021年至2025年防震减灾相关政策,和安排防震减灾项目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取得的成效
1. 防震减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十三五”期间,安宁市顺应机构改革形势,进一步健全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动机制,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机制,明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恢复重建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及职能职责,筑牢防震减灾组织指挥网络,完善应急指挥协调机制。
2. 地震监测能力不断提升,预警工程有序推进
全市地震前兆观测井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按计划完成610米打井施工,项目完工后将进一步提高全市地震前兆监测水平,探索地震孕育、发生、发展规律,为实施地震前兆临震预测、预防奠定基础。宏观异常测报方面,初步确定31个场所作为地震宏观异常一般测报点,形成一定规模的观测网络。根据云南省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以及项目布点要求,温泉基准站建设和预警信息终端安装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台站主体基本建成,完成安宁中学、青龙学校、八街小学、安宁实验石江学校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安装验收工作。
3. 震害防御体系进一步完善
抗震设防法规和标准得到全面落实。“十三五”期间,安宁市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按照昆明市下放安宁的权限开展行政审批,2017年至2020年办结防震选址审批47件,抗震设防要求审批17件。城乡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得到巩固,由市住建局牵头每年按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有效解决农户住房安全问题,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施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备案,校舍严格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建筑工程采用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设计并施工建设,58个项目按要求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登记。减隔震措施在建设工程建设中得到有效推广和应用,我市区域内三层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校舍和医院医疗用房建筑工程、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重点设防类、特殊设防类建筑工程均纳入采用隔震减震技术的范围。完成《安宁市城镇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对安宁市城区抗震能力现状进行了客观地分析,在城市用地、重大设施、建筑工程三个方面制定较为科学的抗震防灾规划,对次生灾害防御、避震疏散、抗震指挥系统建设提出明确的指引,该规划将在城镇抗震防灾救灾工作中发挥指导性作用。
4. 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安宁市按照“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思路,适时对《安宁市抗震救灾应急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开展全市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组织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街道、社区(村委会)等相关单位、部门编制(修订)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5. 地震应急救援力量不断强化
“十三五”期间,安宁市地震救援力量得到进一步强化,整合了以街道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直管市森林消防直属队伍、市森林消防救援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昆钢消防大队、天安救援队、盐矿救援、中石油消防支队等为主要救援力量为主的自救力量共计759人,2019年新组建1支300人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综合应急队伍,组建安宁市灾害事故紧急救援队地震救援分队,队伍由安宁市森林消防大队编成,承担地震灾害生命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安宁市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加强志愿者队伍规范化管理,地震应急演练、专业技能培训逐步常态化,军地交流协作逐渐加强,军地联络通道保持畅通,领导决策、指挥、联络有序。
6. 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常态化
“十三五”期间,安宁市定期开展全市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自检自查,对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情况、地震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情况、地震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情况、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的配备情况及日常维护管理、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情况、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地震宏微观异常现象处置、地震舆情处置工作等情况进行全方面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同步推进基层调研和实地指导,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补牢短板,对基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对防震减灾法定职责的贯彻执行起到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7. 地震应急基础数据逐步统计完善
“十三五”期间,安宁市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安宁市地震应急救援基本情况手册》进行修订,全面开展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更新工作,对辖区内的人口、经济、房屋、气象、交通、民族、电站、地质灾害点、水库、矿山、桥梁、物资储备、机场、学校、医院、避难场所、救援力量、地方政府联系方式等基础数据逐项统计,编制成册并发放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进一步掌握地震应急工作的基本数据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定期统计和更新救援人员信息、装备情况。通过完善应急基础数据为我市开展突发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奠定基础。
8.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三五”期间,安宁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实质性开展地震应急避难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通过不断实践摸索,参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各项指标要求,逐步争取资金完成了7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完善提升工作,有效避难面积合计约为200200㎡,可安置人数共计约13.34万人(按照1.5㎡/人测算),进一步增强安宁市应对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的能力。
9.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十三五”期间,安宁市每年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创新宣传教育手段,继续扩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覆盖范围。通过参加各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竞赛、科普讲解大赛、网络知识竞赛等,不断开辟防震减灾宣传新阵地,在“防震减灾法颁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6云南省防震减灾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置科普知识橱窗、咨询台以及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讲座等方式进行科普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七进”工作,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万余份,成功创建5所安宁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所昆明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所云南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完成1所云南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重新认定工作,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防震避灾知识、应急避险技能。
(二)“十三五”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不足
1. 统筹兼顾略显不足,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因安宁市地质条件相对稳定,地震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与其他自然灾害相比不够突出,随着机构改革逐渐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要在当前形势下稳中有进,取得新突破,还需在高位统筹上下足功夫,推进防震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2. 防震减灾工作技术力量不足
防震减灾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覆盖面广,当前全市从业经验丰富的防震减灾专业技术人才较为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防震减灾事业的长远发展。加之全市新建工程量大面广,抗震设防涉及环节多、任务重,抗震防灾管理和技术力量薄弱,抗震设防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工作专业人才相对缺乏。
3. 基础设施、发展配套和资金投入仍有待提升
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配套和财政资金投入还远远达不到城市建设发展要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未纳入安宁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方协调不畅以及缺乏专项工作经费导致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改造提升、管理、维护、难度较大。地震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不足,应急通讯技术和设备相对落后等都是制约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因素。
4. 公众地震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形式手段不断创新,但公众参与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仍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群众防震减灾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不匹配,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相对薄弱。
(三)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1. 辖区地震基本形势
安宁市位于滇中高原的东部边缘,辖区及附近断裂构造自西向东主要有南北向的易门断裂、普渡河断裂,根据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目前安宁市有7个街道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2个街道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十三五”期间,安宁市未发生过3.0级以上地震,辖区震灾主要受周边地区5.0级以上地震的波及。
2. 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挑战
(1)城市建设提出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安宁市将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人口密度逐步增大,重要基础设施、大体量建设工程日益增加,城市功能日趋复杂、城市灾害链所形成的放大效应逐步显现。部分工程由于历史原因设防低甚至不设防,导致城市工程设施的抗震能力参差不齐,在面对地震灾害风险时,要保持城市功能正常运行需要克服更多的挑战。
(2)经济发展提出新课题
“十四五”时期,安宁市将紧扣成为“滇中产业引擎、昆明工业脊梁”目标,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石化基地,引进较多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加之安宁市集中了云南省主要的石化、钢铁、盐磷化工等特大型、大型企业,且企业分布集中,一旦发生中强以上地震,极易引发重大次生灾害甚至波及周边地区,要实现防震减灾救灾水平与经济建设水平相适应,必须加强高位谋划、综合施策。
(3)社会民生提出新需要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发展,社会舆情传播速度逐步加快,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对于各类灾害事件的关注度普遍提高,如何在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得到充分发挥的同时,妥善回应群众关注,成为当前防震减灾领域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十四五”时期,全面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仅是在发展中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全力保障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的重要手段。
3. 新形势下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有利条件
(1)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丰富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为应急管理和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工作部署,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治思想保障。
(2)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拓展新局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部署。党和国家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加大了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力度,激发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活力。
(3)“平安安宁”建设为防震减灾事业拓展新路径
安宁市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建设平安中国作出的重要部署,将加快建设平安安宁,对于防范和化解重大自然灾害,筑牢安全屏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了新思路和新的发展路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把握“两个大局”,以夯实地震监测、增强预报预警能力为基础,以摸清风险底数、加强抗震设防为关键,以保障应急响应、强化公共服务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地震科技为动力,全面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提高“防大震、救大灾”能力,努力把地震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为建设“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提供坚实的地震安全保障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服务人民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满足人民安全需求作为防震减灾事业的目标引领,不断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科学把握市情震情,强化地震灾害风险管理,围绕关口前移和主动防御,完善措施、夯实责任,筑牢震灾预防之“基”,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和损失。
——坚持深化改革,问题导向。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紧扣制约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整合资源,科学设定规划目标和指标,推动防震减灾治理现代化。
——坚持高位谋划,统筹协调。立足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云南省和昆明市防震减灾、防灾减灾相关规划以及安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省、市、县、街道四级联动和横向协调,鼓励先行先试,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及业务体系的均衡发展。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新时代安宁市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全市地震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应急响应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全市基本具备防范化解6级左右地震灾害风险能力,地震监测系统运维能力不断增强,地震应急反应快速,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新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完成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地震易发区城乡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防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较为完备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作格局,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群众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基本普及。具体规划目标:
1. 本市一旦有破坏性地震灾害发生,准确及时报送震情信息,按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 本市范围内如发生烈度为Ⅷ度的地震时(含邻区强烈地震产生相当破坏烈度),城市基础设施不致受到严重损坏,城市生命线工程,交通枢纽及其它重大工程基本完好,新建工程与民用建筑基本无严重损坏,做到“损失降到最低,社会基本稳定”。
3. 本市地域发生非破坏性有感地震时(含受邻区中强震影响),有关地区社会秩序和经济建设基本不受影响,避免因不良避震、恐震行为导致的人员意外伤亡。
4. 发生地震误传谣传事件或其他省市严重地震灾害导致在本地发生社会异动时,新闻媒体能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能及时、科学地平息事态,保持社会稳定。
表1 “十四五”期间主要量化指标
类别 | 指标内容 | 预期值 |
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 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覆盖率。 | 组织开展昆明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实现全覆盖。 |
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设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覆盖率。 | 100% | |
1:25万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覆盖面积。 | 100% | |
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 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成率。 | 街道政府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率达100%,其他单位不低于95% |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1. 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十四五”时期,安宁市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协同各方”的政治体制优势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机制优势,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健全防震减灾工作联动机制,细化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恢复重建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应在防震减灾工作中高效完成资源统筹及综合协调,主动加强配合,切实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以防为主、防抗减救相结合”的方针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政府投入增长机制、地震灾后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应急物资紧急调用、补偿、运输和发放机制;完善市场参与机制,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充分调动企业、非营利组织、人民团体参与防震减灾宣传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全民参与防震减灾”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和完善专家参与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信息上报与共享、应急指挥协调机制,提升地震应急处置和科学决策能力;全面落实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管;完善基层应急处置、灾情速报机制,提高响应速度和自救互救能力。
2. 完善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安宁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坚持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宗旨,扎实做好全市地震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异常核实报送、震情会商和震情动态跟踪研判、重大震情通报和信息服务等各环节、各层次工作,充分调动整合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部门和群测群防体系资源,最大程度地发挥全市监测资源和队伍力量,把握全市震情形势的发展变化。
(二)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水平
1. 确保安宁市地震前兆观测井及配套设施项目顺利完工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服务的要求进行建设,以实现系统建成后与国家、省、市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的目标,各相关部门应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安宁市地震前兆观测井及配套设施项目稳步推进。确保项目涉及的第三方资质完备、经验丰富,要反复论证主要工程时间节点,按照论证结果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要按照《中国数字前兆台网技术规程》全面考虑配套的观测用房以及辅助观测设施结构、使用面积、布局、防雷、安全防护措施、供电、通讯情况等因素,从根本上提高观测井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
2. 强化地震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建立健全地震前兆观测井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探索建立标准化维护体系,继续强化地震前兆异常变化监视、地震监测、监测数据分析,各有关单位应为地震监测仪器设备的运行提供通信、交通、电力等保障条件。公安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障前兆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为震情研判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3. 全面推进地震预警信息工程建设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关于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的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子项目安宁基准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探索日常监测实时数据为高等院校和建设部门提供地震学、地震工程学、设防区划、工程抗震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项目正式投用后开展宣传,加强地震速报预警接收手机APP软件、PC接收软件、专用接收终端等的推广和应用。
4. 继续完善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工作
充分认识群防群测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检查制度、月报制度、核实制度、保密制度、备案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在内的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地震宏观观测工作,利用新手段、新方法进行宏观异常测报,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干在捕获判断地震异常情况工作上的重要作用,确保及时掌握、准确上报。有条件的社区、农村居民委员会可建立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辖区防震减灾宏观异常测报工作。
(三)加强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1.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对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全面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措施,全面掌握本地区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
2. 积极开展城区抗震性能普查和基础设施调查
加强协调联动,对安宁主城区既有的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线工程、受灾后容易引发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重点调查工程概况、建设年代、工程现状、结构类型、设防标准、改造情况等,根据调查结果综合研判、评估地震灾害风险,对不满足要求的建筑设施进行及时加固,形成常态化的地震灾害调查与防范机制。
3. 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安全管理
针对农村地区民居抗震设防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农村地区房屋抗震设防知识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村民居防震减灾工作,加快推进农房质量提升改造、抗震安居工程。相关部门应对农村建房科学选址、房屋抗震设计、建设管理等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农村民居实用抗震材料、技术应用推广,建立农村民居安全工程的报建、审批、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管理链,通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技术服务进乡村等,不断夯实农村民居防震工作基础,确保农村民居防震抗震工作落到实处。要发挥农村学校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的载体作用,在农村学校全面加强抗震防灾教育,广泛普及防震减灾和抗震设防知识,提高农村居民建造抗震安全住房的意识。
4. 鼓励安宁工业园区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按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等相关技术标准,鼓励企业较为集中的安宁工业园区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具有针对性的评价方式,通过开展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区域的地震活动环境评价、地震地质环境评价、断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将评价成果应用于区内除必须单独开展地震风险评估的重大工程以外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选址、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地震风险评估、经济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及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等工作,从根本上加强工业园区地震灾害防御水平,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
(四)加强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 完善震情信息发布与报送机制
建立完善涉震舆情监测和处置相关工作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的舆论引导作用,在发生3.0级及以上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地震后,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信息,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按照“第一时间、兼顾全局利益、口径一致、疏堵结合、协作协调、依法追究、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按照震情值守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地震灾害事件处置流程及信息上报机制,强化信息上报的时效性、准确性,严格落实24小时震情值班值守,做好地震震情、灾情、应急处置信息的报送工作,确保震情、舆情处置及时得当。
2. 强化抗震救灾组织指挥能力
进一步明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加强各部门间协调联动,形成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合力,细化决策指挥、救援救治、抢险力量投送、抢险救援工作开展、受伤人员救治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方案,确保救灾有序有力。加强交通管制、救援物资接收、救援力量接治综合管所建设,建立务实管用的有效机制。加强应急通讯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保障指挥信息及时下发和传达,多方面构建应急准备、信息发布与共享、协作联动、应急救援指挥与决策同步的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地震事件的快速响应与处置。建立指挥高效、快速反应、信息畅通的指挥决策运行机制。
3. 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研究建立应急物资征用补偿机制、社会捐赠机制、军地联动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符合安宁实际的物资储备计划,确保应急保障到位,实现应急物资专业储备和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按照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灾民第一时间得到基本生活救助和安置,灾区社会秩序尽快恢复的要求,做好基本生活物资在紧急状态下的供给。
(五)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专业人才培养
1.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要通过建立完善运行协调机制、加大建设经费和物资保障、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等方式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努力建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健全全市救援队伍行动规程、管理制度,加强各救援队伍之间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简化调度程序,实时更新各层级联络人员信息,确保应急救援的及时性。
建立多元化的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采取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加大应急救援队伍经费保障力度。定期对全市现有地震救援装备进行分类盘点、建立台账,对于缺失和损耗的设备,积极争取年度财政预算经费及时进行补齐。
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推进抢险救援演练常态化、实战化,结合实际模拟不同环境下的救援场景,设置不同类型的救援科目,考验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队伍的管理、搜索、营救、医疗、后勤等综合能力,对演练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评测,对演练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点评,给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细化责任分工
全面贯彻“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合理设置工作岗位,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队伍稳定。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和评价机制,从政策和制度上保障专业人才的发展。通过定期培训学习,提高地震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防震减灾专业队伍,为安宁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3. 强化应急管理专干培养
将基层灾害信息员、村(社区)安全专干、乡镇防震减灾宏观信息联络员三支队伍整合为村(社区)应急管理专干。全市各村(社区)根据所辖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历年来自然灾害灾情实际情况,按照应急管理专干管理办法,严格筛选符合要求的应急管理专干。各街道办事处及应急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专干培训、考核制度,探索新形势下群测群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制定针对应急管理专干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其防震减灾专业知识,使其正确掌握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判断及处置方法,高效完成各项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专干的思想认识,强化保密习惯的培养,增强主动作为的责任意识,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
(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教
1. 营造防震减灾宣传新格局
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和模式,加快形成政府、社会、市场职能互动、优势互补的防震减灾宣传新格局。推进防震减灾科普“七进”活动,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弘扬防震减灾文化,提高防震减灾意识,让广大民众学会识别灾害风险,逐步掌握防震减灾技能,增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的能力。建立与电视新闻媒体的信息直通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地震灾害知识和防震避灾技能学习途径,使公众更加关心、了解、支持和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内容新颖、喜闻乐见的地震科普作品的宣传普及力度,提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对社会大众的吸引力。
2. 继续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结合国家、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评选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申报、认定、管理、监督检查及评估机制,鼓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积极争创各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十四五”期间争取实现国家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零的突破。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动作用,普及学校师生防震减灾科学知识、防震避震方法,强化师生防震减灾自救互救意识和行动力,营造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氛围,让防震减灾的科普意识扎根在学生的心中,推动其带动家庭、影响社会。
(七)加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管理
1. 建立广泛覆盖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继续组织全市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单位,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街道、社区(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定期编制(修订)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建立由安宁市抗震救灾应急行动工作预案和二、三级应急预案构成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实现市级总体预案与部门预案的有效衔接。
2. 提升地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建立应急预案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调整、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情况,对《安宁市抗震救灾应急行动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确保预案具备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工作检查、基层调研为契机,结合预案编制工作的最新要求,对各单位地震预案制定(修订)工作进行指导,提高预案编制水平,加强其可行性,必要时可邀请业内专家对预案进行论证,保障预案与安宁市经济活动发展水平相适应。
3. 全面强化应急演练
按照“以练促学、以学促行”的原则,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地震应急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采取实战或桌面等多种方式,做到全员参与、不留死角,要通过实战演练来全面找差距、补短板、抓提升、强能力,通过政府牵头、政企合练、部门联动的形式组织开展演练,实现政府年度应急演练常态化。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程
1. 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依据《云南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安宁市已有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等工作中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成果资料与数据,完成地震工程地质钻孔资料数据整理、系统录入和数据质检。
2. 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成果基础上,抽取居民住宅、大中小学校舍、医疗卫生设施、社会服务保障设施、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办公、文化、体育等社会服务设施建筑和市政设施等生命线系统(包括市政重要桥梁、市政供水厂站等)建筑的抗震设防情况、建筑结构设计、施工、改造情况,建筑使用情况、建筑现存病害情况及场地地震危险性条件等数据内容,建立造成人员伤亡的隐患及影响社会运行的隐患数据库。对存在隐患的各级各类目标工程及设施,分类别调查其关键建筑、结构、构件,设施、设备、节点和管线以及场地、环境等影响因素,查明隐患情况,评估确定不同承灾体、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地震灾害隐患等级,给出安宁市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数据清单,编制安宁市地震灾害重点隐患分布图。
3.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依据地震灾害风险划分等级标准,综合确定不同区域的地震灾害风险水平,给出地震灾害风险分级结果,编制安宁市1:25万地震构造图编制、安宁市1:25万地震危险性评价图、安宁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图和安宁市1:25万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
(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改造工程
1. 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项目实施,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工信、宣传、水务、发改、自然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提供技术指导,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探索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相结合、政策引导与自主自愿相结合的房屋设施加固改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统筹推进加固改造工作。
2. 完善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方案
根据《云南省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昆明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安宁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制定全市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实施方案,方案应对实施范围进行明确,建立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为辅助,全面摸清安宁市抗震设防不达标房屋设施存量,分批次进行抗震加固改造,到2025年基本消除抗震能力明显不足、安全隐患突出老旧房屋设施;到2035年,基本消除抗震设防不达标既有房屋设施存量。
3. 全面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将全市建筑设施细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生命线、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厂库、应急避难场所8类,按照摸清底数、形成分类清单、分类处置改造的工作程序完成改造,对重点建筑较为集中的昆钢发展组团、职教基地发展组团、城市核心组团,可在安宁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扩大普查范围,增加建筑内部物资价值、居住人员密度、物业管理水平等危险系数评估,综合评价建筑物防震水平。对于城市群体薄弱区集中分布的41处城中村、24处老旧小区应作为加固改造重点,进行详细鉴定并确定改善方案,优先采用隔震、减震等抗震加固新技术和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新理念,保障建筑安全。做好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城中村改造等工程的有效衔接,避免重复工作。建立完善工程台账,确保建成后质量监管有据可依。做好横向和纵向的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稳步推进工程实施。
(三)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1. 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体系
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统筹实施,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资料及相关评估成果,制定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使用、经费保障和宣传演练等相关机制,为我市应急避难场所高质量建设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 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
市自然资源部门、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确定用地规划条件时,应当落实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有关内容,切实保障建设用地。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选址建设,将其作为城市必须公共设施,在城市总体规划、园区发展规划、街道建设规划中明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在公园、绿地、广场的规划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置纳入相关设计方案,避免二次施工,同时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保障用房(指挥、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建设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3. 进一步明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责任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产权单位要切实落实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做好场所内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检查、管理维护工作,住建、人防、应急管理、公安、水务、发改,卫健、工科信、消防、城管等单位对应急功能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建立和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保障方案。要将其管理维护单位等相关信息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提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实用性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成后,所在地的街道、村委会、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分布位置和基本功能,设置指示牌,制定居民疏散安置工作方案,对疏散路线、安置区域、指挥人员责任划分等进行细化,根据实际情况对疏散安置方案不断修订和优化,定期组织社区和基层单位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使公众熟悉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的位置和功能。同时结合相关防灾避险演练活动检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软硬件建设薄弱环节,进一步加以完善,提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实用性。
(四)防震减灾文化建设工程
继续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在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七进”活动,定期在市民关注度较高的本地媒体平台推送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推广。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健全完善申报、认定、管理、监督检查及评估机制,鼓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积极争创各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紧密围绕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地震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乡村,开展内容丰富、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五)地震应急装备提升工程
加强街道地震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备、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和升级,加强卫星电话等地震应急通信设备的配置,同时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配备相应地震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地震现场工作需求,确保快速获取震害损失、灾情速报和灾害评估资料。定期开展应急救援装备、系统、指挥设备培训,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通信和指挥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新时代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作为推进全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制度,完善和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恢复重建办公室人员职责,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完善检查监督和结果跟踪机制,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完成。
(二)强化人才支撑
立足安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强核心业务、关键技术人才培养,完善培养人才和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多措并举充实防震减灾工作队伍,优化队伍总体结构,创新防震减灾人才培养方式,加强合作与交流,提高综合素质,形成不同层次并满足不同需求的人才梯队,不断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
(三)完善资金保障
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稳定可靠、逐年增长的投入机制,通过政府扶持和引导,带动自然灾害商业保险和社会资本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加大重点项目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经费绩效考评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科技创新引领
促进新技术新方法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应用,了解地震监测预报、减隔震技术的发展趋势,积极争取新技术的试点应用。拓宽科技交流领域,加强与其他城市的合作,学习先进地区的防震减灾技术,启发管理新思想,通过各项专业知识与技能科普活动强化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提升地震事业的科技支撑水平,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