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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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方面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省、昆明市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3.拟订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拟订安宁市城市管理和园林绿化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的相关工作。承担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者查处。承担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5.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及公共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6.负责建成区移交管护的城市道路中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管护工作;负责建成区移交管护的主次干道路灯照明设施和城市景观灯饰的设置管理和日常管护工作;负责移交管护建成区公共区域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建成区城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行业监督和指导。
7.负责建成区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户外招牌设置备案工作。
8.负责全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负责建成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树木修剪砍伐移植及绿地临时占用审批;负责辖区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建成区内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负责建成区内户外广告审批;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建成区内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负责建成区内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9.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统一指挥调度、考核评价等工作。
10.负责对各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市容环卫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市容市貌办公室、渣土运输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市政绿化广告办公室、安宁市公园管理站综合办公室、所辖各公园管理办公室、温室管理办公室、市容环境卫生站办公室、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处置组、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综合办公室、路灯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2.安宁市公园管理站;
3.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4.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
5.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不断加强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划片包干和“四定”(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机制,坚持一线工作法,领导带头抓指导、抓检查、抓落实。聚焦城市品质提升7大行动,巩固城管执法“五分钟处置圈”,着力解决占道经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市容顽疾,努力打造优良的城市环境;以点带面在全市推广“门前五包”星级评定,打造“潮汐式”经营示范街2条,助力个体经营经济复苏;高标准实施5条城市背街小巷提升改造;
2.聚焦“公园城市”建设,推进圆山森林主题公园建设,新建和提升改造口袋公园10个,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20公顷以上,落实园林绿化“五个一”精细化管理。将宁湖广场打造园林绿化“五个一”精细化管理示范点,逐年实施城区部分道路低品质乔木跟换。推进公园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实施公园市政公共基础更新改造,探索“公园+经济”,引入共享服务、便民设施、公益文化活动、展览、实训基地等,不断提升公园档次和文化内涵。持续做好城市绿地向市民开放共享;
3.持续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制定《安宁市临违建筑治理工作指引》,理顺违建治理工作流程及职责;梳理制定云南省首个县市级“五张清单”自由裁量权标准,进一步降低行政执法风险。打造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升级版——探索实施城市管理分级别、分类型、分阶段、分时段“四分”管理。建立渣土管家服务制和工地三包责任制;
4.谋划做好太平片区13.86平方公里城市管理工作纳入主城区管理工作。积极申请第三批国家“专项债”资金保障,资金到位后及时启动开展太平片区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5.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公园城市、绿美城市创建和“五城共建”(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等重点工作,全力开展“城市病”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城市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巩固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35人。在职实有9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补助2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9辆,超编9辆,主要原因分析: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2辆,存在11辆特种作业用车,该11辆车主要用于城市环境管理和卫生洗扫等工作均无车辆编制;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5辆。综上所述,2025年我部门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450,783.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649,501.00元,政府性基金77,84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230,653.13元,上级补助收入1,730,629.42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2,584,062.68元,增长20.56%,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我单位新增了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大队和安宁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四个二级单位,这四个单位新调入的11个人员的预算并入机关做预算和编外人员经费支出对比上年增加2,169,000.00元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城市维护用水用电资金和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20,000,000.00元,信创工作经费减少250,0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1,883,529.42元,故2025年比2024年增加财务总收入22,584,062.6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489,501.00元,其中:本年收入121,336,601.00元,上年结转收入152,9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496,60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7,84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800,772.00元,增长20.66%,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我单位新增了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大队和安宁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四个二级单位,这四个单位新调入的11个人员的预算并入机关做预算和编外人员经费支出对比上年增加2,169,000.00元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城市维护用水用电资金和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20,000,000.00元,信创工作经费减少250,000.00元,上年结转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下达2024年环卫工人生活补助资金152,900.00元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故2025年比2024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20,800,772.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450,783.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1,489,5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313,65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6,768.00元,增长2.53%,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我单位新增了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大队和安宁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四个二级单位,这四个单位新调入的11个人员的预算并入机关做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故2025年比2024年增加基本支出896,768.00元;项目支出85,175,84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04,004.00元,增长30.49%,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城市维护用水用电资金和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20,000,000.00元,信创工作经费减少250,000.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基数上升46元/月/人,上年结转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下达2024年环卫工人生活补助资金152,900.00元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故2025年比2024年增加项目支出19,904,004.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16,8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局机关及城管综合服务中心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939,400.00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公园管理站、路灯处、环卫站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59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部门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55,162.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城管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园管理站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2,944.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5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22,72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局机关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835,68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城管综合服务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公园管理站及路灯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795,280.00元,主要用于缴纳2025年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6,250.00元,主要用于缴纳部门2025年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14,862,378.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局机关缴纳职工的失业保险、发放职工工资及奖金以及日常办公运行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城管执法(04)10,507,157.00元,主要用于2025年行政执法二、三大队、指挥调度中心、城管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也就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212)-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10,298,628.00元,主要用于2025年环卫站和公园管理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遗属困难补助支出和城市维护用水用电资金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212)-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1)894,996.00元,主要用于2025年路灯处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城市建设支出(03)77,84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安宁市建成区的环卫保洁、绿化管养、市政设施维护、照明设施管护及执法保障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1,746,516.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672,001.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618,601.35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9,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部门202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故预算支出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6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83人次。
减少的原因:我部门将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安宁市下发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我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无变化,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品质提升工作,打造更高品质的园林绿化体系,实现建成区公园绿地率达到40.00%以上,公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1.0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15平方米以上。
2.推进市政设施管养精细化,建立更加有效的市政设施管养维护体系,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8.00%。
3.加强环卫作业常态化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道路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95.0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98.0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建成区公厕设置密度达到8座/平方公里。
4.持续做好城市照明设施管理。保障主次干道装灯率100.00%,主城区路灯设施完好率保持在100.00%,亮灯率保持在99.00%。
5.推行“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模式、“721”工作法、“5分钟处置圈”应急处置、“引摊入市”、“首违不罚”、“街长制”等一系列适用的执法机制办法,常态化做好市容顽疾治理。
6.规范户外广告和门面招牌设置管理,违法广告发现处置率达98.00%以上,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率90.00%。
(二)环卫日常工作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采取“322”作业模式,每日对城区机扫道路实施洒水降尘3次、高压冲洗2次、机械化洗扫2次,每周对城区道路护栏全面清洗1次、人行道高压冲洗1次,城区机械化吸扫率不断提升,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2.持续抓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做到零星垃圾10分钟内清除,城区1877套果皮箱适时清掏、每日清洗,主城区75个公共垃圾分类收集点每周循环清洗2次;
3.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常态化开展各项环卫日常工作:一是对城市主次干道进行常态化清扫保洁,每日清晨、中午2次大扫除,全日保洁,二是对环卫设施每日1次以上循环擦洗,做到整洁无积尘;三是对城市道路每日机械化洗扫2次,结合道路情况开展冲洗除尘、喷雾降尘工作1-2次,四是加强主城区垃圾收集工作,每日对城区363个生活垃圾收集服务点一日一清,75个公共垃圾点进行二次清运,确保收集容器不满溢;五是严格执行创文及防疫标准对环卫设施进行药物消杀,坚持每天垃圾收转运完毕后冲洗场地,喷洒消杀药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公共设施:公共设施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满足人们公共需求和公共空间选择的设施如: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港口、市政设施抢险维修、城市广场、城市路灯、路标路牌、城市防空设施、城市绿化、城市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6,3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200.00元,增长47.04%,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我单位新增了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大队和安宁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四个二级单位,这四个单位新调入的11个人员的预算并入机关做预算,导致2025年比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49,2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435,240,692.74元,其中,流动资产5,825,035.42元,固定资产63,819,576.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4,402,353.50元,无形资产3,526,325.00元,其他资产287,667,402.7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250,172.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17,743.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92,23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61.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4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9个,资金合计94,345,811.61元。
(五)空表说明
1.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08为空表;
2.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11-1为空表;
3.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1-2为空表;
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汇总)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3为空表。
第二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
(二)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十四五”规划;
(三)安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安文指〔2020〕1号;
(四)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城市品质提升七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办通〔2022〕29号;
(五)昆明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六)安违建办〔2020〕2号(关于印发《安宁市“无违建”小区、自然村创建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实施城区老旧钠灯光源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八)附件: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迎接党的二十大及国庆节氛围营造社会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宣传部:安宣通〔2022〕15号关于印发《安宁市深化迎接党的二十大及国庆节氛围营造社会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宣传部:(便签)关于做好春节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十一)关于公布第五批安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十二)昆垃圾分类办通〔2019〕10号(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调配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十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环境卫生规范及质量标准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555114116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8楼
联系电话:">">15987108373
法人代表:郑翔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8月,其前身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0年5月成立,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3月28日机构改革更名为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市容环卫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四个内设机构。下辖安宁市公园管理站、安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安宁市路灯市政工程处、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安宁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4个事业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十四五”规划》《安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安宁城市品质提升七大行动方案》《安宁市“无违建”小区、自然村创建补助实施方案》《昆明市生活垃圾调配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环境卫生规范及质量标准的通知》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网格化、智慧化、常态化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云南省绿美城市,推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品质提升工作,打造更高品质的园林绿化体系,实现建成区公园绿地率达到40.00%以上,公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1.0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15平方米以上。
2.推进市政设施管养精细化,建立更加有效的市政设施管养维护体系,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8.00%。
3.加强环卫作业常态化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道路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95.0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98.0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建成区公厕设置密度达到8座/平方公里。
4.持续做好城市照明设施管理。保障主次干道装灯率100.00%,主城区路灯设施完好率保持在100.00%,亮灯率保持在99.00%。
5.推行“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模式、“721”工作法、“5分钟处置圈”应急处置、“引摊入市”、“首违不罚”、“街长制”等一系列适用的执法机制办法,常态化做好市容顽疾治理。
6.规范户外广告和门面招牌设置管理,违法广告发现处置率达98%以上,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率90.00%。
六、资金安排情况
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维护2025年财政预算拨款项目资金77,84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下属单位申请资金及管护合同、协议约定的支付资金量,精准测算支付进度,每月向市财政申请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实现建成区公园绿地率达到40.00%以上,公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1.0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15平方米以上。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8.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95.0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98.0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00%,建成区公厕设置密度达到8座/平方公里。保障主次干道装灯率达100.00%,主城区路灯设施完好率保持在100.00%,亮灯率保持在99.00%。违法广告发现处置率达98.00%以上,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率达90.00%。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指标内容 |
城市管理维护专项资金 | 1.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品质提升工作,打造更高品质的园林绿化体系,实现建成区公园绿地率达到40%以上,公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15平方米以上。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 | >= | 4146200 | 平方米 | 定量指标 | 建成区需进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面积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政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管护面积 | >= | 900000 | 平方米 | 定量指标 | 建成区需进行日常管护人行道及附属设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园管护数 | = | 5 | 个 | 定量指标 | 公园管护数5个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市照明设施管护数 | >= | 21500 | 盏 | 定量指标 | 建成区需进行日常管护人行道及附属设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成区公厕管护数 | >= | 84 | 座(处) | 定量指标 | 建成区需进行日常管护公共厕所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市政设施完好率 | >= | 98 | % | 定量指标 | 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8%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 | >= | 95 | % | 定量指标 |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95%以上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 >= | 98 | % | 定量指标 |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98%以上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主次干道装灯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主次干道装灯率1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亮灯率 | >= | 97 | % | 定量指标 | 亮灯率保持在97%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违法广告发现处置率 | >= | 98 | % | 定量指标 | 违法广告发现处置率达98%以上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建成区公园绿地率 | >= | 44 | % | 定量指标 | 建成区公园绿地率达到44%以上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主城区路灯设施完好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主城区路灯设施完好率保持在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是否推进垃圾分类,提高城市卫生环境品质 | >= | 是 | 是/否 | 定性指标 | 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化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是否加强渣土运输、消纳场规范化管理 | >= | 是 | 是/否 | 定性指标 | 进一步提升渣土运输、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消纳场管理工作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是否提高道路照明建设管理水平 | >= | 是 | 是/否 | 定性指标 | 结合智慧城管建设,建立更加智慧的路灯管理平台和灯光设施数据库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是否规范户外广告、门面招牌管理,亮出“最美天际线” | >= | 是 | 是/否 | 定性指标 | 结合安宁市老旧小区改造、主题街区创建,对门面招牌进行提档升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 95 | % | 定性指标 | 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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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安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2025030605034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