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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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安宁市太平学校是一所涵盖小学、初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按照学校章程制定、调整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发展。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着力推进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强化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工作责任,加快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2.全校教师以“不能因为孩子在乡镇学校读书而失去与城区孩子竞争的机会”为奋斗精神,以“让孩子们享受优质教育”为奋斗目标,把“理念领校、文化治校、实干兴校、奋斗太平”贯彻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为中心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争办人民满意教育。
3.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开好音体美劳等课程,向开齐、开全课程要质量;要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推进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大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课堂教学要质量;要加强校本教研,加大教师研训力度,向师资队伍建设要质量。
4.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制度化建设,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使学校教学工作等各环节按既定要求相互配合有条不絮地运转,形成管理要为教学、教师、学生服务,创设民主、和谐的氛围,树立“育人是办学的根本,教师是办学的基础,质量是办学的关键”的理念。
5.以“双减”背景下稳步实现“双增”,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培养学生学习方法和学习规律的知识;培养学生学习的基本技能、技巧;培养学生学习的优良品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学部、行政后勤部、党群德育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安宁市太平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安宁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5人(离休0人,退休55人)。
年末其他人员4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694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无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四)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4,954.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6.66万元,占总收入的94.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8.26万元,占总收入的5.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9.15万元,增长8.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7.56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11名选调教师及教师岗位工资晋升,社保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023年新增安宁市太平新城学校开办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1.2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校2023年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87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学生在校用餐天数较2022年相比有所增多,故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4,96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2.65万元,占总支出的73.55%;项目支出1,313.79万元,占总支出的26.4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7.78万元,增长5.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1.31万元,增长7.07%;项目支出增加36.47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11名选调教师及教师岗位工资晋升,社保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新增安宁市太平新城学校开办经费。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太平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52.6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13.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6%。人员经费支出人均24.38万元/年;公用经费支出人均1.71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太平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3.7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春季、秋季学期班主任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经费支出31.60万元,用于发放班主任目标考核奖;
2.2023年春季、秋季招聘合同制教师工资补助经费支出90.80万元,用于发放合同制教师工资;
3.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支出4.43万元,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4.2023年安宁市公办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支出42.50万元,用于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5.2023年任期内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奖经费支出3.51万元,用于发放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奖励金;
6.安宁市太平新城学校2023年9月新增学位学校开办经费支出82.94万元,用于购买教学设施设备、支付水电费等;
7.2022年公办中小学校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资金支出8.97万元,用于发放副校级以上领导考核奖;
8.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嘉奖及2020—2022年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记功奖励经费支出3.15万元,用于发放考核为优秀教师奖励金;
9.2022至2023年聘用优秀退休教师工作补贴经费支出17.65万元,用于发放退休返聘教师工作补贴;
10.昆明市第七届运动会集训经费支出3.68万元,用于支付学生足球训练相关经费;
11.2021—2022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补资金支出15.08万元,用于发放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奖励金;
12.2023年安宁市第一批公办学校校园保安服务经费支出52.96万元,用于支付校园保安服务费;
13.2023年安宁市教育助学资金支出4.08万元,用于发放成绩优异学生助学资金;
14.学校自办食堂人员工资补助经费支出10.95万元,用于支付食堂工作人员劳务费;
15.课后服务经费支出55.02万元;用于购买课后服务所需教学用品及发放教师劳务费;
16.考试考务经费支出1.28万元,用于发放监考教师劳务费;
17.2023年昆钢剥离企业中小学及职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资金支出122.57万元,用于支付退休教师工资及生活补助;
18.2023年昆钢企业剥离办学前退休教师体检费专项资金支出0.80万元,用于支付退休教师体检费;
19.安宁市乡村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经费支出4.00万元,用于发放乡村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金;
20.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项目经费支出5.00万元,用于发放优秀教师奖励金;
21.安宁市2023年第二届教学名师工作经费支出4.00万元,用于发放教学名师工作经费;
22.2023年教育信息化运维补助经费支出3.93万元,用于支付学校网络服务费;
23.2023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校舍改造(中央资金)经费支出53.67万元,用于支付学校教学楼屋顶防水及卫生间改造维修费;
24.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补助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奖补资金支出33.04万元,用于购买学校食堂设施设备;
25.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支出15.25万元,用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6.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支出205.80万元,用于支付学生营养菜肉、菜款;
27.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183.78万元,用于支付学校水电费、办公费、维修费,教师培训费等;
28.2023年1月至11月食堂收入经费支出246.75万元,用于支付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款及发放食堂人员工资;
29.市级体育传统项目经费支出0.74万元,用于购买体育项目相关器材;
30.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升教育软实力经费支出0.41万元,用于购买教师办公用品;
31.学校电子班牌项目资金支出5.45万元,用于购买各班级电子班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7%。与上年相比增加377.56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11名选调教师及教师岗位工资晋升,社保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023年新增安宁市太平新城学校开办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77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8%。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困难学生补助,营养餐支出及学校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方面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太平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太平学校资产总额5,606.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79万元,固定资产5,066.9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56.3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93.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17.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6,570.90平方米,账面原值308.3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8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2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实施范围为(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小学、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开支。
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指中央财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经费,用于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范围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必须将全部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上。
五、生均经费:指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两个主要意项,即它同时是"生均公用经费"和"生均教育经费"的简称。这两个意项均属于我国教育领域内的重要指标,外延上是包含关系,即生均教育经费包括生均公用经费。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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