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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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昆明市、滇中新区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编报和安排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筑经济指数,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负责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外埠(境外)进安企业的市场准入登记及管理工作;对城市建设进行监察。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立项;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震后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房产交易管理及房屋交易登记备案;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直管公房日常管理、修缮、改造建设及租赁经营等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所有权因产权、交易管理导致不动产登记产生争议、纠纷进行处理。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昆明市、滇中新区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购买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和防空地下室拆除、改造审查,组织开展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对城中村、主城区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旧住宅区、城市棚户区等特定城市建成区进行改造)的方针政策和省、昆明市、滇中新区、安宁市决策部署,做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贯穿“全面从严”,党的建设持续加强。
市住建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紧密结合,通过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为重点,抓实“两个覆盖”质量,一手托起精致城市建设梦想,一手托起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
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活动共办”的原则,充分利用安宁市物业行业党群服务中心场地平台,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依托“春城党建新力量”党建品牌建设,盘活各方资源,每个月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开展各类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常态化趋势,吸引居民参与到其中,真正把志愿服务做到小区,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
2.聚焦“项目困境”,经济指标稳中求进。
(1)建筑业总产值稳步提升。按照《关于市场主体促进建筑业企业倍增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主体倍增任务146户,完成85户,目标完成进度为58.22%;一季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6,000.00万元,同比下降7.70%。办理建筑业企业规上企业入库1家(云南昂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季度实际完成169,00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90%。
(2)认真推进房地产经济指标。2023年1-9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44.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00%,房地产业三季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下降10.40%。房地产投资完成439,000.00万元,同比下降56.40%。
3.致力“民生提档”,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1)府院联动助力烂尾楼化解。自2020年全面开展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安宁市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安宁市十个在库“烂尾楼”项目(博欣天籁、昆明鑫益·豪生温泉度假酒店、温泉五月产权度假酒店、香缇花园、首领公馆、西山水岸运动休闲度假中心、大学城商业中心、尚都豪庭、乾泰世贸广场、誉峰财富中心)已按照省市要求时限,于2022年5月全部化解,化解率100.00%。安宁市十个烂尾楼项目化解方式分为三类,通过招商引资化解项目2个;企业自救项目5个;通过破产重整,引入共益债(纾困基金)项目3个。按照《云南省烂尾楼清理整治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确保全省烂尾楼尽快交房的通知》(云楼治办〔2022〕166号)文件精神,安宁市已将工作重心从稳定复工复产转为如期交楼办证。
(2)棚户区改造惠民生。自2021年以来,安宁市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计划改造建设4,032套。主要针对城镇内部棚户区改造,实物建房4,433套,货币化安置520套。其中,2021年项目1个为官厢街项目,计划改造建设501套,项目采取实物建房与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为58,935.12㎡,预计完成总投资93,046.85万元。
(3)安宁市天然气置换后老旧市政燃气中压干管更换项目。对安宁市城区范围内敷设及运行年限在15年以上、且存在电化学及物理腐蚀的DN219及以上的中压市政燃气干管进行更换。市政燃气中压干管全长55公里;金方街道浸圆路及浸普路中压燃气干管工程,新建浸圆路DN300天然气管道起于珍泉路与浸圆路交叉口,止于浸圆路与浸普路交叉口,沿浸圆路慢车道敷设DN300天然气管道,长度4,688米;新建浸普路DN300天然气管道,沿浸普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绿化带敷设DN300天然气管道,长度2,731米。
(4)努力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自行业下行以来,一是持续关注全市房地产行业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各部门报送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报告,积极协调参建单位,持续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项目“一楼一策”风险化解方案,促进停工缓建项目复工复产。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截至目前,12个保交楼项目已完成交付10,375套,交付完成率83.75%(按照省市要求,全省保交楼交付完成率年底以前达80.00%,根据昆明市保交楼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通报,截至目前,安宁市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交付率在昆明区(县)中排名第一)。未交付的4个项目2,009套计划12月31日前可实现交付。
(5)保障性住房工作。根据《安宁市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及《2023年安宁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截至目前,完成公租房1-5期的全部分配工作;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通〔2012〕31号)和《安宁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请示的批复》(安政复〔2013〕84号)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安宁市城镇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办通〔2021〕49号)文件精神及审计相关要求,按每人每月0.01万元省级补贴0.02万元市本级补贴标准拨付。经社区初审、街道复审、市住建终审后,按季度准时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前已拨付三个季度共1.97万元;按照2022年昆明市纪委、安宁市纪委专项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宁市公租房管理,严厉整治保障性住房转让、转借、转租、空置等行为,促进公租房管理规范化。2023年我局联合保障房公司不定期的进行入户调查,以及对合同到期的住户进行房产查询,及时对不符合住户进行清退。
4.加快“内涵提标”,城乡面貌持续改善。
(1)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安宁市主城区破损严重城市道路维护维修工程。
(3)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
(4)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
(5)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建管科、住保科、城建科、村镇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3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48,10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09.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665.16万元,下降32.9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765.16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0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765.16万元,下降33.11%;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拨入昆明市2022年第三批专项债券资金(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片区老旧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资金27,300.00万元,增加拨入安宁市ANCB-2017L012地块安置房购买合同项目(螳川熙岸)资金3,000.00万元,其他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4.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1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安宁发改委转拨昆明发改委拨付连然街道办云南省昆明市老旧小区(连然片区)提升改造一期(文化路片区)规划方案设计费1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5,51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80万元,占总支出的0.75%;项目支出74,948.92万元,占总支出的99.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814.85万元,增长16.72%。增加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159.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65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9.79万元,增长39.2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6.09万元,其他基本支出增加3.7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655.06万元,增长16.57%;主要项目为:2023年增加春节节前工程款专项资金1,200.00万元,增加安宁市宁和家园小区保障性租赁租房部分历年来费用专项资金157.55万元,增加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993.73万元,增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专项资金598.50万元,增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专项资金1,000.00万元,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5,861.49万元,其他项目减少156.2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6.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4%。人均情况:人员经费支出人均8.13万元/年,公用经费人均0.46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948.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支出金额(万元) | 项目用途 |
1 | 安财笺〔2023〕917号2023年离退休党支部专项工作经费 | 0.52 | 安宁市金方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阳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0.23万元,开展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费及活动伙食费0.21万元,开展支部党员教育的书籍、学习用品0.08万元 |
2 | 安财行〔2023〕11号2022年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项工作津贴经费 | 0.12 | 2022年两新党组织书记专项工作津贴 |
3 | 年中指标统筹(二)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拨付温泉“4.13”、青龙“5.06”森林火灾扑救专项资金 | 146.54 | 温泉4.13,青龙街道5.6森林火灾救援装载机费用 |
4 | 安财行〔2023〕40号公务员嘉奖、记功专项经费 | 0.30 | 2022年考核优秀嘉奖 |
5 | 安财笺〔2023〕2241号烂尾楼、保交楼项目专项资金 | 49.99 |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阳光城项目保交楼专项法律服务费用14.00万元,云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阳光城项目保交楼专项法律服务费用保交楼昆海湖项目司法审计服务费15.00万元,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烂尾楼项目劳务派遣用工工资13.53万元等 |
6 | 安财笺〔2023〕2318号兴安计划专项资金 | 63.89 | 2022年“兴安计划”购、租房补贴 |
7 | 安财发〔2023〕5号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经费 | 40.00 | 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烂尾楼项目劳务派遣用工工资 |
8 | 安财发〔2023〕5号保交楼专项资金 | 65.00 | 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保交楼阳光城项目审计费用21.00万元,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保交楼阳光城项目法律服务费用44.00万元 |
9 | 安财存量〔2023〕4号2023年中秋节前工程款项专项资金 | 300.00 | ANCB-2017L012地块安置房回购资金(螳川熙岸)100.00万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鉴证咨询服务监理费10.00万元,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房屋建筑)普查服务费10.00万元,第三方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款30.00万元,320国道安宁城区段(金方路口至湖东路口)改造工程工程款40.00万元安宁市城区市政道路桥梁管护工程工程款60.00万元,浸圆路中南城至安海大桥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鉴证咨询服务监理费10.00万元,安宁市窰井盖安全运行治理提升工程款40.00万元 |
10 | 安财发〔2023〕5号优化提升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政务服务专项经费 | 52.07 | 提升安宁市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服务项目第三季度费用 |
11 | 年中指标统筹(二)维修基金建账及金蝶软件维护经费 | 0.90 | 维修资金账套建账费用及金蝶软件维护费用 |
12 | 安财行〔2023〕42号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核算经费 | 24.00 | 昆明辰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和2022年维修资金记账费用 |
13 | 安财笺〔2023〕3907号安宁市及时奖励经费 | 0.15 | 安宁市(招商引资)及时奖励经费 |
14 | 安财笺〔2023〕98号2023年安宁市2013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 7,616.77 | 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省级统贷项目六期-安宁神平、旧城片区2023年国开行贷款本金及政府专债利息 |
15 | 安财笺〔2023〕30号2023年螳川熙岸工程款项专项资金 | 3,000.00 | 安宁三一筑工置业有限公司安宁市ANCB-2017L012地块安置房回购资金(螳川熙岸) |
16 | 安财笺〔2023〕25号2023年春节节前工程款专项资金 | 1,200.00 | 安宁市神平村至安温路道路工程款100.00万元,安宁市建设工程地材料价格市场信息采集、收集、汇编咨询费108.00万元,安海路和珍泉路道路工程回购款100.00万元,安海路与石安路连接线道路(拆除)工程款100.00万元,320国道安宁城区段(金方路口至湖东路口)改造工程款110.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用25.00万元、亮化工程(路灯采购安装费用)10.00万元,4203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勘察费137.00万元,2022年道路(宁云路、文景路、福兴苑小区)安全隐患治理费用50.00万元,柳树三期窑窝村至神平村及神平村至螳川西路道路工程设计费25.00万元,泰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尚都豪庭电梯维护费用25.00万元,道路、桥梁提升改造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款86.18万元,2021年城市体检咨询服务费10.00万元,安宁市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程咨询费28.00万元,安宁市窨井盖安全运行提升治理工程款22.54万元,安宁市2022年道路(麒麟路与宁泊路、沿川北路与北塔村公路、安八线与金屯路交叉口)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款50.00万元,安宁市人民广场公共人防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30.00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房屋建筑)普查服务费30.00万元,安全智慧工地大数据平台工程项目研发服务费用11.60万元,浸圆路及其他相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款50.00万元,安宁市昆钢片区、安宁城区2022年度城市道路维修养护费20.00万元,宁和家园小区1—5期租赁住房空置房物业费50.00万元,安宁市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1-4期廉租房公租房)排危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款30.00万元,购买第三方加强安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第二期工程监理服务费65.00万元,专项审计费、律师代理费5.96万元 |
17 | 安财笺〔2023〕30号2023年金色江畔工程专项资金 | 19,565.41 | 安宁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安宁市神平片区ANCB-2021L006(A1、A2)号地块房屋购买资金(金色江畔) |
18 | 安财农〔2023〕7号2023年安宁市宁和家园小区保障性租赁租房部分历年来费用专项资金 | 157.55 | 安宁市宁和家园小区保障性租赁租房部分历年来费用专项资金(1-5期廉租房公租房)排危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款 |
19 | 昆财产业〔2022〕132号2022年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 78.00 | 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建筑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 |
20 | 年中指标统筹(二)廉租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 | 0.75 | 一卡通-住房租赁补贴2023年4-6月-住房租赁 |
21 | 昆财建〔2023〕4号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1,993.73 | 购买ANCB-2021L006(A1、A2)地块安置房资金(金色江畔)1,111.45万元,购买ANCB-2017L012地块安置房回购合同项目购房款(螳川熙岸)881.71万元 |
22 | 安财笺〔2023〕1385号2023年金色江畔项目(一般)专项资金 | 5,879.00 | 安宁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安宁市神平片区ANCB-2021L006(A1、A2)号地块房屋购买资金棚户区改造(金色江畔) |
23 | 安财笺〔2023〕4747号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 5,861.48 | 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省级统贷项目六期-安宁神平、旧城片区2023年国开行贷款本金及利息 |
24 | 昆财建〔2023〕17号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专项资金 | 598.50 | 安宁三一筑工置业有限公司关于购买ANCB-2017L012地块安置房回购合同项目购房款(螳川熙岸)264.68万元,安宁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购买ANCB-2021L006(A1、A2)地块安置房资金(金色江畔)333.65万元 |
25 | 安财发〔2023〕5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本息资金 | 42.00 | 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本息(2015-2019年农危改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 |
26 | 昆财建〔2022〕6号经建科2022年结转的昆财建昆财产业专项资金 | 0.89 | 2022年10-12月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一卡通-住房租赁) |
27 | 昆财建〔2023〕4号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1.68 | 2023年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一卡通-住房租赁 |
28 | 安财笺〔2023〕2485号2023年度安宁市城镇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专项资金 | 3.51 | 2023年廉租房住房租赁补贴 |
29 | 安财代管〔2023〕8号昆明市2022年前期项目工作奖励经费和2022年第二批项目前期经费 | 100.00 | 老旧小区外部公共配套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设计费45.00万元,2022年道路(麒麟路与宁泊路、沿川北路与北塔村公路、安八线与金屯路交叉口)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设计费尾款55.00万元 |
30 | 昆财建〔2023〕71号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专项资金 | 1,000.00 | 安宁市老化燃气管道工程专项资金 |
31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27,100.00 | 昆明市2022年第三批专项债券资金(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片区老旧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资金 |
32 | 2020非财政结转住建(2020)25号武警直升机场项目 | 6.17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县街镇下元良村委会小箐口水库抽水站电费 |
合计: | 74,948.92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69.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21%。与上年相比减少27,704.69万元,下降62.29%,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昆明市2022年第三批专项债券资金(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片区老旧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资金27,300.00万元,其他其他项目支出减少404.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行政运行支出2.0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养老支出52.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6万元、残疾人事业就业支出3.3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5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5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43.1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6.96万元、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153.88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5.00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249.06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7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专项支出78.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40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9%。主要用于廉租住房支出0.75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4,332.7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2.00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6.09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0.0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7.5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节日慰问费0.38万元,行政单位办公费0.04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3万元,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74%,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6%,完成年初预算的3.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万元,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使用审批规范严格,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并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费的审批手续。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是因为我单位例行节减,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是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并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费的审批手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应急公务工作用车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烂尾楼工作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9万元,比上年增加3.38万元,增长12.56%,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增加1人福利费增加1.04万元、增加职工体检费3.00万元、减少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0.66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3.61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1.43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54万元、福利费4.7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05万元、干部职工(包含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节日慰问费4.7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191,256.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35.63万元,固定资产2,549.8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82,261.65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8.9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86.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42.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住房制度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制的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经济系统,实现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和管理的房屋系统改变的社会,专业的运行系统;住房利益的一种分布的变化,根据一个人的工作为基础的货币工资分配;建立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和高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体系;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政策性和商业并存的住房信贷系统。
三、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
四、“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五、“棚户区”:一般是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表,因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63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