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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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昆明市决策部署,拟订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的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论证及上报审批实施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订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4.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6.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修编和实施自然资源开发整治规划、发展规划,组织全市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更新,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和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7.严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安宁市域内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行政许可文件的报批、报审及核发。负责安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道路、管线及其他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和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原有建筑物改造、外装饰项目规划管理和审批。
9.负责指导各街道、各管委会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耕保科、建设工程管理科、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权益科、地矿与环境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全力完成七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坚决认领巡察发现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进一步梳理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实施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过程监管制度,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真实,全面开展“大占补”工作,同时做好耕地”非农化“问题处置工作,按照”增量问题坚决处置、存量问题稳妥处置”的总要求,采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贯彻“六个严禁”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确保“非农化”存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持续开展卫片执法。坚决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重大典型案件的立案查处、公开通报力度,对人对事从严处理,让耕地保护红线成为带电高压线;同时继续做好卫片和督察下发问题图斑整改工作,按时完成卫片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对卫片违法图斑,督促限时完成整改,力争违法占耕比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四是深化“打非治违”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打击和整治矿山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强化“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常态化,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同林业、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并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五是坚持规划指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做好《安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和数据库提交,争取昆明市人民政府尽快批复《安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入库。加快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按要求在安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乡镇总规报批。积极争取规划编制经费的保障,全面推进我市城镇开发边界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
六是持续提效能优服务。结合《安宁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报批联审工作机制》,切实加快用地持续规范化征转用地报件管理,完善土地审批机制,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切实提升审批效能。加快启动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七是强化土地供应。科学合理制定2025年供应计划,及时跟进2024年已上报批次补件工作,加速推进2024年已上报批次审批及后续规税费缴纳工作和2024年度第一次成片开发方案审批工作。
八是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计划,批而未供按2024年底结余数据基数的30%来制定完成任务计划,想方设法降低批而未供基数,不影响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闲置土地按2024年底结余数据基数的30%来制定完成任务计划,用好、用活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全力保障闲置用地发生率降到4%以下。
九是抓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力配合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十是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持续开展好不动产“登记难”整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工业(重点)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在2024年已实现试点项目“四证齐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基础上,深入优化联审联批改革举措,打造“多证齐发”升级版。推进试点村在乡村实用性规划、农用地转用手续完善后,整村办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
十一是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抓实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抓好惠企利企政策升级,创新要素保障服务新举措,不断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市稳经济、促发展做好服务。
十二是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汛期加强排查调度,多举措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落细。
十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指导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的法治建设。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宁市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做到工作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排查整治不留“盲区”、“死角”;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899,320.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734,412.00元,政府性基金240,21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4,910,819.57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878.75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993,611.64元,下降10.36%,主要原因分析:与2024年预算相比,2025年根据机构改革,调出9人到综合执法局,职工人数减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保缴费基数及临聘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771,466.80元。安宁市八街街道枧槽营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土地矿产执法、安宁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安宁市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专项、信创工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等13个项目经费减少2,529,639.94元。安宁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安宁市打非治违智慧国土项目、《安宁市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个地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等11个项目经费增加2,307,495.10元,2025年项目经费减少222,144.84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974,622.00元,其中:本年收入20,974,62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34,41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0,21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25,926.80元,下降9.2%,主要原因分析:与2024年预算相比,2025年根据机构改革,调出9人到综合执法局,职工人数减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保缴费基数及临聘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771,466.80元;土地矿产执法、安宁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安宁市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专项、信创工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等11个项目经费减少1,650,807.00元。安宁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安宁市打非治违智慧国土项目、《安宁市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个地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等8个项目经费增加2296,347.00元,2025年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645,54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899,320.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974,6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5,78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71,466.80元,下降14.16%,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根据机构改革,调出9人到综合执法局,职工人数减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保缴费基数及临聘人员工资基数调整;项目支出4,168,8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5,540.00元,增长18.32%,主要原因分析:土地矿产执法、安宁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安宁市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专项、信创工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等11个项目经费减少1,650,807.00元。安宁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安宁市打非治违智慧国土项目、《安宁市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个地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等8个项目经费增加2,296,347.00元,2025年预算项目经费增加645,54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11,160.00元,主要用于退休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1,192,4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42,7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240,61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103,914.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抚恤(08)-死亡抚恤(01)12,051.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480,9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169,2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571,52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5,75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11.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城市建设支出(03)95,0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山地城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专项资金;
12.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土地出让业务支出(06)145,210.00元,主要用于土地供应公告费及2024年安宁市商业住宅土地推荐会专项资金;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行政运行(01)9,363,162.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及劳务费等);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06)2,058,517.00元,主要用于土地矿产执法经费、安宁市打非治违智慧国土项目专项经费、7个地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专项经费;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08)578,062.00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及运维专项经费、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经费、法律咨询顾问服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专项资金;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自然资源调查与产权登记(09)55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变更调查专项经费和安宁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经费;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4)130,000.00元,主要用于安宁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经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自然资源事务(01)-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50)2,520,53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093,872.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存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自然灾害防治(06)-地质灾害防治(01)60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2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3.6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坚持厉行节约,2025年我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2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12.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减少的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决策部署,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2025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规定每辆车每年15,000.00元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名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方案并通过市政府发布实施;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确定所有隐患点工作责任人及监测人;向9个街道下拨地质灾害工作经费;与气象部门建立健全气象预警联动机制;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队伍;指导各街道办事处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地面塌陷,汛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全市“五采区”现状调查,并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同相关街道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组织完成群众及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学习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确权登记:房屋确权登记指的是在进行房屋登记之后,可以有效保障房屋所有人对自己的房屋执行占有、使用以及处分的权利,属于唯一的完全物权,并且在经过房地产权属登记之后,在之后进行权属变更以及转让或是评估抵押等产权变更时,作为法定的依据。
4.权籍调查: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
5.地质勘查:地勘是地质勘查工作的简称,是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运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钻探、坑探、采样测试、地质遥感等地质勘查方法,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
6.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1,07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050.00元,下降12.64%,主要原因分析:首先2025年人员减少;其次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1,794,807.27元,其中,流动资产5,240,347.32元,固定资产6,520,678.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3,781.2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2,617.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1,71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5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20个,资金合计9,093,538.32元。
(五)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附表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附表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附表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4.本单位无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支出,故附表中新增资产配置支出预算表为空。
5.本单位无2025年上级补助项目,故附表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第二部分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等文件,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常态化,提升群测群防能力。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741478669M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2楼
联系电话:68699446
法人代表:赵铁城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等文件,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常态化,提升群测群防能力。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数量16个;隐患点监测员人数32人;全面保障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预算拨款6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数量16个;隐患点监测员人数32人;全面保障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编制方案并通过市政府发布实施;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确定所有隐患点工作责任人及监测人;与气象部门建立健全气象预警联动机制;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队伍;指导各街道办事处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地面塌陷,汛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全市“五采区”现状调查,并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同相关街道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组织完成群众及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学习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
九、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内容 | |||
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
| 编制方案并通过市政府发布实施;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确定所有隐患点工作责任人及监测人;与气象部门建立健全气象预警联动机制;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队伍;指导各街道办事处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地面塌陷,汛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问题;组织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全市“五采区”现状调查,并组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同相关街道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组织完成群众及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学习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点数量 |
= | 16 | 个 | 反应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隐患点情况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隐患点监测员人数 | = | 32 | 人 | 反应隐患点监测员人数情况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提供安宁市地质灾害疑似图斑核查报告数 | = | 1 | 份 | 反应提供安宁市地质灾害疑似图斑核查 报告情况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达到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要求规范率 | >= | 95 | % | 反应达到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要求规范情况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安宁市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发放及时率 | >= | 98 | % | 反映安宁市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发放情况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 | = | 不断推进 | 是/否 | 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反映群众满意度情况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362400111
附件3: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30303114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