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1811-115813 主题分类: 工商登记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1-30 15:39
名 称: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裁量权标准的通知
文号: 安市监发[2018]40号 关键字: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裁量权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30 15:39 浏览次数:62
字号:[ ]

局机关各科室、各街道市场监管所、各协会: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结合部门权责清单,参照昆明市工商、质监和食药局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制度,建立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它行政职权等四类行政裁量权标准。其中包括:行政许可裁量权标准8项,行政强制裁量权标准24项,行政检查裁量权标准22项,及其他行政职权裁量权标准12项。以上标准经2018年11月29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安宁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表(行政许可)

2. 安宁市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表(行政强制)

3. 安宁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材料(行政检查)

4. 安宁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材料(其他)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附件1:安宁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表(行政许可)

附件2:安宁市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表(行政强制)

附件3:安宁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行政检查)

附件4:安宁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其他)