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110-451416 主题分类: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23 11:54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23 11:54 浏览次数:488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编制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推进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机构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宁市三泊路48号县街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8701558

传真号码:0871-68701558

邮政编码:650304

电子邮箱:ansxjjd@126.com

二、主动公开

本街道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县街街道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主要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县街街道的人事任免;

3.县街街道的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

5.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6.贯彻落实土地征收、社会救助等工作情况;应急预案;

7.涉及重大领域事项的政府信息;

8.安宁市人民政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授权、委托发布的各项政府信息;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央、云南省、昆明市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街道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kman.gov.cn/)。此外,还采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自在县街)、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方式。同时,还可以通过线下查阅政府信息: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安宁市三泊路48号县街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871-68701876,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机构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昆明市安宁市三泊路48号县街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8701558 传真:0871-68701558

通信地址:昆明市安宁市三泊路48

邮政编码:650304

电子邮箱:ansxjjd@126.com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本(详见附件),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也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 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几种形式之一提出:

申请人填写《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表在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获取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或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当面或通过信函、传真、互联网(网上申请平台)等途径提出申请。依据《条例》有关规定,若需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1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收件人: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312室;收件地址:昆明市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三泊路48号县街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650304;联系电话:0871-68701558

2网络申请。请登录安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申请。网址:http://www.km.gov.cn/kmysqgk/app/form/county/kman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871-68701558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号码:0871-68701558,发送传真后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5邮箱申请。请申请人填写《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将身份信息及申请表一同发送至ansxjjd@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申请和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有效、完备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告知申请人补正或更正。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处理: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做更改、补充;

5)同一事由已提交过申请,受理机构已做出过答复后,无正当理由反复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再受理和答复。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5)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依申请提供信息收费标准

本街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街道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街道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监察委投诉,市监察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  安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