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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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指导全市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和草原法律事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6.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等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9.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安宁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负责组织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防火科、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
2.昆明市人民政府双河磨南德水源林保护区安宁市管理处;
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温泉国有林管理站;
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5.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6.安宁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监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实力春城”,林业产值实现稳步增长。一是林业产值稳步提升。一至三季度累计产值13995万元,现价总产值增速76%,可比价总产值增速50%,四季度预估产值655万元。全年义务植树82万株,造林完成7963亩,木材采伐24294立方米,育苗面积9465亩。二是林业固投应统尽统,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862万元。
2.聚焦“温馨春城”,林草要素保障更加有力。一是林地审批优化高效。2024年全年完成林地报批9397.1475亩,完成目标任务的208.82%。有力保障新能源材料前驱体4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及输送项目外管路由(草铺邵九大箐段)部分线段线工程项目、云南高速公路(读书铺)中央仓、云南裕能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220kV巫家坝输变电工程项目、综合管网及人行通道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二是植物检疫监管规范有序。加强有害生物源头管控,强化木材、苗木运送通道监管,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办理植物检疫许可592份,护航种业生态安全。
3.聚焦“绿美春城”,林业生态建设更加厚实。一是林草生态修复落实强劲有力。实施林草生态建设44509亩,完成目标任务的269.6%。其中:占用林地植被恢复造林6509亩,完成任务的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8000亩,完成任务的380%;申报禄脿安丰营村委会、八街二街村委会2家省级森林乡村,待上级林草部门评价认定;义务植树完成82万株,完成任务的102.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3.4%。二是涉林违法打击力度持续奏效。大力开展“春风2024”专项行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78件,查处违法使用林地47.8439万平方米,罚款432.4737万元。2024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会同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安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案件会商4次,共同处置涉林案件15件,开展联合执法10次;移交安宁市公安局涉林刑事案件4件;接收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安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移交案件25件。三是林草领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完成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件5件,限期整改2件,立行立改3件,1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验。
4.聚焦“效能春城”,林草资源管护成效明显。一是森林防灭火阵地进一步筑牢。以林长制为抓手,发挥市级领导带队、市纪委市监委、市级责任单位、市林草局森林防火问题整改工作组五级督查体系质效,确保森林防火问题追溯、整改、落实闭环式管理。实施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密重要场所宣传密度,运用新媒体、LED屏等播放森林防火短视频、音视频103114次;在主要干道、醒目位置刷制悬挂宣传标语4609条,利用“安宁市应急广播村村通工程”应急广播,组织村、社区不定时播放106656次。消除电力隐患1152项,清理林下可燃物147.35公顷。防扑火大队开展夜间巡查和带装巡护9140次、宣传2729;1445名巡山堵卡人员在岗把守关口,确保2024年我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并在昆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考核中位列第1。二是普查推进有力有序。持续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完成全市29160个林草湿荒不一致图斑县、市、省三级审核复核;全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已完成外业核实;全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圆满收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26辆,超编8辆。主要原因是8辆车为森林防火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189,614.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660,638.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28,976.4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6,859,235.38元,下降8.68%,主要原因分析:罚没收入成本支出经费、林长制专项经费、信创工作经费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专项经费2025年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660,638.00元,其中:本年收入70,903,203.00元,上年结转收入757,435.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903,20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98,719.00元,下降8.67%,主要原因分析:罚没收入成本支出经费、林长制专项经费、信创工作经费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专项经费2025年未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189,614.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660,638.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780,20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62,994.00元,下降10.13%,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度长期聘用编外人员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部分人员经费被剔除;项目支出17,880,43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5,725.00元,下降3.95%,主要原因分析:罚没收入成本支出经费、林长制专项经费、信创工作经费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理专项经费2025年未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785,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111,5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818,09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7,828.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 死亡抚恤(01)55,920.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4,72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30,96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398,32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0,500.0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行政运行(01)46,937,534.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维护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58,500.00元,主要用于林草部门履职和党建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事业机构(04)3,384,179.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维护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森林资源培育(05)142,820.00元,主要用于昆楚高速两侧强制绿化用地租金补助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9)30,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支出;
15.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执法与监督(13)104,118.00元,主要用于林政执法制服及标识采购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16,782,642.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487,535.00元,主要用于林草湿综合监测和普查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3)218,9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保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690,672.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8,5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单位202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5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厉行勤俭节约,接待以工作餐为主,减少浪费,不超上年度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按照车辆编制18辆进行预算,车辆编制数未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是根据《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安森防指〔2024〕8号)文件精神,通过保障涉村(社区)防火保证金和火灾有奖举报经费等人员经费;使用28套视频监控系统、森林防火指挥系统(防火通)、卫星电话、信息化指挥中心等防火设施;修缮防火公路经费;维护防火设施设备;保障瞭望台正常运转;使用全市通电瞭望台和开展防火宣传等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2025年下防得住的决心,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人民战争。
(二)林业和草原病虫害监测防治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是做好2025年安宁市境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三)已购林政执法制服及标识采购经费,绩效目标是采购执法标识采购21套,树立林政执法整体形象。
(四)昆楚高速两侧强制绿化用地租金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根据《安宁市五届人民第59次常务会议纪要》,对昆楚高速两侧500米714.1亩强制绿化用地进行补助,每年400元/亩,租金补助按照市级财政和街道5:5比例分别承担,兑现2025年度共需资金14.2820万元。
(五)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完成92.77万亩公益林、31.94万亩商品林投保,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努力实现“政府得民心、林农得实惠、生态得保护、保险得发展”多方共赢的目标。
(六)2024年中央财政提前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林草湿综合监测)对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是开展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监测,掌握森林、草原、湿地的动态变化,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的增长提供决策依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森林培育:是通过树木和森林利用太阳能和其它物质进行生物转化,生产人类所需的食物、工业原料、生物能源等的一种生产过程,同时创造并保护人类和生物生存所需环境的生产过程;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4,7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460.00元,下降2.95%,主要原因分析:有工作人员退休和调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14,609,992.44元,其中,流动资产37,497,018.92元,固定资产75,818,863.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94,11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1,166.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1,18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5,2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3项,账面原值201,29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5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8个,资金合计18,409,411.40元。
(五)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附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附表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附表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附表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5.本单位2025年无新增资产配置,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
6.本单位2025年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故《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名称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实施了一系列森林防火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组织机构代码:015121788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盐兴街27号
联系电话:0871-68699408
法人代表:杨少杰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概况: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工作职责为:贯彻国家、省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指导全市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和草原法律事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安宁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项目基本概况
安宁市作为全国56个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县(市、区)之一,云南省35个森林火灾高危县(市、区)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的危险地形、易燃的植被类型和气候异常的气象条件逐年层层叠加,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形势异常严峻。需要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机制体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5年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继续从人防、技防、物防三方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将在防火人员、防火设施设备物资维护、防扑火大队运转、防火业务四个方面开展项目,具体如下:
1.保障人员经费。市级按照林区面积标准保障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人员管护费、目标管理考核奖。具体为:一是保障地方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470人、瞭望台32人等森林防火人员经费。二是对涉林村(社区)及其村(居)民小组继续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三是对火警火情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的第一时间发现人、报告人、消除人进行有奖举报。四是保障涉林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护经费补助。
2.保障防火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物资供给。28套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实行24小时全天候视频远程监测预警,实时监控和远程传递功能,向指挥调度中心提供全面、清晰、可操作、可录制、可回放的现场实时图像。全市98.00%林区实现了实时监测预警和火场前期侦查功能。保证森林防火指挥系统专业运维(防火通)、卫星电话、IP专线、宽带、信息化指挥中心的正常运行,开启现代化智慧管林的新模式。对建成的防火公路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同时全市通电瞭望台能够正常运转,发挥监测功能;
3.保障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共470人,12支中队正常办公运转,保障野外驻训正常开展,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4.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经费。一是优化防火宣传。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要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全过程。市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教体局和市融媒体中心,编制宣传专项工作方案,开展入户、“五个一”等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典型案例,优化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提升林区市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二是履行《防火巡查服务》合同,提高防火巡查力度,督促好各街道开展护林防火工作。三是做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提高防火能力。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共安排16,521,642.00元,具体内容为:
1.森林防火宣传费用419,791.00元;
2.防火车辆巡查服务费382,000.00元;
3.涉村(社区)防火保证金3,640,000.00元;
4.火灾有奖举报5,000.00元;
5.通讯装备网络及平台维护111,000.00元;
6.视频预警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维护683,000.00元;
7.涉林村(社区)委会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护经费补助1,540,000.00元;
8.防火公路修缮892,000.00元;
9.瞭望台运营费用340,500.00元;
10.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办公费219,000.00元;
11.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野外驻训费用40,000.00元;
12.防火设施设备维护66,000.00 元;
13.安宁市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人员其他经费支出8,144,940.00元;
14.瞭望台值守人员其他经费支出38,4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安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安森防指〔2024〕8号)文件,2025年度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推行“1235”工作机制、“1236”电力专项行动防山火模式,查找问题,降风险,补足短板,强基础,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主动战和攻坚战。
(一)全面加强预防体系能力建设。压紧压实火灾防控责任,优化防火宣传和法治教育,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加强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消除工作,加强重点林区村委会防火管理监控,继续推进“1235”工作机制;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队伍建设,提升以水灭火技战术水平,同时下沉到村组开展防火宣传、夜间巡查、隐患排查整治、靠前驻防四项防范工作;强化后勤保障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建强组织指挥体系。
(二)全面加强保障体系能力建设。加强经费物资保障,保障好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人员管护费、目标管理考核奖及物资经费;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维护,建成的视频监控、智慧监控、瞭望台、数字集群站等进行更新维护;加大执法和追责问责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案侦破效率,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归口上报制度,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准确上报火情信息。严格火情信息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归口报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再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报送至政府总值班室。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显著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提高,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
九、项目绩效目标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视频监控系统数量28套
瞭望台更换变压器数量1台
涉林村委会数量83个
涉林村小组数量396个
通电瞭望台数量10个
瞭望台线路维护次数3次
防火公路修缮长度446公里
林地面积91192.741公顷
2.质量指标
火情发现率100%
监控覆盖率>=98%
3.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1年内
火情上报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
瞭望台更换变压器成本2.5万元/台
瞭望台值守人员体检费600元/人
安宁东收费站LED大屏森林防火宣传运行费4万元/年
(二)效益指标
1.生态效益
火灾掌握情况=100%
隐患排查消除率≥98%
森林火灾受害率≤0.8‰以下
2.可持续影响
森林防火通讯设备运行年限≥3年
对提高社会公众防火意识有一定效果
(三)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防灭火工作满意度≥95%
监督索引号">53018100262700111
附件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30603115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