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和规定,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见附件1 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公众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对象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见附件2 公众意见表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项目实施机构和环评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意见征求的范畴。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1、 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安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韦 工
地址:安宁市中华路107号
电话:0871-64870994
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 工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王家坝23号
电话:0871-64150688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安宁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附件2 公众意见表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